日 期: | 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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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1時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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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符號代表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獲邀參與討論此項目。I. | 執法機關處理殘疾人士或有特別需要人士(包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程序,以及社會福利制度就上述人士的法律相關事務向他們提供的支援(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12時55分) 與團體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 ||
立法會CB(2)1639/14-15(01)號文件
(中文本已於2015年6月10日發出;英文本已於2015年6月11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為牽涉刑事訴訟的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提供的支援"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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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695/14-15(01)號文件
(中文本已於2015年6月11日發出;英文本已於2015年6月12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執法機關處理殘疾人士或有特別需要人士相關案件的程序"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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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458/14-15(01)號文件
(已於2015年5月12日發出) (只備中文本) | - | 張超雄議員於2015年5月11日致函要求事務委員會討論「社會福利制度如何支援精神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法律相關事務」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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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597/14-15(01)號文件
(已於2015年6月5日發出) (只備中文本) | - | 張超雄議員於2015年6月2日的函件,要求懲教署及入境事務處的代表出席特別會議,並要求政府當局提供資料,說明執法機關處理殘疾人士或有特別需要人士的程序,以及社會福利制度就上述人士的法律相關事務向他們提供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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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715/14-15(01)號文件
(已於2015年6月12日發出) | - | 保安局、香港警務處、入境事務處、懲教署及香港海關就張超雄議員於2015年6月2日的函件所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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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2)1715/14-15(02)號文件
(已於2015年6月12日發出) (只備中文本) | - | 勞工及福利局就張超雄議員於2015年6月2日的函件所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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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會議的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不出席會議的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 |||
II. | 其他事項(下午12時55分至1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