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十三次会议

议 程

I.

通过2015年1月9日举行的第十二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617/14-15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15年1月9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5年1月1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30/14-15号文件)

IV.

将于2015年1月21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a)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0/14-15号报告
(立法会CB(2)619/14-15号文件已于2015年1月13日随立法会CB(3)347/14-15号文件发出)

(b)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i)《2014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ii)《2014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条例草案》

V.

将于2015年1月28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346/14-15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d)议员议案

(i)由何俊贤议员动议的议案

何俊贤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i)由何秀兰议员动议的议案

何秀兰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V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2014年土地(杂项条文)(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431/14-15号文件)

VI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618/14-15号文件)

VIII.

刘慧卿议员及梁耀忠议员建议內务委员会辖下成立研究內地与香港特区家庭事宜的小组委员会


(刘慧卿议员及梁耀忠议员于2015年1月12日的联署函件(立法会CB(2)638/14-15(01)号文件))

IX.

毛孟靜议员要求寻求內务委员会建议,于2015年1月21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就传媒机构被掷汽油弹事件与香港新闻自由的关系提出休会辩论


(毛孟靜议员于2015年1月13日的函件(立法会CB(2)638/14-15(02)号文件))

X.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