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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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5-16)8*註釋符號代表重新提交的項目@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11月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建議在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機場擴建工程統籌辦公室(下稱「機場擴建統籌辦」)開設3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位、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以及1個總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為期約2年4個月,至2018年3月31日,以統領機場擴建統籌辦,督導和協調推展三跑道系統計劃的相關工作 |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助理秘書長(運輸)(機場擴建統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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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曾於2015年3月23日討論此項建議)
(就此項建議政府當局提交予事務委員會的補充資料文件(CB(4)863/14-15(0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於2015年5月12日、2015年5月27日和2015年11月4日討論此項建議) (就此項建議政府當局提交予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補充資料文件(ESC90/14-15(01))和(ESC16/15-16(01))) (政府當局於2015年6月19日發給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秘書的信件(ESC94/14-15(01))) | ||
2. | EC(2015-16)9*註釋符號代表重新提交的項目@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11月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建議開設路政署鐵路拓展處1個總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編外職位,為期約4年,至2019年12月31日,以繼續提供專責支援,並監察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完成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項目 |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路政署署長/路政署鐵路拓展處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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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委員會曾於2015年1月16日討論此項建議)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曾於2015年5月27日和2015年6月10日討論此項建議) (就此項建議政府當局提交予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補充資料文件(ESC93/14-15(01))) (政府當局於2015年6月19日發給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秘書的信件(ESC94/14-1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