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16年2月22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4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2

最新議程
I.

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II.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下午4時35分至4時40分)

立法會CB(4)604/15-16(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待議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4)573/15-16(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16年2月4日發出)

-劉慧卿議員於2016年1月29日的來函,函中要求事務委員會討論"律政司決定不對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先生展開刑事法律程序"一事

立法會CB(4)604/15-16(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跟進行動一覽表

*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均獲邀參與討論議程第III及IV項。III.

擬議道歉法例


(下午4時40分至5時40分)

立法會CB(4)604/15-16(03)號文件
(於2016年2月16日發出)

-政府當局有關"制定道歉法例的公眾諮詢報告及第二輪諮詢"的文件

立法會CB(4)604/15-16(04)號文件
(隨文附上)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制定道歉法例的公眾諮詢"的背景資料簡介

*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均獲邀參與討論議程第III及IV項。IV.

檢討刑事法律援助費用


(下午5時40分至6時25分)

立法會CB(4)604/15-16(05)號文件
(於2016年2月16日發出)

-民政事務局有關"建議上調刑事法律援助費用"的文件

立法會CB(4)604/15-16(06)號文件
(隨文附上)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檢討刑事法律援助費用"的最新背景資料簡介

V.

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 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均獲邀參與討論議程第III及IV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4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