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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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下午4時30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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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 ||
II. | 處理性罪行案件的措施及在法院程序進行期間為性罪行案件申訴人提供屏障(下午4時35分至5時35分) 與代表團體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 ||
立法會CB(4)1144/15-16(01)號文件
(於2016年6月21日發出) | - | 律政司、保安局及香港警務處有關"處理性罪行案件的措施及在法院程序進行期間為性罪行案件申訴人提供屏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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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44/15-16(02)號文件
(於2016年6月21日發出) | - | 司法機構政務處題為"有關在法院程序進行期間為性罪行案件證人提供屏障的實務指示"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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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44/15-16(03)號文件
(於2016年6月21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處理性罪行案件的措施及在法院程序進行期間為性罪行案件申訴人提供屏障"的最新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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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44/15-16(04)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 (於2016年6月21日發出) | - | 張達明先生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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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53/15-16(01)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 (隨文附上) | - | 香港律師會於2016年6月21日的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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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與內地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及相關事宜的判決(下午5時35分至6時25分) | ||
立法會CB(4)1144/15-16(05)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政府當局題為"有關香港與內地訂立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及相關事宜判決安排的建議"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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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44/15-16(06)號文件
(於2016年6月21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與內地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及相關事宜的判決"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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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其他事項(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