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专利(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

日 期: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B

议 程
(截至2016年3月22日)
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立法会CB(1)575/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2月19日发出)

-因应2016年2月2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700/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3月18日发出)

-因应2016年2月23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700/15-16(02)号文件
(于2016年3月18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2016年2月2日及23日会议席上提出的事项所作的回应

立法会CB(1)710/15-1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6年3月22日发出,中文本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就接获的意见书及代表团体在2015年12月22日会议席上提出的意见所作的回应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由条例草案第87条开始

立法会会CB(3)101/15-16号文件
(于2015年10月30日发出)

-条例草案

立法会CB(1)219/15-16(01)号文件
(于2015年11月30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本(只限委员参阅)

档号︰CITB 06/18/23号文件
(于2015年10月28日发出)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9/15-16号文件
(于2015年11月12日随立法会CB(2)270/15-16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1)413/15-1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6年1月11日发出,中文本于2016年1月29日随立法会CB(1)505/15-16号文件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1月8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1)505/15-16(03)号文件
(于2016年2月1日随立法会CB(1)523/15-16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1月8日的函件中所作查询的回应

立法会CB(1)575/15-16(03)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6年2月19日发出,中文本于2016年3月18日随立法会CB(1)700/15-16号文件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2月17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1)700/15-16(03)号文件
(英文修订本及中文本于2016年3月22日随立法会CB(1)710/15-16号文件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3月16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较早前发出的相关文件一览表载于立法会网站:http://www.legco.gov.hk/yr15-16/chinese/bc/bc02/general/bc02.htm)

II.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