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专利(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

日 期: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

议 程
(截至2016年4月22日)
I.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1分)

立法会CB(1)822/15-16号文件
(于2016年4月21日随立法会CB(1)823/15-16号文件发出)

-2015年12月22日举行会议的纪要

I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1分至4时25分)

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立法会CB(1)821/15-16(01)号文件
(于2016年4月21日发出)

-因应2016年4月11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821/15-16(02)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6年4月11日的会议上提交,并于2016年4月21日发出)

-黃毓民议员于2016年4月8日的来函

立法会CB(1)821/15-16(03)号文件
(随文附上修订本)

-黃毓民议员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修正案")拟稿

立法会CB(1)833/15-16(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就2016年4月11日会议席上提出的事项所作的回应;以及政府当局提出的整套更新修正案拟稿及其标明修订本

其他相关文件

立法会CB(3)101/15-16号文件
(于2015年10月30日发出)

-条例草案

立法会CB(1)219/15-16(01)号文件
(于2015年11月30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本(只限委员参阅)

立法会CB(1)413/15-1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6年1月11日发出,中文本于2016年1月29日随立法会CB(1)505/15-16号文件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1月8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1)505/15-16(03)号文件
(于2016年2月1日随立法会CB(1)523/15-16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1月8日的函件中所作查询的回应

立法会CB(1)575/15-16(03)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6年2月19日发出,中文本于2016年3月18日随立法会CB(1)700/15-16号文件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2月17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1)757/15-16(03)号文件
(于2016年4月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2月17日的函件中所作查询的回应

立法会CB(1)700/15-16(03)号文件
(经修订的英文本及中文本于2016年3月22日随立法会CB(1)710/15-16号文件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3月16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1)757/15-16(04)号文件
(于2016年4月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于2016年3月16日的函件中所作查询的回应

档号︰CITB 06/18/23
(于2015年10月28日发出)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9/15-16号文件
(于2015年11月12日随立法会CB(2)270/15-16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较早前发出的相关文件一览表载于立法会网站:http://www.legco.gov.hk/yr15-16/chinese/bc/bc02/general/bc02.htm)

III.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