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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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建議在運輸署開設一個總工程師(首長薪級第1點)編
外職位,直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負
責掌管一個專責小組,以管理和策導電子道路收費
可行性研究 EC(96-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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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建議由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起,在差餉物業估價署
新設的差餉估值顧問(首長薪級第3點)職級開設一個
編外職位,為期三年,藉暫時刪除差餉估值顧問(首
長薪級第2點)的職級及職位來抵銷,以應付未來三
年新承擔的工作 EC(96-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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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建議開設一個總工程師(首長薪級第1點)常額職位,
以應付該職位在路政署新界區辦事處轄下區域工程
及維修部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和管轄範圍 EC(96-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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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建議在淫褻物品審裁處開設一個裁判官(71,265元至
85,400元)常額職位,以應付不斷增加的工作量 EC(96-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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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建議在布政司辦公室轄下行政署開設一個首長級丙
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常額職位,以改善政府內
部在處理立法局事務方面的統籌工作,並加強政府
與立法局之間的聯繫 EC(96-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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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建議將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的娛樂事務管理主任
職系,由不能享有退休金的常額編制,轉為可享有
退休金的常額編制 EC(96-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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