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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1999年1月8日举行的第18次会议
议 程
- 通过1998年12月18日第17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938/98-99号文件)
- 续议事项
-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 《1998年进出口(移离物品)(修订)规例》
(工商局局长于1999年1月4日的来信随附于后)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
所拟备的报告
-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3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77/98-99号文件)
-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5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78/98-99号文件)
-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2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75/98-99号文件)
-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4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79/98-99号文件)
-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6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3/98-99号文件)
-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7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5/98-99号文件)
-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1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74/98-99号文件)
- 1999年1月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该等附属法例于1998年12月18日,24日及31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会LS81及LS86/98-99,LS88/98-99号文件)
- 法律事务部就尚未处理的法案进一步拟备的报告
《1998年婚姻(无结婚纪录证明书)条例草案》
(立法会LS87/98-99号文件)
- 将于1999年1月13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 质询
(立法会CB(3)1023/98-99号文件)
- 法案 -- 首读及二读
《1998年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草案》
-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 《1998年证据(修订)条例草案》
- 《1998年商业登记(修订)条例草案》
- 议员议案
- 有关"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检讨"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杨森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1999年1月2日随立
法会CB(3)1018/98-99号文件发出。)
- 有关"发展持续教育"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谭耀宗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1999年1月2日随
立法会CB(3)1019/98-99号文件发出。)
- 将于1999年1月14日举行的行政长官答问会
- 将于1999年1月2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 质询
(立法会CB(3)1024/98-99号文件)
- 法案 -- 首读及二读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8号)条例草案》
- 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 议员议案
- 有关"香港居民享有罢工的权利和自由"的议案
陈荣灿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议案措辞随附于后。
- 有关"全面检讨目标为本课程"的议案
杨耀忠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议案措辞随于后。
- 报告
-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988/98-99号文件)
- 《1998年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723/98-99号文件)
- 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的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就《工厂及工业经营(密闭空间)规例》作出报告
(立法会CB(2)976/98-99号文件)
- 议会联络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3)1036/98-99号文件)
-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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