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2005年6月24日舉行的第三十三次會議

議 程

I.通過2005年6月17日舉行的第三十二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2014/04-05號文件)

II.續議事項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署理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III.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a)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2005年航空運輸(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84/04-05號文件)

(b)2005年6月17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005年6月22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85/04-05號文件)

IV.將於2005年6月29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其他事項

(a)質詢
(立法會CB(3)720/04-05號文件)

(b)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i)《2005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ii)《2005年幼兒服務(修訂)條例草案》

(iii)《2004年不良醫藥廣告(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V.將於2005年7月6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a)質詢
(立法會CB(3)721/04-05號文件)

(b)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2005年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草案》

(c)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i)《2004年破產(修訂)條例草案》

(ii)《200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

(d)政府議案

(i)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決議案措辭已於2005年6月21日隨立法會CB(3)730/04-05號文件發出。)

(ii)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根據《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決議案措辭已於2005年6月21日隨立法會CB(3)729/04-05號文件發出。)

(iii)保安局局長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就:

-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比利時)令》;及

-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丹麥)令》

動議的兩項決議案

(決議案措辭已於2005年6月21日隨立法會CB(3)728/04-05號文件發出。)

(e)議員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合併)條例草案》

(f)議員議案

(i)就"檢討交通基建的建造及營運模式"動議的議案

上述議案由劉江華議員動議。(議案措辭已於2005年6月22日隨立法會CB(3)740/04-05號文件發出。)

(ii)就"改善普通科門診服務"動議的議案

上述議案由鄭家富議員動議。(議案措辭已於2005年6月23日隨立法會CB(3)742/04-05號文件發出。)

VI.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報告

(a)《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比利時)令》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丹麥)令》小組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2)2027/04-05號文件)

(b)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第375章)及《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提出的決議案小組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CB(1)1860/04-05號文件)

(c)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第二份報告
(立法會AS347/04-05號文件)

VII.法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的情況
(立法會CB(2)2026/04-05號文件)

VIII.衞生事務委員會進行海外職務訪問的建議
(立法會CB(2)1935/04-05號文件)

IX.研究有關滅貧事宜小組委員會進行海外職務訪問的建議
(立法會CB(2)2034/04-05號文件)

X.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小組委員會進行海外職務訪問的建議
(立法會CB(1)1874/04-05號文件)

XI.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