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8-99)11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11月4日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分目083可收回的薪金及津貼
(機電工程營運基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保留機電工程營運基金下述可由多類專業
    職系人員出任的編外職位,由1998年12月6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1個 總機電工程師/
      總屋宇裝備工程師/
      總電子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98,250元至104,250元)
問題

現時,機場工程部一個可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的總機電工程師/總屋宇裝備
工程師/總電子工程師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將在1998年12月6日到期撤銷
。機電工程署署長(即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總經理)繼續需要首長級支援,以便為赤
鱲角香港國際機場的設施提供快捷有效的機電維修服務,以及在重新發展啟德前
提供顧問服務。

建議

2. 機電工程署署長建議保留該總機電工程師/總屋宇裝備工程師/總電子工程師
編外職位,由 1998年12月6日起生效,為期一年,以便出任人員為香港國際機場
提供有效率和有成效的機電維修服務,以及在重新發展啟德前提供顧問服務。工
務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

理由

3.目前,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在香港國際機場方面所得的每年營業額,在1998-99年
度約達2億4,000萬元,預計1999-2000 年度及以後會達3億元左右。有關收入主要
來自營運基金與機場管理局(下稱「機管局」)和太古工程設備有限公司簽訂的合約
,以及與13個政府部門1簽訂的多份服務水平協議。這些合約都是為香港國際機場提
供維修服務,其中與機管局簽訂的M110、M120、M130和M150合約(合約總價格為
4億240萬元),是為香港國際機場提供一般的屋宇裝備維修服務,以及為機場的機
電設備、通訊系統及主要供水和污水處理系統提供維修服務。營運基金與太古工
程設備有限公司所簽訂的M009分包合約(合約價格為1億1,328萬元),是為行李處
理系統提供維修服務。至於服務水平協議,則是為香港國際機場的政府設施提供
維修服務,合約價格約為每年9,000萬元。

4. M110、M120和M130合約的合約期為15個月,由1998年6月起生效。M150和M009
合約的合約期分別為五年和三年,由1997年12月起生效,其中M009合約可續約三
年。有關合約名稱、合約期、工作說明和合約價格等資料的合約摘要,載於附件1

5.可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的現有機場工程經理職位是在1998年6月6日根據獲轉
授的權力開設,由一名總機電工程師出任,負責掌管機場工程部。他負責監督營運
基金為機管局和政府設於香港國際機場的設施所提供的機電工程服務,並確保服務
快捷、優質、可靠和符合成本效益。他並負責維修啟德的供電網絡,使該幅用地可
作商業用途。機場工程經理的主要職責載於下文。

執行維修合約和服務水平協議

6.為履行服務合約和服務水平協議的規定,機場工程經理須確保提供的服務能滿足
客戶的要求,並確保能有效和適時地調配資源。為了向所有客戶提供以客為本和令
人滿意的服務,機場工程經理須出席與客戶高層管理人員舉行的聯絡會議,並檢討
機場工程部的工作成效,從而改善服務。此外,機場工程經理亦須監察機場工程部
的營運表現和財政業績,以達致已定的財政指標。

7.機場工程經理須掌握機場工程的最新發展,並與其他國際機場的操作和維修機構
,以及國際民用航空組織保持密切聯繫。他亦須引入具世界級水準的新科技,例如
因應設備狀態進行維修的技術、提高能源效益的措施、改善環境的措施,以及品質
管理方法,以便應用於維修工程,藉以提高工作的成本效益。

8.除上述維修職務外,機場工程經理須確保啟德的主要機電設施得到適當的維修,
以便該處的跑道區域和機場大廈可在重新發展前撥作已定的商業用途。這項維修服
務的費用每年約為1,300萬元。此外,機場工程經理將監督有關拆卸啟德的行李處理
系統和啟德機場外的航行燈。這些工程將於1999年年初展開,估計拆卸費用總額約
310萬元。

開拓新業務

9.機場工程經理須為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尋求機會,競投香港國際機場其他工程,例
如第二條跑道裝置、旅客登機橋、飛機停放輔助裝置、行李手推車、行李檢查系統
和客運大樓新翼的維修工程。這些裝置和設備將與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目前負責維修
的裝置和設備互相緊密連繫。這些維修工程每年可為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帶來約3,600
萬元的額外營業額。

提供顧問服務

10. 位於赤鱲角的香港國際機場啟用後,機場的機電設備和系統已全面運作。機場
工程部須密切監察這些設備和系統的運作情況,並且加以調校,以便設備可於最佳
操作狀態下運作。為確保有關系統時刻都能配合機場各項操作的需求,機場工程經
理須與客戶部門和工務局的高層人員及機管局的行政人員保持密切聯絡,以了解最
新的運作要求,以及協調日常工作程序和緊急應變計劃。目前,他正致力改善飛行
區地面燈號控制系統,以及就第二條跑道的新控制系統,向客戶提供意見。

11.此外,機場工程經理須為維修合約的續約事宜作準備。當前急務,就是洽談3份
將於1999年9月14日屆滿的屋宇裝備和泵水系統機電維修合約(即M110、M120和M130
合約)。由於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是以競投方式取得有關合約,所以為了爭取續約,機
場工程經理必須進行相當多的準備工作。

12.為此,機電工程署署長建議延長機場工程經理職位的開設期一年,由1998年12
月6日起生效。我們會在一年開設期屆滿前檢討是否需要保留這個職位。

13.機場工程經理將繼續由兩名高級機電工程師(職銜分別為工程服務經理(機場管
理局設施)和工程服務經理(政府設施)),以及412名專業、技術和一般輔助人員協
助執行職務。由於機場工程經理需要監督一支多類專業工作隊,故建議如獲批准
,該職位會定為可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的職位,以便由總機電工程師、總屋
宇裝備工程師或總電子工程師職級中的合適人選出任。機場工程部的現行組織圖
和機場工程經理的職責說明,分別載於附件2附件3

對財政的影響

14. 按薪級中點估計,實施這項建議所需增加的年薪開支為1,213,200元。至於所需
增加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包括薪金和員工間接費用),則為2,131,764元。我們
已在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內預留足夠款項,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有關建議對政府開
支並無影響。

15.實施上述建議的財政需求,約佔機電工程營運基金預算經常開支總額的0.08%。
因此,這項建議對各項收費或固定資產平均淨值回報率的影響,均極為輕微。

背景資料

16. 1998年6月,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投得機管局的M110、M120和M130合約(合約總
價格為5,741萬元),負責為香港國際機場的空氣調節和機電系統提供操作與維修
服務。為確保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可為新機場提供快捷有效的機電維修服務,以及
確保新機場在 1998年7月啟用時,機電設備運作能順利地由啟德轉往赤鱲角,我
們已在機電工程營運基金下增設機場工程部。我們根據獲轉授的權力,在1998年
6月6日開設一個可由總機電工程師/總屋宇裝備工程師/總電子工程師出任的編
外職位,為期六個月,出任人員負責掌管機場工程部。

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

17.在現時的經濟環境下,政府必須提高工作效率和生產力。據此,政府已詳細考
慮其他辦法,包括重行調派人手。經考慮所提出的理由後,我們認為有充分理據
支持有關建議。公務員事務局認為這個職位的職級和職系均屬恰當。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

18.由於建議保留的機場工程經理職位屬編外性質,故如獲准保留,當按照議定程
序,向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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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
1998年10月

EC(98-99)11附件1

合約摘要

合約編號和名稱合約期工作說明客戶合約價格(港元)
M150
維修機電和通
訊系統
5年
(1997年12月1日至
2002年11月30日)
維修合約包括飛行區隧道、
飛行區地面燈號系統、配電
系統、緊急供電設備、固定
地面飛機供電系統、一般屋
宇管理系統、監控和資料收
集系統、高桅杆照明系統、
集束無線電系統、預校空氣
調節系統、周界線籬笆照明
系統、拖機設備、屋宇裝備
維修工程、消防和救援船/
車輛的電子設施。

機場管理局 345,000,000港元

M009
赤鱲角新機場行
李處理系統的維
修服務
37個月
(1997年12月1日至
2001年1月5日)

為赤鱲角新機場的行李處理
系統提供全面維修服務,包
括輪班工作、已計劃的預防
性維修工作、故障維修、零
件供應和諮詢服務等。

太古工程設備
有限公司

113,285,000港元
M110
維修合約M110
機械設備-
建築物
15個月
(1998年6月15日至
1999年9月14日)
操作和維修赤鱲角新機場的
空氣調節系統和相關的輔助
設備、供水系統,以及一般
屋宇管理系統。

機場管理局

26,528,735港元

M120
維修合約M120
電力設備-
建築物
15個月 (1998年6月15日至
1999年9月14日)
操作和維修赤鱲角新機場的
高壓電力系統、低壓電力系
統,以及高壓電監控和資料
收集系統。

機場管理局

14,991,085港元

M130
維修合約M130
抽水系統和屋宇
裝備
15個月
(1998年6月15日至
1999年9月14日)

操作和維修赤鱲角新機場的
海水抽水系統、污水泵站、
雨水抽水站、飛機清潔坪和
洗水泵井、隔油池、飛機廢
物排放系統和相關的屋宇裝
備。

機場管理局

15,894,609港元

EC(98-99)11附件3

機場工程經理
職責說明

職級:總機電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總電子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即可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


主要職務和職責

就下列工作向工程科經理(2)負責:

1. 管理機場工程部;

2.執行與機場管理局(下稱「機管局」)簽訂的合約,以及與太古工程設備有限公
司簽訂的分包合約;

3. 執行與在赤鱲角和啟德提供服務的政府部門所簽訂的服務水平協議;

4. 管理重行調派人手到赤鱲角工作的事宜;

5.就操作/維修事宜,與客戶部門和工務局的高層人員,以及機管局的高級行政
人員保持密切的聯絡和聯繫;

6. 與機管局洽談維修合約的續約事宜;

7. 與機管局洽談新業務,以擴大現有維修合約的範圍;

8. 與其他國際機場的操作和維修機構聯絡;

9. 在操作和維修機電裝置方面引入新科技;以及

10. 在操作和維修工作方面,推行提高能源效益和改善環境的措施,並實施品質
管理。

1 13個政府部門分別是衞生署、香港天文台、廉政公署、漁農處、政府飛行服務隊、入境事務
處、消防處、土木工程署、行政署、香港警務處、郵政署、民航處和政府產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