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2月11日

總目118-規劃署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規劃署開設下述常額職位 -

      1個總城市規劃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98,250元至104,250元)
問題

規劃署署長沒有足夠的首長級人手支援,確保及時提供土地,以達到政府的建屋目
標。

建議

2.我們建議開設一個總城市規劃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掌管規劃署的房
屋事務專責小組。

理由

3.政府已定下目標,每年提供不少於50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並繼續闢拓土地和建設
所需的基礎設施,俾能配合每年提供約35 000個私營房屋單位的長遠需求。為達到上
述目標,我們需要規劃署提供規劃資料和意見,以物色新的建屋用地、改劃土地用
途地帶、審理規劃申請、修訂分區計劃大綱圖供城市規劃委員會考慮、安排就反對
書展開的聆訊,以及分別就住宅發展建議和房屋計劃,向土地業權人及/或發展商
和屋宇署提供規劃意見。就與房屋有關的工作,規劃署現有的人手無法應付所增加
的全部工作量。

4.各區規劃處現有的人手在處理日常的地區工作之餘,兼顧部分與房屋有關的工作
。各區規劃處的日常地區工作包括根據全港和次區域規劃和發展概念製備實質的土
地用途圖則、執行發展管制,以及為解決規劃問題進行規劃研究。長遠而言,各區
規劃處目前的人手將無法應付所有增加的工作量。當建屋計劃全面展開時,人手不
足的情況會更趨嚴重。

5.規劃署承諾提供足夠合適的土地,以配合房屋需求。為履行承諾,規劃署署長認
為必須更改規劃署的組織架構,在新界區規劃部總部轄下成立一個新的房屋事務專
責小組。擬設的專責小組是集中多名專業人員組成的小組,專責物色更多建屋用地
和完成所有必須的規劃程序。這方面的工作包括修訂法定圖則;審理規劃反對書與
規劃申請;以及審核建屋計劃。專責小組的人員包括由各區規劃處重行調配的人手
,而小組會接手處理各區規劃處已展開的與房屋有關的工作,以便各區規劃處可更
集中處理原定的地區規劃工作。專責小組會集中處理與房屋計劃有關的緊急工作,
以及就這些計劃的規劃工作訂定緩急次序。此外,專責小組亦會致力加強規劃署內
部,以及規劃署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協調和溝通。

6.擬設專責小組的主管會負責制定策略,加快交付建屋用地的規劃過程。專責小組
的主管除處理日常的管理工作外,還須確保小組的目標能夠達到。他會就與建屋有
關的策略規劃問題,向部門的首長級高層人員提出建議,並會向各決策局和其他部
門提供規劃意見。他會擬備文件和報告,供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規劃及土地發
展委員會和房屋工程行動小組等討論。他需具卓越的管理才能,並在規劃工作方面
有豐富經驗。鑑於有關工作既重要又複雜,我們建議把這個職位定在總城市規劃師
級別(首長級薪級第1點),在規劃署的職銜定為總城市規劃師(房屋事務專責小組),
並向規劃署助理署長(新界區)(首長級薪級第2點)負責。

7.規劃署新界區規劃部總部的現行和建議組織圖載於附件1。擬設的總城市規劃師
職位的職責說明載於附件2

8.我們已充分考慮這項建議對資源增值計劃的影響,並會在現有編制中重行調配資
源,成立房屋事務專責小組,以盡量減少增設非首長級職位。我們曾考慮重行調配
首長級人員,以及進一步重行調配其他級別的人員,但這樣做並不可行。規劃署需
要上述屬首長級薪級第1點的新設職位,以掌管擬設的專責小組,以及達到政府的
建屋目標。

對財政的影響

9.按薪級中點估計,開設上述職位所需增加的年薪開支為1,213,200元。實施這項建議
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為2,130,000元。此外,建議成立的房屋事務專責小組的編制
會有24個非首長級人員,包括六名高級城市規劃師、15名城市規劃師/助理城市規劃
師和其他提供支援的技術人員和秘書職系人員。規劃署會重行調配內部人手出任上述
24個非首長級職位中的九個職位。按薪級中點估計,開設這些職位所需增加的年薪開
支淨額為9,607,620元,而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則為15,491,280元。我們已在1998-
99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夠款項,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

背景資料

10.行政長官在《一九九七年施政報告》中公布,政府的首要工作是從1999-2000年度
起,每年提供不少於85 000個房屋單位。當局在1997年7月成立房屋用地供應督導委
員會,致力提供更多土地作住宅發展之用,以滿足市民的住屋需求。

11.行政長官在《一九九八年施政報告》中公布,政府已就建屋目標的細節進行檢討
。政府繼續承諾每年提供不少於50 000個公營單位,並會繼續闢拓土地和建設所需的
基礎設施,俾能配合按目前預計每年提供約35 000個私營單位的長遠需求。

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

12.規劃署已審慎考慮提供適當水平服務的其他方法,並已顧及提高效率和生產力的
需要,但認為實施這項建議是最可取的方法。公務員事務局在考慮上文所述的理由
後,認為有足夠理據支持這項開設職位建議,而擬設職位的職系和職級均屬恰當。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

13.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述職位,建議的職級是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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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1999年2月

EC(98-99)33附件2

總城市規劃師(房屋事務專責小組)
(首長級薪級第1點)
職責說明

工作目標

就房屋事務專責小組的日常管理和督導工作,向規劃署助理署長(新界區)負責。專
責小組會負責促進、加快和監察本港的房屋發展,以達到建屋目標。

主要職務和職責-
  1. 協助規劃署助理署長(新界區)制定策略,促進、加快和監察本港的房
    屋發展,以達到建屋目標。

  2. 安排和管理房屋事務專責小組的工作(包括分配工作、編配職務和訂
    定工作的緩急次序),以及督導專責小組人員和顧問執行與房屋發展
    事宜有關的職務。

  3. 制定專責小組執行主要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以及工作程序,並統籌所
    涉及工作的細節。

  4. 就執行專責小組的工作與有關部門和機構聯絡。

  5. 向各決策局和部門提供有關房屋發展的資料和規劃意見,以及其他有
    關數據。

  6. 擬備文件和報告,供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規劃及土地發展委員會
    、房屋工程行動小組,以及其他有關委員會討論。

  7. 就促進、加快和監察本港的房屋發展,以達到建屋目標的規劃事宜出
    席有關委員會、督導委員會或工作小組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