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1999-2000)8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4月21日

總目37-衞生署
總目40-教育署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把獲轉授的權力轉給各有關部門主管,詳細安排如下-

    1. 把醫院事務署主管開設和刪除醫院管理局公務員影子職級與職位
      的權力轉給衞生署署長;以及

    2. 把工業教育及訓練署主管開設和刪除職業訓練局公務員影子職級
      與職位的權力轉給教育署署長,

    上述建議的生效日期追溯至1999年4月1日;以及

  2. 刪除醫院事務署一個屬首長級的高級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首長級
    薪級第2點)(116,650元至123,850元)。
問題

自1999年4月1日起,任職醫院管理局(下稱醫管局)和職業訓練局(下稱職訓局)的公務員
的人事管理職能移交各有關部門,詳情如 下-

  1. 在醫管局方面,這些職能已由醫院事務署移交衞生署;以及

  2. 在職訓局方面,這些職能則已由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移交教育署。
為執行新的職能,衞生署和教育署需要這項獲轉授的權力,以便為任職醫管局和職訓
局的公務員開設和刪除影子職級與職位。至於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的常額職位,出任人
員原本擔任醫院事務署主管(即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一職,但在職能移交後,便無須
繼續保留這個職位。

建議

2. 我們建議-

  1. 把獲轉授的權力轉給各有關部門主管-

    1. 把醫院事務署主管開設和刪除醫管局公務員影子職級與職位的權力
      轉給衞生署署長;以及

    2. 把工業教育及訓練署主管開設和刪除職訓局公務員影子職級與職位
      的權力轉給教育署署長

    上述建議的生效日期追溯至1999年4月1日;以及

  2. 刪除醫院事務署的高級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
理由

3.我們需要精簡政府架構,以便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執行有關任職醫管局和職訓局
的公務員的人事管理職能。

把醫院事務署的職能移交衞生署

4.在把管理和掌管香港所有公立醫院的職能於1991年12月移交醫管局後,醫院事務署
已改組為一個人事管理部門,負責任職醫管局的公務員的人事管理。醫院事務署執行
下述公務員的人事管理職能,以協助醫管局管理以不同聘用條款受聘但一同工作的公
務員和非公務 員-

  1. 就任何可能影響任職醫管局的公務員的工作條件和士氣的行政事宜、人手
    和其他人事問題,例如《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事務局的通告和指引
    、退休金法例和其他事項的詮釋和執行,向醫管局總辦事處和各醫院提供
    意見;

  2. 執行下述人事職能:員工紀律和操守事宜、根據影子聘用/晉升制度作出
    的聘用和晉升安排、調離醫管局的安排、辭職、退休、逝世和某些與休假
    和訓練有關的事宜;

  3. 負責部門員工諮詢架構的運作及處理員工的申訴和上訴;以及

  4. 當選擇醫管局聘用條款的前公務員離開醫管局時,為他們擬備退休金文件
    (有關他們在政府服務的資料)。
5.醫管局接管所有公立醫院時,在局內任職的公務員可在三年限期內,選擇以醫管局
的聘用條款受聘。在1994年12月1日限期屆滿時,共有11 343名公務員選擇以醫管局的
聘用條款受聘,有8 008名則選擇保留公務員的身分。自此以後,任職醫管局的公務員
人數隨着自然流失而減少。截至1999年2月1日,醫管局的公務員人數已減至5 658人,
減幅為29%。公務員現時約佔醫管局編制總額的11%。

6.鑑於任職醫管局的公務員人數不斷減少,我們已對醫院事務署的組織架構進行檢討
。最後認為,把醫院事務署的職能交由衞生署負責會更具成本效益。有關醫院事務署
移交職能和隨後解散的建議已在1999-2000年度的預算中反映。

把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的職能移交教育署

7.職訓局在1991年8月1日接掌工業教育及訓練署有關為殘疾人士提供職業訓練和推行
法定的學徒訓練計劃的職責。自那時開始,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的職能已見減少,剩下
的職責只有確保為任職職訓局的公務員提供有效的人事管理。由於職訓局已負責局內
公務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故工業教育及訓練署只須執行下述工作-

  1. 備存任職職訓局的所有公務員的人事資料和處理與這些人員的聘
    用條款及條件有關的人事工作,例如處理申請福利與津貼、辭職
    、退休、解僱、員工投訴和紀律處分等事宜;

  2. 執行影子晉升制度,以保留任職職訓局的公務員的晉升機會和退
    休金利益;

  3. 負責部門員工諮詢架構的運作,並就影響局內任職的公務員的重
    要事宜聯絡和諮詢職訓局;以及

  4. 通知任職職訓局的公務員有關政府所公布的規例與指示和所提供
    的培訓機會,並確保這些人員遵守職訓局所公布有關日常工作的
    規則。
8.工業教育及訓練署在1991年把運作職能移交職訓局,當時共有170名公務員選擇以公
務員身分留任職訓局。截至1999年3月1日為止,上述人數已減至117人,約佔職訓局員
工總數的3%。由於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的職能不多,該署的編制只有兩名非首長級人員
。這兩名人員須向教育署署長和一名教育署助理署長負責。目前,教育署署長和助理
署長分別是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的當然主管和助理主管。

9.為合理地改革政府架構,當局已改組工業教育及訓練署,並由1999年4月1日起把其職
能移交教育署。我們已在1999-2000年度的預算內說明這項職能移交安排。

刪除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

10.由1999年4月1日起,衞生署署長已接替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擔任醫管局內公務員
的部門首長,故無須保留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一職。此外,42名醫院事務署人員亦已
調任衞生署,執行人事管理職能。因此,我們建議刪除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職銜定
為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的主要職務和職責載於附件

11.與此同時,我們已在衞生署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
,為期六個月,直至1999年9月底為止,出任人員負責處理有關職能移交的安排。

轉授權力予各有關部門主管為任職醫管局和職訓局的公務員開設和刪除公務員 影子職級與職位

12. 財務委員會在1991年6月批准-

  1. 轉授權力予醫院事務署主管,為任職醫管局的公務員開設和刪除公務
    員影子職級與職位(見EC1991-92編號23文件);以及

  2. 轉授權力予工業教育及訓練署主管,為任職職訓局的公務員開設和刪
    除公務員影子職級與職位(見EC1991-92編號22文件)。
把任職醫管局和職訓局的公務員納入影子編制,可保留他們的晉升機會。工業教育及
訓練署和醫院事務署分別自 1991年8月和12月開始把部門內所有屬於部門職系和共通
職系的職位刪除,並由對等公務員職級內的影子職位取代。

13.由1999年4月1日起把醫院事務署和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的人事管理職能分別移交衞生
署和教育署的做法,並不影響影子職位的安排。任職醫管局和職訓局的公務員仍會繼
續納入「影子」編制。該兩個機構在實施影子晉升制度方面的行政和運作安排將維持
不變。因此,我們必須把醫院事務署主管開設和刪除醫管局公務員影子職級與職位的
權力轉給衞生署署長;以及把工業教育及訓練署主管開設和刪除職訓局公務員影子職
級與職位的權力轉給教育署署長。

員工諮詢和簡報會

任職醫管局的公務員

14.在1998年9月至1999年2月期間,醫院事務署曾就移交人事管理職能的建議,諮詢職
員工會/員工協會。此外,醫院事務署和衞生署同時在1998年12月4日和18日各自召開
部門協商委員會會議,向職方簡報有關安排。職方對衞生署接掌人事管理職能的安排
並無岌部A但對某些運作問題則存有疑慮。為消除這些疑慮,我們承諾-

  1. 保留現有的員工諮詢架構,即繼續專為任職醫管局的公務員舉行部門
    協商委員會和職系協商委員會會議;

  2. 醫院事務署大部分現職員工會調往衞生署,組成一個獨立單位,在初
    期會繼續專責醫管局公務員的人事管理工作。衞生署日後可能會重組
    署內的人事管理職能,與上述單位的工作合併,以便更靈活調配資源
    。無論如何,衞生署為醫管局內公務員提供服務的水平和質素將與現
    時並無實質差別;以及

  3. 現行的影子聘任/晉升制度下的聘用和晉升安排將維持不變。醫管局
    內共通職系的公務員若有意申請調往衞生署工作,現有的調職安排會
    繼續保留。
15.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在1999年1月發信給所有任職醫管局的公務員,通知他們有關
在1999年4月1日人事管理職能由醫院事務署移交衞生署後的安排。

任職職訓局的公務員

16.我們已諮詢過任職職訓局的公務員。我們分別在1998年11月27日舉行的工業教育及
訓練署部門協商委員會特別會議和1999年1月20日舉行的部門協商委員會例會上,與員
工商討有關事宜。起初員工擔心有關改變可能影響他們的服務條款及條件,他們並要
求有權選擇按取消職位條件退休或調回其他政府部門。

17.為消除員工的疑慮,當局解釋該項建議不會影響員工的服務條款及條件,因為這基
本上是一項運作上的改變,旨在合理地改革現行安排,為任職職訓局的公務員提供人
事管理服務。當局亦向員工再三保證,會繼續實施影子晉升制度,以保留員工的晉升
機會和退休金利益。

對財政的影響

18.刪除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職位的建議可節省的年薪開支(按薪級中點估計)和每年平
均員工開支總額分述如下-

按薪級中點
估計的年薪開支
每年平均
員工開支總額
職位數目
高級首席行政主任1,443,0002,528,5561

19.一如第11段所述,我們已在衞生署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為期六個
月,至1999年9月底為止。

20.至於重組工業教育及訓練署,則是一項不涉及額外開支的工作。該署現有的兩名人
員 (一名一級行政主任和一名助理文書主任)將會永久調往教育署,以便為任職職訓局
的公務員執行人事管理的職能。

背景資料

21.把醫院事務署和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的人事管理職能分別移交衞生署和教育署的安排
,是重新調配職務而已,既不會影響任職醫管局和職訓局的公務員的聘用條款,也無
損當局為這些員工所提供的人事安排服務。

22.基於正常的人手變動,醫院事務署在1998-99年度平均每月開設六個影子職位和刪
除30個影子職位,以配合任職醫管局內公務員的晉升和流失情況。工業教育及訓練署
在1998-99年度開設一個二級工場導師影子職位,並刪除五個影子職位(兩個二級工場
導師、一個三級工場導師、一個二級工人和一個技工職位)。

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

23.公務員事務局支持刪除醫院事務署上述高級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並支持把影子
晉升制度下的獲轉授權力分別由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轉給衞生署署長,以及由工業教
育及訓練署主管轉給教育署署長。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

24.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有關建議是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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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福利局
教育統籌局
1999年4月

EC(1999-2000)8附件

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
(高級首席行政主任(首長級薪級第2點))
職責說明

醫院事務署行政總監身為部門首長,須就下述職務向衞生福利局局長負責 -
  1. 監督有關任職醫管局的公務員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實施影子晉升制度和
    執行紀律處分;

  2. 保障任職醫管局的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包括執行措施以確保有關公務員享
    有同等的晉升和培訓機會,以及處理複雜的員工投訴個案等;

  3. 就可能影響任職醫管局的公務員的工作條件和士氣的行政事宜、人手和其
    他問題,向醫管局提供意見;

  4. 聯絡各醫院和員工協會,以促進良好的員工關係,俾提供有效率的醫院服
    務;

  5. 監督為任職醫管局的公務員而設的員工諮詢架構的運作,並擔任部門協商
    委員會主席;以及

  6. 監察部門開支的財務管理工作和善用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