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I(98-99)24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參考文件
補充資料
104KA-沙田政府合署大樓
引言
工務小組委員會委員在1998年12月2日的會議上,審議有關104KA號工程計劃「沙
田政府合署大樓」的文件[PWSC(98-99)48]。會上,政府答允提供進一步資料,說
明暫定使用沙田政府合署大樓 (下稱「大樓」) 的部門根據建議的分配準則獲分配
的辦公地方與現時佔用的辦公地方比較,在面積方面的增幅。
政府的回應
2.PWSC(98-99)48號文件所列暫定使用擬建大樓的部門現時所佔用辦公地方的總面
積為18 421平方米,而新大樓落成後,分配給這些部門使用的地方估計為19 791平
方米。換言之,將會分配給有關部門的地方的整體增幅為7%,即較現時佔用的地
方多1 370平方米。我們並另外計及10%的整體擴充因數,以方便進行規劃工作。
3.許多新大樓的準使用部門由於多年來逐步擴張,以致目前的工作環境非常擠迫。
這些部門現時所在的辦事處的地方不敷應用,估計總共短欠約3 189平方米的地方
。不過,新大樓落成後,遷入大樓的部門會以更節省空間的全新系列家具取代現
時使用的舊式家具,故相信可共騰出1 331平方米的地方。此外,把多個辦事處集
中設於一處可再騰出488平方米地方。計算下來,有關部門所需地方的總面積,較
現時佔用地方的面積多1 370平方米左右。
4.每個暫定使用新大樓的部門現時所佔用地方的面積和將會獲分配地方的估計面積
,現分項載於附件,供各委員參考。這些部門大多因連城廣場和銅鑼灣山路政府合
署現址重新發展而受影響,故此會是安排遷入擬建大樓的首選對象。我們根據每個
部門現時的運作需要,並計及把各辦事處集中一處和使用新式家具可騰出的地方,
估計有關部門應獲分配的地方,合共19 791平方米左右。我們會待新大樓的建造工
程接近完成時,按個別部門的確實需要和辦事處家具和設備的擺放安排,逐一釐定
有關部門適當的擴充因數。
5.擬建大樓的實用面積估計為25 365平方米。即使在預留地方供附件所載暫定使用
大樓的部門作擴充之用後,可能仍有地方可供分配。有可能使用大樓餘下地方的其
他使用者,包括水務署和土地註冊處等部門轄下的辦事處。上述兩個部門的辦事處
現時租用沙田新城市中央廣場共4 392平方米地方。
6.我們會在工程計劃快將完成時,根據個別部門當時對辦公地方的需求,確定有關
部門實際的地方分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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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務局
1998年12月
PWSCI(98-99)24附件
暫定使用沙田政府合署大樓的部門
現時佔用的地方與估計將獲分配地方的比較
部門 | 現時佔用的地方
(平方米) | 估計將獲分配
的地方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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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署 | 5 100 | 4 444
|
社會福利署 | 2 143 | 2 428
|
地政總署 | 1 570 | 1 931
|
郵政署 | 840 | 1 800
|
勞工處 | 853 | 1 719
|
環境保護署 | 1 736 | 1 471
|
民政事務總署 | 1 691 | 1 391
|
拓展署 | 1 236 | 1 073
|
運輸署 | 645 | 768
|
教育署 | 731 | 650
|
衞生署 | 449 | 585
|
入境事務處 | 502 | 529
|
土地註冊處 | 409 | 414
|
廉政公署 | 236 | 283
|
民眾安全服務處 | 193 | 215
|
香港警務處 | 67 | 72
|
香港海關 | 20 | 18
|
總計 | 18 421 | 19 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