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貓狗條例》(第167章)第3條提出的決議案及
《〈1997年貓狗(修訂)條例〉(1997年第97號)
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小組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0年4月5日(星期三)
時 間:上午8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1. 與政府當局會商

  2. (上午8時30分至10時25分)

    立法會CB(1)1188/99-00號文件--《危險狗隻規例》修訂擬本(已發出)

    立法會CB(1)1282/99-00(01)號文件--委員對《危險狗隻規例》修訂擬本的意見(已發出)

    立法會CB(1)1282/99-00(02)號文件--政府當局就委員對《危險狗隻規例》修訂擬本的意見作出的回應(英文本已發出,中文本隨文附上)

    立法會CB(1)1282/99-00(03)號文件--政府當局就CB(1)1073/ 99-00(01)及(02)號文件作出的回應(英文本已發出,中文本隨文附上)

    立法會CB(1)1302/99-00(01)號文件--陸恭蕙議員於2000年4月3日致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函件(只備英文本)(隨文附上)

  3. 其他事項

  4. (上午10時25分起)


立法會秘書處
200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