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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
於1999年6月15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
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的特別會議
議 程
與團體/人士舉行會議
討論是否有必要設立正式機制讓行政長官提請中央人民政府要求全國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基本法》的條文。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