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文件第XX/99號
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會議
建議為教育署專責小組
開設一個編外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
目的
1.教育署署長建議由1999年4月1日起,開設一個編外的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3點),為期兩年。請各委員就此提出意見。
背景資料
2.在1997年12月,教育統籌局委聘了一間顧問公司,檢討教署的組織和管理架
構,以期教署能夠因應教育界人士的需要,更快捷有效地履行使命,實踐提供
優質教育的目標。顧問公司在1998年5月向政府提交最後報告。諮詢工作則於同
年7月開始,至10月20日結束。
理由
改革計劃
3.改革教育署是一九九八年施政報告公布的重要教育新措施之一。改革的構思,
源於一九九八年對教育署進行的一項檢討,當時署內人員和社會各界均普遍同意
,為求促進優質教育的長遠發展,必須改革教育署的組織架構,以及改變教育署
和學校的管理文化,才能加強教育署所扮演的角色,使能成為教育界的專業領導
者、監管者和推動者。
4.改革計劃旨在 -
- 於教育署內建立以客為本的服務文化,加強內部以及跟其他與教育
事務有關的人士的溝通,使教署能夠因應教育界伙伴的需要來提供
更快捷有效的服務;
- 提高教署人員的專業能力;及
- 把更多職權下放給學校,並由學校承擔相應的責任,使能加速推行
校本管理。
鑑於涉及的問題相當複雜和敏感,我們估計需時五年才能完成整個改革過程,以
及在教育署和學校確立新的管理文化。
附件1載有教育署未來兩年將會進行的改
革大綱。教育署會視乎教育界在建議改革措施實行後的最新發展情況,才檢討是
否需要進行其他改革。
需要開設一個編外的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的原因
5.鑑於改革措施的重要性和它們深遠的影響,當局決定設立一個督導委員會,由
教育統籌局局長擔任主席,負責就改革的大方向提供指引,並監察改革的進度。
教署內部則會由副署長領導一個專責小組,負責擬定改革建議的細則,決定工作
的優先次序,並制訂推行的時間表,以落實各項必需的改革措施。專責小組須處
理複雜的組織和政策事宜,諮詢政府內部和外界與教育事務有關的人士,以及在
整個改革過程中,處理職員對種種改變的期望和反應。專責小組會直接向教育署
署長負責,並定期向督導委員會提交進度報告。為應付此等艱巨的工作,教育署
署長需要一名額外的首長級人員,職級為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3點),負
責向副署長提供行政和政策上的支援。
6.該名人員將擔任專責小組副主管一職,就策略性的規劃和改革計劃的整體管理
工作向副署長負責。副主管主責擬訂改革策略和對內及對外溝通的方案、訂定明
確的改善目標及建議實施項目的優先次序。在整個過程中,他必須顧及部門和學
校接受改革建議的能力。因此,他必須統籌署內各科組的改革工作,聯絡與教育
事務有關的各方人士,以及回應公眾的意見。
7.該名人員亦須協助教育署署長和副署長,統籌各項重要政策措施的推行工作,
例如語文政策和師資培訓。目前,上述工作是由署內不同科別負責。在教署合理
編排組織和分工,以及完成精簡工作程序之前,該名人員必須因應教署建議有關
科別在組織和程序上進行的改革,作出適當的統籌,並予以密切監管,確保各項
重要的政策措施得以順利推行,並與教署改革相配合。擬開設的首長級乙級政務
官職位的職責說明,載於
附件2。
8.鑑於專責小組副主管須負責高層次的策略制訂工作,並須具備敏銳的政治觸覺
,以及須代表教署與各政策局/資源局和教育團體進行協商及聯絡,故此我們認
為必需由一位首長級乙級政務官出任該職。預計主要的架構重組約需兩年時間
完成,所以我們建議由1999年4月1日起開設上述職位,為期兩年。
9.教育署在專責小組成立後的組織架構圖,見載於
附件3。為盡快展開改革計劃
,教育署署長已根據獲授權力開設了一個編外的首席行政主任(首長級薪級第1點)
職位,為期六個月,開設至1999年5月29日為止。此外,本署亦會開設一個總訓
練主任職位及重行調配署內人員以協助專責小組工作。
徵詢意見
10.以上建議將於1999年2月10日提交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審議。謹請各委員對
建議內容提出意見。
教育署
1999年1月
EC98.DOC
附件1
教育署改革計劃大綱
I. 透過以下措施,重組教署的架構和合理地分配各項職能:
- 徹底重組教署總部的架構和合理地分配各項職能,以加強教署與學
校、學生、家長和社會人士的聯繫,同時設法使教署與教育體系內
的其他成員建立策略性的伙伴關係;
- 對教署人員目前執行的各項職能進行程序重整;
- 「簡化」決策程序,盡量減少教署內部的官僚作風;
- 改善教署各科別的協調和合作;
- 把教署內與推動和監管學校教育無關的非核心職能,轉移予其他組
織;以及
- 審慎檢討教署各分區辦事處的角色和職能,以協助教署與學校發展
策略性的伙伴關係。
II. 透過以下措施,重新界定教署與學校的關係:
- 賦予學校更大權力,並要求學校對本身的表現負責,同時保留教署
現時的重要職能,即監察學校的表現、確保學校遵守法例規定和達
到令人滿意的質素水平;
- 改善教署現時採用的質素保證措施,方法是:
- 加強質素保證視學的工作,以及重組教署內各項視學職能;
- 透過重新界定教署與學校管理體系內其他成員的角色和關係
,合理地編排校本管理架構;以及
- 透過提供更多訓練、訂立校長的工作表現評核機制,以及簡
化罷免不稱職的校長的程序,逐步提高校長的質素和問責性
。
III. 採取實質措施來提高教署人員的專業質素,包括:
- 開放教署內的專業職位,安排教署和學校對調員工;
- 簡化職系結構;
- 為教署人員提供更嚴格的訓練;
- 賦予課程發展處更大的專業自主權;
- 按比例減少教署人員現時執行的非專業職務;以及
- 加強官立學校在試行新措施和向其他學校全面推介理想模式所擔當
的角色。
EC98-ENC.DOC
附件2
教育署改革專責小組副主管
職責說明
(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
就推行教育署的改革計劃而言,主責策略性的規劃和整體管理工作,並向教育署
副署長負責。其職責包括:
- 管理整個改革計劃,並擔當核心協調人員,統籌各科別的改革工作
;
- 擬訂策略和溝通方案,並負責籌劃及主持研討會和工作坊,以增強
教署跟其他與教育事務有關人士的伙伴關係;
- 研究和推行周詳的工作計劃,以期在教署內建立以客為本及凡事講
求成效的服務文化;
- 統籌不同科別所推行的重要政策措施,確保有關政策和教署改革相
配合;
- 督導特定的檢討計劃和顧問研究工作,以期全面提升服務質素及改
善管理制度和程序;
- 與有關政策局和資源局的高層人員商討,確保在修改政策和程序及
獲取資源方面能夠相應配合,使改革計劃得以順利推行;及
- 定期向督導委員會匯報改革進展,並就推行改革所遇到的困難,建
議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