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文件
融合教育政策及兩年試驗計劃的結果
目的
這份資料文件旨在簡述融合教育的政策和所需資源,以及簡報有關為期兩年的
先導計劃的評估結果。
融入主流政策
2.自七十年代以來,教育政策是盡量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融入主流學校
,好讓他們能夠與同齡兒童一起接受適當的教育。
為在主流學校就讀的弱能學生提供的資源
3.在1998/99學年,除了先導計劃內的49名學童外,共有1 184名弱能學童(包括
234名輕度弱智、641名弱聽、91名弱視、152名身體弱能及66名自閉症學生)在
普通學校就讀,並接受特殊教育的支援。各類支援服務的詳細資料載於
附錄一。
兩年的融合教育先導計劃
4.為制訂長遠的策略,教育署由1997年9月開始在七所小學及兩所中學之內,推
行融合教育先導計劃。
5.先導計劃推動全校參與融合教育,建立兼融的校園文化。這計劃鼓勵校長策動
全體教職員,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學校定期舉行會議,集合校長/校長的
代表、普通教師、輔導教師、家長和學生,推行個別學習計劃。先導計劃著重輔
導教師及普通教師的協作、家庭與學校的合作、課程調適、修訂教學策略、和評
估學生的方法,以及朋輩輔導等,以建立一個兼容的校園環境。教育署亦資助學
校購買輔助儀器,如幫助學生聆聽的環迴系統等。有關融合教育先導計劃的推行
情況載於
附件二。
先導計劃的評估
6.教育署委託香港教育學院檢討先導計劃,學院已於1999年6月初提交評估期終
報告,以下是報告結果的撮要:
(一) |
學校推行融合教育的能力與校長的領導才能的相關性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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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兩年內,幾乎所有融合學生在學業及社交方面都有進展。
大部分弱能學生的家長對子女的進展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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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絕大部分家長均贊成弱能子女入讀主流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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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大部分家長都認為與學校接觸的次數足夠,而所商討的問題都
有良好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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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大部分教師對掌握教學技巧方面的信心增加,但仍然有不少教
師對於進行協作教學和照顧個別差異的能力,未有足夠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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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能成功推行融合教育的學校擁有友善和積極的氣氛。這些學校
的特質包括:有效的領導、良好的教師與家長的諮詢機制、清
晰的融合教育政策、教職員對自己的角色清楚了解、教職員定
期舉行會議、彈性課程編排、有效的全校參與和協作學習及教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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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於上述的結果,評估報告就教師的事前準備工夫、發展校本融合教育計劃
和家長參與作出一系列建議。當局會考慮這些建議,以制訂融合教育的長遠策
略。在長遠策略未落實前,教育署繼續以全校參與的方法推動融合教育。推行
融合教育的學校數目在1999 / 2000學年會增至20間,而在2000/01學年會增至
40間學校。
教育統籌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
附錄一
為就讀普通學校的弱能學生而設的支援服務
1. 為聽覺受損學童提供的支援服務
聽覺嚴重及極度受損的學生,如已掌握基本語言文和溝通能力,但對
適應普通學校課程仍有一定困難,可入讀弱聽班。弱聽班的教師與學
生比例為1:10。學生在弱聽班接受基本科目和語言及聽覺的訓練,而
接受術科訓練和參加課外活動時,會與普通班的學生一起。
1.2 巡迴輔導服務
一些中度至深度聽覺受損的學生,若有足夠的語言能力,可入讀普通
班。教育署的督學(1名督學:100名學生)定時探訪學校,與教師及
社會工作者商討支援學生的方法。
1.3 聽覺受損學童輔導教學服務
就讀於普通學校的小學及初中學生,除可接受聽覺受損學童巡迴輔導
服務外,若他們的成績稍遜(三科基本科目其中有兩科不及格),便
會被安排在聽覺受損兒童特殊學校接受輔導教學服務。小學輔導教學
服務的教師學生比例為1:20,而中學則為1:10。
1.4 專業支援
教育署的聽覺學家亦會為學生,家長及教師提供專業輔導,範圍包括
選配助聽儀器和耳模,建議在課室、學位及公開考試等方面作出特別
安排等。
2. 為視覺受損學童而設的支援服務
視覺受損學童特別班設有特別設施,幫助學童學習,如:室內電視、
放大器及特別燈光照明。學童在弱視班內接受基本學科的訓練,弱視
班的教師與學生比例為1:15。他們與普通班的學生一起接受術科訓練
和參加課外活動。
2.2 失明學童融合計劃
在普通學校就讀的視覺受損學童,可獲由特殊學校的巡迴輔導教師的
支援服務,教師與學生的比例為1:8。輔導教師向學校提供有關教學策
略的意見,並在有需要時預備輔導教材,如點字、書籍、筆記、測驗
卷、考試卷和錄音帶等。他們每週或兩週訪校一次,輔導學生使用特
別器材。
2.3 中央點字製作中
心香港盲人輔導會轄下的中央點字製作中心,接受政府資助,提供有
關的點字服務。
2.4 輔導教學服務
一些就讀普通學校的視覺受損學童,以小組形式,在中心接受三個主科
的輔導教學服務,輔導並兼顧學童的社交技巧。未能出席接受中心輔導
的學童,可獲得巡迴輔導教學服務。輔導教師會向學校提供有關教學策
略的意見。
3. 為身體弱能學童提供的輔導教學服務
身體弱能學童輔導教學服務對象,是就讀於普通學校而有學習或適應困難的身
體弱能學童。服務形式有中心輔導及巡迴輔導兩種。中心輔導在特殊教育服務
中心以小組形式進行,輔導每星期一次,每次兩個半小時。教師與學生比例為
1:23。
4. 為輕度弱智學童而設的支援服務4.1啟導班
通常智力較佳的輕度弱智學童會在普通學校內就讀。學童可入讀啟導班
接受主要科目的加強輔導服務。教師與學生的比例為1:15。
4.2 輔導教學中心服務
就讀普通學校而在學習上有困難的輕度弱智學童可在特殊教育服務中心
接受輔導教學服務。教師與學生比例為1:45。
5. 為自閉症而具普通智力學童的支援服務
有情緒行為問題的學童可在特殊教育服務中心接受課餘或短暫的全日制
輔導服務。通常,學童只需接受輔導一段時間,情況改善後,便可終止
接受服務。教師與學生比例為1:8
附錄二
融合教育先導計劃
背景
在一九九六年五月,教育委員會特殊教育小組發表了有關特殊教育的報告書。
教育委員會考慮過在公開諮詢期間收集到的意見後,認為有需要為融合教育制
訂長遠策略。因此,教育委員會建議在普通學校推行先導計劃。
2.先導計劃旨在探討有效方法,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融入普通學校。
3.先導計劃由一九九七年九月開始,為期兩年(即一九九七至九八及一九九八至
九九學年)。
學校及學生對象
4.計劃的對象包括以下類別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 輕度弱智
- 弱聽
- 弱視
- 身體弱能
- 智力一般的自閉學生
每間學校最多可取錄八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而該等學生所屬的弱能類別
不超過兩種,以便學校管理。現時,參加先導計劃的學校有七所小學及二所中
學,取錄49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向學校提供額外的資源及支援
5.學校可獲提供下列資源及支援:
- 學校每取錄五名參加上述計劃的學生,可聘請一名曾接受特殊教育
訓練的輔導教師(屬文憑教師職級);
- 學校每取錄八名參加計劃的學生,可聘請一名教師助理;
- 各校獲撥一筆為數50,000元的非經常津貼,用以支付為先導計畫而
添置的傢俬、用具、儀器、進行小型裝修或改建工程及其他經教育
署署長批核的項目;而每取錄一名參加計劃的學生,便可每年獲撥
1,000元的經常津貼,用作支付先導計劃內的活動支出,例如朋輩互
助計畫、教育營、家長助談會、校本教師培訓等。
- 教育心理學家及高級督學定期訪校提供以學校為本的支援,並籌辦
工作坊,讓學校人員交流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