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會議
討論事項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

英語教師的語文基準資格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議員匯報為英語教師訂定語文基準的進展。

背景

2.一九九六年發表的《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六號報告書》(《第六號報告書》)提出
的其中一項建議,是為教師訂定語文基準以提高學校在語文和非語文科方面的
教與學質素。由於語文是授課的必要工具,教師應具備良好的語文水平,以確
保教學的成效。

3.在《第六號報告書》發表後,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隨即在一九九六年年初
成立了一個語文基準專責小組,負責訂定基準和向政府提出具體建議。

4.行政長官在一九九七年《施政報告》公布,所有教師必須按照下述時間表,
達致既定的語文基準︰

    --在二零零零年︰所有新入職教師

    --在二零零五年︰所有在職的語文教師

    --在二零零八年︰其他在職教師

5.教師可透過下述途徑達致語文基準︰

  1. 新入職教師︰修讀職前師資培訓課程的教師主要透過專業訓練課程
    達致基準;至於沒有受過師資培訓的教師,則須通過語文基準考試
    ;以及

  2. 在職教師︰他們可參加語文基準考試(由香港考試局和教育署舉辦),
    或修讀訓練課程,並通過課程中的各種評核,便可視為達致基準。

6.政府已在未來十年,每年預留7,300萬元作為語文培訓用途,以幫助所有在職
教師達致甚至超越語文基準。在這筆撥款中,估計每年約有2,900萬元會用於
提高英語教師的語文水平。

7.《第六號報告書》建議為下列三類教師訂立語文基準︰

  1. 英語教師及採用英語作為授課語言的教師;

  2. 中文教師及採用中文作為授課語言的教師;以及

  3. 普通話教師。

由於議員關注的是英語教師語文基準的問題,因此下文會集中討論英語教師的
語文基準。

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制訂英文語文基準的進展

(1) 初期顧問工作及初步擬定的語文基準

8.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在一九九六年三月委託顧問制訂英語教師的語文基準
。有關顧問工作由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共同負責。

9.一九九七年年初,顧問初步擬定了適用於初中英語教師的語文基準。為確保
有關基準切合需要和符合專業要求,顧問在進行研究期間的工作,包括︰

  1. 進行問卷調查,蒐集所有在職英語教師、校長和教育團體的意見。
    在回應者當中,共有83.8%贊成有需要訂定基準;

  2. 對少數抽樣選出的教師(約50名)進行個案研究,評估教師的語文水
    平,並把教師在課室教學的實際情況錄影下來,以助擬定初步的語
    文基準;以及

  3. 在一九九六年七月,與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的語文基準專責小組
    合辦兩次公開諮詢會議,向前線教師、校長、教育工作者和社會人
    士解釋訂定語文基準的目的,並與他們交換意見。
    顧問工作所得的初步結果顯示,英語教師的語文基準,應包括閱讀、寫作、聆
    聽、說話和課堂語言運用等範籌。

    (2) 試驗計劃

    10.為了確保最後訂定的語文基準合理和切合需要,當局決定進行一個試驗計劃
    ,測試一個較大的教師樣本,以確立語文基準(包括具有不同學術資歷,學科培
    訓,專業訓練資格和教學經驗的英語教師)。

    11.一九九七年九月,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的語文基準專責小組設立英文科科
    目委員會,負責為試驗計劃擬定測試準則和評核工作的細節。有關安排是參照
    香港考試局為公開考試擬備試卷的一般程序。試驗計劃由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
    會負責統籌,香港考試局負責執行筆試和口試的工作,教育署則負責課堂評估
    工作。

    12.師資培訓機構在培訓教師,使其語文能力達致教學所需水平方面的豐富經驗
    和知識,對訂立語文基準的工作甚為重要;他們在確保新入職教師達到語文基
    準要求方面,亦擔當着舉足輕重的角色。因此,我們在訂定語文基準的每個工
    作階段,均經常徵詢他們的意見。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語文基準專責小組及
    各個科目委員會均有他們的代表。

    13.一九九八年六月,科目委員會已完成制訂三種語文的評核方法。師訓與師資
    諮詢委員會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向所有教師發出附有試題樣本的考試綱要,並邀
    請所有教師(特別是參與試驗計劃的教師)出席三個分區簡報會,以便向他們解
    釋語文基準政策和試驗計劃的安排細節。由於簡報會的報名人數嚴重超額,委
    員會舉辦了第四個簡報會。共有超過3 600名教師和少數來自家長教師會的家長
    出席了這四個簡報會。簡報會甚具成效,並為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科目委
    員會和教師提供了一個交流意見的好機會。

    14.試驗計劃的測試工作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中至一九九九年二月期間進行。評閱
    試卷的工作已完成。英文科科目委員會現正分析有關成績,以便正式制定語文
    基準、訂定豁免準則(如適用)和改良評核方法。我們預期,科目委員會可在六
    月底提交報告,就這些重要事項提出建議。

    未來路向

    15.我們會繼續為學校的其他級別訂定英文語文基準,以配合行政長官公布的推
    行時間表。


    教育統籌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