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1)1902/98-99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S/1/98/1

立法會
經濟事務委員會

跟進3份新機場啟用調查報告所提出的建議小組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1999年5月11日(星期二)
時 間 :下午2時30分
地 點 :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

田北俊議員(主席)
丁午壽議員
李永達議員
張永森議員
許長青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鑑林議員
單仲偕議員
楊孝華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

周梁淑怡議員
劉慧卿議員

缺席委員 :

李華明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

議程項目III

經濟局副局長
何健華先生

經濟局首席助理局長(新機場)
李達志先生

工務局基建工程統籌處政府工程師
莫亦凡先生

署理民航處處長
歐鏡源先生

應邀出席者 :

議程項目III

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

署理行政總監
林中麟先生

管理及運作顧問
施高理先生

系統服務主管
黎邦翹先生

運作支援總經理
黃偉麟先生

公元二千年項目經理 -- 應變計劃
史密斯先生

香港空運貨站有限公司(空運貨站公司)

常務董事
黃思豪先生

貨運部總經理
黃泰華先生

亞洲空運中心有限公司(亞洲空運公司)

總裁
林承岳先生

財務及行政科總經理
何麗璇女士

列席秘書 :

總主任(1)4
陳慶菱女士

列席職員 :

高級主任(1)5
許兆廣先生

I. 選舉主席

議員同意應由田北俊議員主持小組委員會主席的選舉。

2. 李永達議員提名田北俊議員出任小組委員會主席,該項提名獲陳鑑林議員附議。田議員接納提名。由於沒有其他提名,席上宣布田議員當選小組委員會主席。

II. 職權範圍

3. 議員同意小組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如下:

"跟進3份新機場啓用調查報告所提出的建議及有關事宜。"

III. 與政府當局、機場管理局及各相關機構會商

(立法會CB(1)1278/98-99(01)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供的資料文件

立法會CB(1)1278/98-99(02)號文件 -- 機場管理局就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提供的資料文件

立法會CB(1)1278/98-99(03)號文件 -- 機場管理局就"進出監控系統"提供的資料文件)

機場管理局推行"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的進展情況

4. 劉慧卿議員察悉,機場管理局(下稱"機管局") 為新機場購買各類設備/電腦系統所簽定的協議,並無載明有關設備或系統須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條款。她質疑機管局這種做法,與民航處為新設立的航空交通管制中心而簽定的購買設備合約並不一致。她又詢問,因機管局沒有在購買合約中訂明系統須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條款而造成的財務損失有多大。

5. 署理民航處處長在回應時表示,在民航處方面,自1996年起簽定的購買合約均須加入一項條款,訂明所購買的設備或系統須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新購置的航空交通管制系統業經驗證為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至目前為止,只有一個電話系統仍未修正妥當,該系統現時仍未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機管局署理行政總監林中麟先生進一步表示,在為新機場購買設備/系統所簽定的購買合約中,機管局決定採用"系統須切合用途"的條款,而非規定系統須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機管局當時曾經考慮3項因素:第一,於1993至95年間擬定設備/系統的規格時,當時在市場上可供選購的有關設備/系統均尚未配備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標準操作系統。就此,他得悉英國標準協會到了1997年才發表文件,訂定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第二,當時的臨時機場管理局相當重視成本問題,該局關注到,倘於購買合約中加入系統須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條款,有關設備/系統的合約價格便會大幅增加。第三,機管局認為,於購買合約中加入"系統須切合用途"的條款,同樣能確保所供應的設備/系統在其設計的使用期內(即使在2000年以後),仍可正常操作。他又表示,承包商已根據"系統須切合用途"的條款規定,修正未能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設備/系統。

6. 至於機管局將"系統須切合用途"的條款加入購買合約的做法,是否較民航處在購買合約中明文規定系統須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做法為佳,施高理先生表示,機管局及民航處是因應不同情況而各自採取不同的做法,而且亦達到各取所需的目的。民航處在合約中載明系統須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而數位標準又於1996年年底至1997年訂定,因此有關設備於採購期間便已符合數位標準。機管局則採取較廣義的處理方法,就是採用"系統須切合用途"的條款。這也不失為一個明智的決定,因為有關設備/系統的設計使用期跨越2000年。鑑於各承包商均樂意修正有關設備/系統,這足以證明機管局所採取的方法奏效。

7. 有關機管局提供的資料文件(立法會CB(1)1278/98-99(02)號文件)的附呈資料1,李永達議員察悉機管局將轄下部分系統須符合數位標準的目標日期定為1999年8月/9月。他質疑機管局推行的"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時間如此緊迫,會否因而影響工作質素,特別是在進行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驗證測試方面。他要求機管局保證,該局在進行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驗證測試時所採用的標準,不會較英國標準協會所定的標準為低。林中麟先生同意,機管局推行"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的時間確實緊迫,原因是機管局須待與機場啓用有關的各項問題一一妥為解決後,才可展開與該計劃有關的大部分工作,當時已經是1998年10月/11月。由於時間緊迫,機管局業已為應付數位問題而盡量動員各方資源,包括向外聘請處理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問題的顧問 ??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就該局推行"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的策略提供意見;同時亦已向一間名為DMR Consulting Group的顧問公司借調人員,負責管理及支援關乎公元2000年數位問題的測試工作。機管局又採納了立法會有關專責委員會的建議,更換了該局資訊科技部的主管並加強該部門的專才人手;除此以外,該局又成立了一個中央統籌處,負責督導"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的進展情況。此外,機管局又向機電工程署借調專家,協助測試設有內置系統的設備。截至1999年4月底,機管局轄下61.3%的系統已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預計到了1999年6月底,96.8%的系統將會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機管局的目標是於1999年9月底或之前,令所有系統均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至於進行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驗證測試時所採用的標準,他明確表示有關測試是按照英國標準協會所定的規格進行的。

8.李永達議員詢問,DMR Consulting Group就機管局推行的"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所擬備的進度報告,會否提交予經濟局,而經濟局內又是否有具備專業科技知識的人員,以審核有關報告。經濟局副局長表示,經濟局業已透過不同渠道,監察機管局推行"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的情況。他表示,經濟局為民航處公元二千兼容工作小組的成員,其他成員尚包括機管局及各有關方面的代表。該工作小組密切監察各間與航空業相關的主要機構,其轄下與保安及安全有關的系統在解決公元2000年數位問題上的進展。他進一步表示,經濟局每月都會收到由機管局提交的進度報告,載明該局推行"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的最新情況,並特別指出有潛在問題的地方。這些每月報告亦有送交資訊科技及廣播局。此外,機管局董事會亦會收到該局向外聘用的顧問公司--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進度報告,就該局推行"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的進度提供獨立意見。經濟局局長作為董事會成員之一,一直與其他董事會成員緊密合作,不斷檢討推行該計劃的進展情況。因此,經濟局從多方面取得大量資料,以監察機管局推行"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的進展情況。雖然經濟局內並沒有具備所需專業科技知識的人員,但該局可要求專業部門,如民航處、資訊科技署及機電工程署,提供專業意見。

9. 李永達議員要求機管局將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及DMR Consulting Group所擬備的報告提交立法會議員參閱。林中麟先生答允考慮李議員提出的要求,但須顧及機管局與有關顧問公司所簽定的合約條款是否另有規定。

(會後補註:機管局提供由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擬備的報告已隨立法會CB(1)1825/98-99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

10. 周梁淑怡議員指出,據立法會CB(1)1278/98-99(02)號文件附呈資料2所載,因系統發生故障而出現最壞情況時的影響將會嚴重妨礙機場的運作,達到災難性的程度。她要求機管局詳細闡釋,該局採取了甚麼措施,確保各系統(特別是行李處理系統)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林中麟先生指出,機管局是因應經濟事務委員會委員的要求而就出現最壞情況時的影響進行評估。鑑於機管局一直不遺餘力,致力確保所有系統皆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他期望可藉此避免出現這些情況。此外,倘系統在過渡至2000年期間發生故障,屆時亦會備有計劃即時應變。他補充謂,截至1999年5月初,有65%的系統業經驗證為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而就其餘系統進行的修正及測試工作亦屆最後階段。到了1999年6月,將只有4個規模龐大而又複雜的系統(包括行李處理系統)仍未完成全面驗證。機管局認為,除就行李處理系統的不同組件進行模擬測試外,亦須在真實的運作環境下進行實地測試,以驗證該系統是否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該實地測試會聯同機管局各業務夥伴一起進行,但由於須動員多方人士共同參與,以致機管局須用較長時間作妥善統籌,故此這次測試只可以在符合數位標準計劃的最後階段才進行。施高理先生補充謂,由於就該系統進行實地測試需時18小時,會影響當晚及翌日部分時間的運作,故此機管局須與各航空公司及停機坪服務公司通力合作。儘管各方面困難重重,但機管局仍決心進行這次實地測試,以確保行李處理系統可順利過渡2000年。

11. 施高理先生進一步表示,機管局在處理公元2000年數位問題時,已從新機場啓用事件中汲取教訓。機管局明白,有需要以開誠布公的態度行事,切忌以偏概全,應以既開放又深入透徹的手法把問題妥為解決。雖然承包商已確認其系統已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但機管局秉承上述原則,仍堅持就各系統進行徹底的驗證測試。除進行驗證測試外,機管局正集中研究,一旦需要採取應變措施時所須設立的指揮及控制架構。制訂應變計劃的工作將於1999年8月或之前完成。

12. 陳婉嫻議員請議員參閱機管局提供的資料文件(立法會CB(1)1278/98-99(02)號文件)第2段。她指出,在76個業經驗證為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系統當中,包括一些裝有未能符合數位標準組件的系統。她認為這句內容似乎互相矛盾,並要求機管局作出澄清。林中麟先生解釋,經驗證為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系統有3類:第一,由供應商確認為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並於其後經機管局驗證屬實的系統;第二,由供應商修正,並於其後經機管局驗證屬實的系統;第三,裝有未能符合數位標準的組件,但這些組件不會影響其功能的系統。他補充謂,機管局現正集中進行航班資料顯示系統及行李處理系統(機場內最複雜的兩個系統)的驗證工作。有關航班資料顯示系統的進展情況,機管局系統服務主管黎邦翹先生表示,修正及提升該系統的工作業已完成,而驗證測試亦已進入最後階段。他希望航班資料顯示系統可於1999年5月中或之前獲確認為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至於行李處理系統的進展情況,機管局運作支援總經理黃偉麟先生重申,就該系統進行的模擬測試可於5月底/6月初或之前完成,而實地進行的測試則會於8月進行。

13. 至於經濟局是否信納,機管局內具備專業知識的人才及該局所得的數據,已足以監察其業務夥伴推行"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的進展,經濟局副局長同意,由於機管局的業務夥伴的系統一旦未能符合數位標準,對機管局轄下的系統也會構成影響,因此機管局必須與其業務夥伴保持密切聯繫,並須監察其推行數位標準計劃的進展情況,這點至為重要。機管局除要求其業務夥伴提供有關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進度報告外,亦會聯同這些業務夥伴進行測試,驗證有關系統是否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並就制訂應變計劃徵詢它們的意見。

14. 單仲偕議員指出,儘管機管局採取了各項預防措施,又制訂了應變計劃,但亦無法完全消除2000年數位問題可能影響機場運作的風險。他認為,倘機管局可減少1999年12月31日及2000年1月1日的航班數目,從而減少乘客流量,則即使機場的運作於過渡至2000年期間受到影響,問題的嚴重程度亦可相應減低。就此,他詢問政府當局會否考慮採取政策,以鼓勵航空公司減少該兩天的航班數目。署理民航處處長察悉單議員的意見,並表示民航處曾與各航空公司討論此事,但仍未作出決定。航空公司曾經表示,有需要因應在1999年12月底及2000年1月初的航班訂票數目來評估有關情況。倘航空公司減少於1999年12月31日及2000年1月1日的航班數目,便可能需要在該兩日前後增加航機班次。他補充謂,減少航班數目與否,純屬各航空公司本身的商業決定。

15. 主席詢問,機管局採用甚麼方法,以測試其系統是否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及制訂應變計劃。林中麟先生答稱,在機管局轄下5大運作範疇內,即旅客流量管理、行李處理、機場禁區運作、航空貨運處理及空郵處理5方面,每個系統均會逐一進行獨立測試,再而進行聯合測試,以確保各系統均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至於制訂應變計劃方面,史密斯先生表示,機管局業已為其本身及業務夥伴的操作及系統人員舉辦了11次工作坊,使他們得以就推行"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作好準備。在擬訂有關的應變程序前,有關方面會先行訂定不同系統的操作特點。機管局在落實擬訂的應變程序前,會事先進行演習。他進一步表示,機管局業已成立公元二千年專責小組,成員包括機管局及其業務夥伴的代表。該專責小組督導多方面的事宜,包括監察擬訂應變計劃的進展情況。有關應變計劃的演習會於1999年5月起展開。

16. 林中麟先生應李永達議員所請,答允就機管局各主要系統(包括航班資料顯示系統及行李處理系統)進行的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測試完成後,提供有關測試結果的進一步資料。

(會後補註:機管局提供的進一步資料已隨於1999年6月28日發出的立法會CB(1)1607/98-99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

17. 關於國際民航組織在解決公元2000年數位問題上所擔當的角色,署理民航處處長表示,國際民航組織業已制訂將於1999年12月31日起開始運作的一項應變計劃。國際民航組織設於曼谷的亞太區辦事處會協調區內各地機場及不同航空公司所採取的應變措施。國際民航組織建議採取多項應變措施,其中一項是增加飛機之間的飛行間距。在過渡至2000年期間,此項措施會令空中的飛機數目減少。

18. 李永達議員問及機管局向國際航空協會提交的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報告。署理民航處處長及林中麟先生證實,機管局已就國際航空協會為此而發出的問卷作出回應。對於李議員要求機管局提供該報告文本予議員參閱,林先生表示會加以考慮。

(會後補註:機管局提交予國際航空協會的報告文本已隨立法會CB(1)1722/98-99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

空運貨站營辦商解決公元2000年數位問題的情況

19. 許長青議員從空運貨站公司的報告得悉,該公司將於1999年12月中就其應變計劃進行最後一次演習。他擔心演習的時間是否定得太遲,並問及該公司在12月中進行最後一次演習前會先進行多少次演習。空運貨站公司常務董事黃思豪先生表示,空運貨站公司與各航空公司合作制訂的應變計劃將於1999年6月完成,並於7月/8月展開應變計劃演習,而且應該會事先進行數次應變計劃演習,然後才於1999年12月中進行最後一次演習。

20. 陳婉嫻議員察悉,截至1999年4月19日,空運貨站公司有6套與執行任務有重大關係的系統尚未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她問及該6套系統的現況。黃思豪先生表示,空運貨站公司轄下共有28套與執行任務有重大關係的系統,其中22套系統業經驗證為完全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而其餘6套系統的系統調校及測試工作亦已完成。若該等系統可通過預計在1999年5月完成的實地測試,便可獲確認為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

21. 楊孝華議員察悉,在空運貨站公司的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內,包括"評估客戶是否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他詢問空運貨站公司此舉的目的,是否要協助其客戶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以及若客戶的系統不符合數位標準,空運貨站公司會否拒絕向它們提供服務。黃思豪先生表示,空運貨站公司在擬備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時,是以其母公司(即太古集團)的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為依據。評估客戶是否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主旨,是要確保空運貨站公司與客戶之間溝通無礙,並着力解決大家在公元2000年數位問題上都遇到的問題。對於系統不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的客戶,空運貨站公司會根據商業考慮因素來決定是否繼續向其提供服務。

22. 劉慧卿議員詢問,亞洲空運中心有限公司(下稱"亞洲空運公司")推行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計劃的進展如何。亞洲空運公司總裁林承岳先生表示,亞洲空運公司在1995年購置其系統時,業已在購買合約內訂明供應商所提供的系統必須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在亞洲空運公司轄下9個與執行任務有重大關係的系統中,有5個系統已通過測試,證實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其餘4個系統的測試工作將於1999年6月完成。亞洲空運公司正與其業務夥伴着手擬訂應變計劃,預計在1999年7月/8月進行演習。林先生應劉慧卿議員的要求,同意提交書面報告,載述亞洲空運公司推行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工作的進展。

(會後補註:亞洲空運公司透過政府當局提交的報告,已於1999年6月28日隨立法會CB(1)1607/98-99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

23. 劉慧卿議員詢問,機管局採用甚麼機制,以監察各空運貨站營辦商推行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工作的進展。林中麟先生答稱,機管局已依照立法會有關專責委員會報告的建議,與空運貨站公司及亞洲空運公司着手擬訂加強監察的制度,使機管局可藉此制度得悉各空運貨站營辦商的整體服務標準,亦可在潛在問題出現前知所警惕,防患於未然。關於監察該等公司推行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工作的進展,林中麟先生重申,各空運貨站營辦商與機管局的其他業務夥伴一樣,一直定期向機管局提交進度報告。此外,空運貨站公司與亞洲空運公司亦是機管局的公元二千年專責小組的成員,各成員可藉此機會共同磋商如何解決公元2000年數位問題。機管局亦一直與空運貨站公司及亞洲空運公司緊密合作,就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展開聯合測試及擬訂應變計劃。

新機場的進出監控系統

24. 劉慧卿議員得悉,由於進出監控系統失靈,以致機管局需要向外聘請護衛公司,在1998年7月6日至1999年4月12日期間派員到場站崗,因而導致的開支高達港幣4,450萬元。她詢問這次系統失靈應由有關承包商負責,還是由機管局負責,而承包商又是否需要為上述額外引致的費用承擔責任。她亦質疑,為何到1999年5月/6月才就進出監控系統進行"信心"測試及工地驗收測試,因為此類測試應早在機場啟用日之前便已進行。林中麟先生在回應時表示,進出監控系統是一套複雜的系統,而且須與其他機場管理系統(例如閉路電視系統)整合運作。由於這套整合系統的若干組件在機場啟用當日尚未全部完成,因而令進出監控系統未能在機場啟用日之前進行全面測試。儘管如此,負責該系統的本地分包商現已調配一組專家,專責解決涉及進出監控系統的問題,並就該系統是否符合公元2000年數位標準進行驗證測試。機管局會全面測試經修正的系統,然後才正式接收。關於向外聘請護衛公司所支付的額外費用,他表示為確保機場保安妥當,上述開支是必需的。機管局會按照有關購買合約所訂明的條件,盡力向承包商提出補償申索。

25. 主席詢問,機管局有否就購買進出監控系統扣存任何保留金。林中麟先生答覆時證實,機管局大部分購買合約均列明有關保留金的條款。

26. 許長青議員請議員參閱機管局資料文件第8及第9段並詢問,更換進出監控系統軟件的費用,應由機管局還是有關承包商負責支付。機管局運作支援總經理黃偉麟先生表示,進出監控系統現時使用的軟件業經修正。為使該套系統的運作更順暢,承包商會安裝附加軟件程式,包括令機管局技術人員可更改每個進出保安門的配置的新程式。有關工程屬於維修保養工程,因而無須額外收費。

"大型基建工程發展指引"草擬本

27. 張永森議員在提及"大型基建工程發展指引"草擬本時詢問,指引草擬本是否適用於所有大型基建工程。他又詢問,按照指引草擬本第1段所述的原則,政府當局就不同類別的基建工程選擇承辦機構時會考慮甚麼因素。基建工程統籌處政府工程師在回應時表示,指引草擬本適用於所有類別的大型基建工程。在選擇承辦機構方面,他表示正如指引草擬本第1段所述,有3個方案可供選擇,分別為委派某一政府部門承辦或委託法定機構負責,又或透過專利權形式由私營企業承辦。政府當局在作出決定時,會考慮政府可予以管制的程度、有關機構的過往紀錄及參與計劃的主要人員的經驗等因素。

28. 應張永森議員的要求,基建工程統籌處政府工程師答允提供文件,舉例說明指引草擬本第1段的內容。

(會後補註:政府當局為舉例說明上述內容而提供的資料已隨立法會CB(1)1607/98-99(02)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

飛機噪音

29. 劉慧卿議員得悉,預計第二條跑道將於1999年5月底局部使用,並於1999年8月全面投入服務。她關注民航處有否量度噪音水平、採取消減飛機噪音的措施,以及全面諮詢居住在噪音影響範圍的居民的意見。署理民航處處長表示,由於兩條跑道並排而列,飛機在第二條跑道作最後進場時所採用的降落模式,與使用第一條跑道的降落模式相同,故此預期第二條跑道啟用後所產生的噪音影響,與第一條跑道運作期間所產生的噪音影響相若。正如政府當局提交的資料文件第2段所載,在受第一條跑道噪音影響的地區,其"飛機噪音預測"在可接受的範圍內。民航處為第二條跑道啟用作準備時,已向受影響地區的12個臨時區議會作出簡報,闡釋受影響地區在第二條跑道啟用後可能面對的噪音水平。此外,民航處會繼續實施資料文件第6和第7段載列的消減噪音措施,並會密切注視有關情況。

新一屆機管局董事會的成員組合

30. 主席察悉,機管局董事會現任成員的任期將於1999年5月31日屆滿,他因此問及當局在考慮委任及再度委任機管局董事會成員方面有何進展。他認為,政府當局在考慮是否再度委任機管局董事會的現任成員時,應較為着重該成員所提供意見的質素,而非單單着眼於其出席會議的比率。經濟局副局長表示,政府當局在考慮委任及再度委任機管局董事會成員時,除會考慮將獲委任人選過往出席會議的比率外,更會顧及其他因素,例如其個人能力、專才、經驗、品格和是否熱衷於公共服務。他更表示,機管局董事會的成員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政府當局稍後會公布日後的成員名單。

未來路向

31. 議員商定,他們會研究政府當局因應是次會議所提交的進一步資料,然後才決定是否需要舉行跟進會議。

(會後補註:政府當局提交的進一步資料已於1999年6月28日隨立法會CB(1)1607/98-99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

IV. 其他事項

32. 議事完畢,會議於下午4時30分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