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日
資料文件

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

管制計劃協議中期檢討

引言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委員會會議中,議員就議程III進行討論時要求提供有關
資料。本文件載列有關資料,以供參考。

要求資料

管制計劃協議(管制協議)中期檢討所包括的,政府和兩家電力公司各自對有關事項
的立場和中期檢討事項的最後結果。

2.中期檢討的範圍,從市民直接關注的,以至政府執行管制協議的有關程序和安排
等的事項,都包括在內。應該注意的是,按照管制協議所規定,任何就有關協議所
作的修訂,均須經協議雙方同意。下文各段解釋各檢討事項和各方的立場。

過剩發電容量

3.由於用電需求的增長較預期低導致去年龍鼓灘發電廠須延遲興建。從這件事例所
取得的經驗,我們要求兩家電力公司考慮,如果日後增設的發電機組導致出現過剩
發電容量時,應放棄對該些發電機組所作投資的回報。在現時管制協議下,兩家電
力公司的股東就有關公司在電力設施方面的投資,不論該等設施是否導致出現過剩
發電容量,均可享有回報。

4.兩家電力公司願意接受一項關於遏抑過剩發電容量的新規定,但該項規定必須考
慮到預測電力需求時難免涉及一些不肯定的因素,另一方面,電力公司也顧慮到,
他們仍須確保提供足夠的設施,以應付需求增長。

5.我們與兩家電力公司已達成原則性的協議。我們於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提供
給議員的資料文件概述了該協議的主要條文。在該項協議下,如日後新裝設的發電
機組導致出現過剩發電容量,其部份機器和設備成本將從計算股東回報的固定資產
值中予以扣除。此外,日後政府批准裝設新發電機組時,將個別而非整系列的機組
給予批准,其實際裝設時間亦須根據需求所規限。

准許回報率

6.基於現行的管制協議於生效後投資氣候有所改變,我們要求電力公司考慮降低准
許回報率。

7.電力公司認為不能接受我們的建議,同時指出有關回報率的條文是管制協議內重
要和基本的條文,他們在一九九一/九二年與政府談判現行的管制協議時,雙方已
經同意這些條文。他們雖然贊同某些風險有所減低但其他風險有所增加,而管制協
議下所涉及的風險與回報必須以整體作為考慮。他們認為經雙方同意的管制協議條
文不應更改,他們是在這協議的基礎上進行和訂立重大的投資和合約(有些合約年期
超越現行管制協議的年期)。他們也關注到任何這些改變,都可能導致他們失掉憑這
些協議條文所獲得而對消費者有利的借貸融資條款。

8.經過談判磋商後,兩家電力公司同意,把日後從超出現時用戶按金總額的款項所
作固定資產的投資,其回報率予以降低。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六日的資料文件對這
項協議經已作出詳細解釋。

另一種形式的價格規管和工作表現指標/基準

9.我們曾要求兩家電力公司研究採用價格上限機制(例如:消費物價指數減X )來釐
定電費的可行性,以取代現行的成本加回報的機制。預計價格上限機制應可鼓勵
兩家電力公司提高營運效率,也應可令用戶較能接受日後的電費調整,因為按照
該項機制,電費的調整會自動規限於通脹以下的水平。

10.兩家電力公司對這項要求的回應是,價格管制(例如:消費物價指數減X )很少
應用於如香港現時集發電、輸電和配電業務於一身的電力公司。要更改這方面的
規管事宜,須重新商議整份管制協議,而不是進行中期檢討。

11.我們贊同兩家電力公司的看法,不再跟進價格上限的概念。我們認同現行的監
察安排(定期財政檢討、每年的電費和審核檢討)已提供足夠途徑,讓政府控制電費
的釐定。通過在財政計劃中批准基本電費率,在某程度上達到價格上限的目的。
此外,兩家電力公司每次調整電費須向立法機關提供理據,交代其為調整電費事
宜。此外,電力公司在減低成本方面作出重大努力及能維持電費增幅低於通脹水
平。不過,我們同意訂定衡量工作表現的指標/基準,以提高兩家電力公司對其
工作表現的問責性,從而進一步改善現行安排。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六日的資料
文件已就這事項作出詳細解釋。

用電需求管理

12.我們認為實行用電需求管理是兩家電力公司的責任之一,因此,雖然兩家電力
公司已各自與政府另外簽訂用電需求管理協議,我們仍要求在管制協議內訂明這
項責任。兩家電力公司已表示同意,並會對管制協議作出相應修訂。

對環境的責任

13.我們認為兩家電力公司都應在管制協議內訂明致力保護和保育環境的承諾,因
此要求中電/埃克森應與港燈一樣,在管制協議內加入一項聲明,訂明對環境的
責任。

14.中電/埃克森特別強調該公司一向遵守很高的環境標準和極具環保意識,並且
會繼續這樣做。

15.經討論後,雙方同意在中電/埃克森的管制協議內加入一些字句,明確地確認
除了遵守適用的法例和規例外,該公司的經營方式須同時顧及環境生態與社會經
濟需要的平衡。

燃料成本的處理

16.我們就燃料成本最近成為了每年調整電費的主要因素,向電力公司建議檢討處
理燃料成本的方法。

17.兩家電力公司堅持認為燃料成本不在其控制範圍內,因此必須按照管制協議的
規定,繼續把燃料成本轉達給消費者。兩家電力公司明白在每年調整電費時,有
需要減少因燃料成本而對調整電費造成的波動,並且同意在每年的電費檢討中,
提供多些較長期的財政預測數字,供政府考慮,使雙方能以較長遠的角度來決定
每年的電費調整水平,既可考慮到有需要把燃料價條款調整賬保持在一個合理的
水平,又能減少電費調整的波動。

18.雙方同意在每年的電費檢討中跟進這事項。

固定資產的使用期和折舊

19.鑑於現今的科技水平和應用,我們建議兩家電力公司檢討其廠房和設備的使用
期和折舊,因為其使用期似乎可以延長,從而減低消費者支付的費用。

20.兩家電力公司願意進行這樣的檢討,但指出在決定是否延長使用期或更換資產
時,須考慮多個因素。如果延長使用期,每年的折舊費用便會減少,並會推遲支
付新廠房所需開支。然而,舊資產在操作上的可靠度和效率,可能比不上較先進
的新廠房,兼且對環境的影響也可能較大。

21.兩家電力公司同意審慎進行檢討,然後提出建議供我們考慮。我們會請電力顧
問協助審議有關建議。

現行的管制協議年期

22.電力公司關注到他們在以往幾年作出了重大投資,日後也必須繼續這樣做,以
維持可靠的電力供應。但以電力業的性質來說,實有需要作出長遠的策劃和投資
,而這些投資有不少都跨越管制協議現時的年期,投資風險會隨着時間而增加。
中電/埃克森因此要求政府考慮延長現時的管制協議年期。

23.我們向中電/埃克森表示,現時的管制協議年期為15年,現在只過了三分之一,
在現階段討論日後的管制協議,言之尚早。中電/埃克森答允不再跟進這事項。

行政和文本事項

24.我們提出了多項關於行政和文本方面的次要事項,這些事項不涉及原則問題。
雙方討論這些事項後,就適用的管制協議修訂建議達成了一致意見。這些修訂的
作用,是簡化政府監察兩家電力公司工作的程序,並澄清管制協議的字眼,以切
合現況。

對管制協議作出的修訂建議的各項細節和實施時間表

25.有關在中期檢討達成的原則協定須經行政會議批准。我們預計在一九九九年首
季就雙方對管制協議和相關安排所商定的各項修訂細節,提交行政會議批准。中
電/埃克森須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開始的財政年度實施建議的修訂,而港燈則
須在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開始的財政年度實施。

把最低備用容量和准許回報分別定於30%和13.5%的依據。

26.我們於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於委員會會議指出約30%的備用容量率並不過
高,此是給予議員一個概括認識有關備用容量的要求,而無須詳述技術細節。較
準確來說,釐定最低備用容量的準則,是維持可靠的電力供應,其中包括考慮到
已計劃發電機組的停運或意外停運、電力需求的變化和運作需要等因素。兩家電
力公司現時採用"喪失荷負概率(LOLP)"作為主要準則,即是以小時或日數計算
可能的每年電力供應中斷的或然率。這是全球普遍採用的發電容量規劃基準。如
某個系統裝置的發電容量在某年未能符合喪失荷負概率的準則,便需增加該年的
發電容量,以確保維持電力供應的可靠度。LOLP 亦可用相對的備用容量率表示


27.現以一些數字顯示這個課題。在未來增設發電容量時,為符合喪失荷負概率的
準則而需要的最低備用容量率將約為25%。我們必須增加發電容量以避免備用容
量率降至低於這個水平。視乎有關整體系統和所增設機組的大小而定,這個備用
容量率會在因當年所增加發電容量而被提升到35%至40%。在增加發電容量前後
一段期間的平均實際備用容量率將約為30%。

28.13.5%的准許回報,是以借貸或其他來源(例如發展基金和用戶按金)購置的固
定資產的回報上限,須從中減去實際支付的利息,減幅上限為8%,以及減去發
展基金平均結餘8%的利息。有關條款是在一九九一/九二年度商議現時的管制
協議時訂定的,也是跟隨先前的管制協議的相若水平。以上安排的實際結果是股
東每年的回報淨額約為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的12.0%。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和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未來十年的預測電力需求和發
電容量。

29.所要求的資料與中期檢討無關。儘管如此,我們已請電力公司提供資料。中電
估計電力需求每年增長率為2%至4%,但每年的波幅有可能大大高於或低於此水
平。無論如何,根據中電與政府為遲在龍鼓灘裝設第7和第8號機組所定的協議
,中電和政府將會在一九九九年第四季共同檢討其電力需求及發電容量的情況。
請參閱附件甲。至於港燈,它們估計至2008年的每年需求增長率大概4%。請參
附件乙。港燈認為增長率比其在一九九八年一月時的預測低。不過,港燈認為
由於政府現仍在研究該公司的最新預測數字,現在不是公佈這些數字的適當時候


關於為增加中電與港燈的聯網發電容量和促進電力供應市場的競爭所提出建議的
進展情況。

30.我們今年五月聘請顧問研究增加中電與港燈的聯網線路的可行性及提高香港電
力供應行業的競爭性。該研究已接近完成階段。顧問將會在未來數星期內向能源
諮詢委員會提交研究結果。因應能源諮詢委員會的意見,我們預計明年初進行廣
泛諮詢從而訂定未來路向。我們會在適當時向議員簡報。

中電和港燈的管制協議所載對環境的責任條文以及如何實施這些條文。

31.港燈與政府簽訂的管制協議明確規定,港燈提供服務的方式,必須符合多項要
求,其中包括政府就保護本港和全球環境及為符合國際義務所訂定的能源效益和
節省能源方面的施政方針。中電/埃克森的管制協議則沒有這樣的規定。正如上
文第13至第15段所解釋,中電/埃克森已同意在管制協議內加入與環境有關的責
任條文。

32.兩家電力公司必須遵守各項環保法例和規例所載的標準。這些標準主要關乎發
電設備排放的廢氣和污染物,以及就發電設施的擴建或解除使用建議進行環境影
嚮評估的事宜。兩家電力公司在遵守這些法例規定的紀錄良好。

33.雖然管制協議內沒有訂定在發電方面的能源效率成效指標,我們接受兩家電力
公司的表現已達到國際標準。我們認同兩家電力公司一直以負責的態度來處理環
境事項並已作出值得稱讚的努力。舉例來說,我們很高興見到中電最近發表了公
開的《企業環保報告》。只要兩家電力公司繼續這樣做,我們認為無須作出強制
性的規定。

關於延長中電和港燈所擁有廠房和設備使用期的建議的結果及詳情。

34.上文第19至第21段已提供有關資料。


經濟局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甲

中電對其電力需求及發電容量的預測

年份裝機發電容量*
(兆瓦)
電力需求預測*
(兆瓦)
1997
(實際數字)
7,6385,066
1998
(實際數字)
7,9515,304
19998,263#
20008,263#
20018,263#
20028,263#
20038,263#
20048,263#
20058,263#
20068,263#
20078,263#
20088,263#


# 1999年及以後的需求,每年增長預測為 2% 至 4%。

* 容量不括 包括龍鼓灘第7 和第8號發電機組。該機組的建設時間表會於1999年
第四季檢討。

附件乙

港燈對其電力需求及發電容量的預測

年份裝機發電容量*
(兆瓦)
電力需求預測*
(兆瓦)
1997
(實際數字)
2,9552,205
1998
(實際數字)
3,3052,316
19993,305#
20003,305#
20013,305#
20023,305#
20033,305#
20043,305#
20053,305#
20063,305#
20073,305#
20083,305#


# 1999年及以後的年增長率預測約為4%。

* 容量不包括未來增設的數量,因該等數量須經政府研究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