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
檢討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安全事宜
引言
在1999年1月25日會議席上,各委員曾討論政府當局一份關於氣體熱水爐安全
事宜的文件,政府當局同意,會對要採取的進一步措施進行一次檢討,包括可
能禁止使用無煙道式熱水爐,以減少與使用該類熱水爐有關的意外。
2.該項檢討由氣體安全監督(機電工程署署長)會同氣體安全諮詢委員會共同進行
,工作已經完成。這份文件旨在報告檢討的結果。
氣體熱水爐
3.1991年起正式生效的氣體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訂明,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
不可供浴室或淋浴室使用,但可容許安裝,安裝位置卻必須空氣流通,熱水爐並
須貼上警告標籤,提醒使用者不得連續使用超過5分鐘。縱然有此條文,自1991
年起,氣體安全監督已勸喻市民,最好使用密封式或機動排煙式型號的熱水爐(見
有關工作守則),因此,大部分仍在使用的無煙道式熱水爐,均是1991年之前安裝
。
4.現時,本港有:
- 約20,000部無煙道式熱水爐正供浴室及淋浴室使用(這數字已將氣體
供應公司由1999年1月起進行的檢查及更換計劃所更換的熱水爐計算
在內);以及
- 約59,000部安裝在廚房裏的無煙道式熱水爐。
供浴室及淋浴喉使用的無煙道式熱水爐
5.氣體安全(裝置及使用)規例第35條於1991年起正式實施,規例訂明任何人不得
裝置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以供浴室或淋浴室使用,但這規例沒有追溯效力。這
項禁制清楚指出,該類熱水爐並非為浴室或淋浴室持續供應熱水而設計的。因為
沒有煙道,該類熱水爐便無法將燃燒產物排放到室外,且由於沒有足夠流通的空
氣,連續使用熱水爐會令燃燒產物在室內累積起來,在該種情況下,使用熱水爐
便會變得不安全。
6.當局於1991年通知氣體供應商,若熱水爐擁有人拒絕更換供應浴室或淋浴喉使
用的無煙道式(盥洗盤)熱水爐,最低限度在熱水爐旁要設有一恒常開啟的氣窗,
成為空氣恒常流通的通道,而熱水爐上亦必須貼上警告標籤,標明這種氣窗不得
予以阻塞。
7.鑑於近日發生涉及為浴室及淋浴喉供應熱水的無煙道式(盥洗盤)氣體熱水爐的
事故,以及最近市民十分關注1991年前所安裝的氣體熱水爐的安全,氣體安全
監督就應否禁止使用所有接駁至浴室或淋浴喉的無煙道式熱水爐,諮詢氣體安
全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因這樣做可避免日後由於部分住戶將原來屬開放式的露
台加以密封、阻塞必要通風口、沒有進行重要的安全測試等因素而引致的危險
。
8.根據氣體安全諮詢委員會委員在會議上的討論,雖然大部分無煙道式熱水爐
均已使用超過15年,因而日益需要經常進行維修保養,但禁止其使用在實行上
很可能會困難重重,因為即使該類熱水爐對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危險,但幾乎可
以肯定部分擁有人會提出反對。為克服這方面的困難,有需要進行立法,准許
在特殊情況下,切斷住宅單位的氣體供應,以確保禁止使用該類熱水爐的安排
得以切實執行。此外,據悉其餘不少無煙道式熱水爐是安裝在舊型公共屋邨的
單位,而這些公共屋邨已計劃於一段時間內清拆。另一方面,過往發生的事故
顯示,我們不能保證該類熱水爐的擁有人在任何時間均會遵守使用該類熱水爐
的安全規定,因而在現行安排下,市民的安全實難得到全面保障。經過長時間
的考慮後,氣體安全諮詢委員會支持氣體安全監督的建議,修訂氣體安全法例
以禁止使用所有為浴室及淋浴喉供應熱水的無煙道式熱水爐。
設於廚房的無煙道式熱水爐
9.根據氣體安全(裝置及使用)規例的規定,如通風良好,且在熱水爐上貼上警告
標籤,提醒使用者該熱水爐最多只能連續使用5分鐘,則可安裝無煙道式(盥洗
盤)氣體熱水爐,以供廚房使用。鑑於近日發生的事故,氣體安全監督已考慮是
否具有足夠理由禁止在廚房使用該類熱水爐。
10.限制連續使用5分鐘的規定,是考慮到該類熱水爐的設計,只為廚房盥洗盤
間歇地供應熱水,以作清洗用途,雖然熱水爐會向房間排放出燃燒產物,但廚
房一般是通風良好的地方。氣體安全監督印製的小冊子,亦強調使用這類熱水
爐時必須通風良好的重要性。
11.自1980年代後期以來,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已裝有缺氧感應器,以監測熱
水爐附近的空氣質素,並在熱水爐四周空氣對使用者構成危險之前,把熱水爐
的氣體供應切斷。59,000具安裝在廚房的無煙道式熱水爐,有15%(約9,000具)
設有這種安全裝置。現時,市面上的無煙道式熱水爐均設有缺氧感應器,作為
標準裝置。
12.氣體安全監督於1998年制定氣體熱水爐的新裝置規格,以助市民使用新款的
氣體熱水爐。新穎的設計,容許在廚房(例如廚櫃)內裝置體積細小的密封式氣體
熱水爐。這類熱水爐受到建築師的歡迎,並且首次為香港市民提供無煙道式(盥
洗盤)氣體熱水爐以外的一系列其他選擇。為此,當局已發出經修訂的建築物作
業備考,而氣體安全監督擬備的氣體熱水爐裝置工作守則亦正進行檢討。因此
,預計市場對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的需求將會日漸減少。鼓勵這項做法,切合
公眾的利益。
13.鑑於第9至12段所述各點,氣體安全監督認為以目前情況而言,無須立即禁
止在廚房使用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但應採取行動禁止在廚房安裝新的無煙道
式氣體熱水爐或更換這種裝置。因此,他已就應否在一段合理時間內禁止出售
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一事,徵詢氣體安全諮詢委員會的意見。雖然部分氣體安
全諮詢委員會委員支持有關建議,部分委員則認為重點應放在進一步加強家居
氣體安全的公眾教育上。
未來路向
14.考慮過氣體安全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後,氣體安全監督準備:
- 制定法例,禁止使用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以便為浴室或淋浴喉供
應熱水;以及
- 由於氣體安全諮詢委員會至今仍未就應否禁止出售及新安裝及更換
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達成共識,所以須就禁止出售及新安裝該類熱
水爐的事宜,進一步徵詢氣體安全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15.至於實施時間方面,氣體安全監督的目標,是盡快實施(a)段所述的建議。有
關建議會於修訂法例實施後6個月左右執行,以便業界有充裕時間更換現有的熱
水爐。實施(b)段所述建議的時間,則會與氣體安全諮詢委員會作進一步討論後
始作考慮。
16.同時,氣體安全監督會就實施建議的各項實際安排,包括宣傳工作、加強氣
體安全方面的公眾教育等事宜與氣體供應公司進行商討。
17.歡迎各議員就建議的措施發表意見。
補充資料
18.以下各段旨在告知議員現正就氣體熱水爐的安全事宜進行的其他工作。
煤氣供應商檢查及更換無煙道式熱水爐計劃
19.氣體安全監督正持續監察氣體供應公司進行的檢查計劃,這些計劃旨在視察
及檢查所有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裝置,並在必要時更換或改良對有關住戶即時
構成危險的裝置或截斷其氣體供應。
20.截至1999年3月18日,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已根據紀錄視察了全部15 856
個接駁到淋浴喉的無煙道式煤氣熱水爐裝置,其中15 443個的視察順利完成,
但有7 421個裝置須加強安全措施。該公司正繼續實行為不安全的裝置加強安全
措施。
21.截至1999年3月13日,石油氣供應商記錄得裝設於浴室及廚房的無煙道式石
油氣熱水爐共有15 837個,並已造訪13 095戶,但只成功檢查了5 411個,發覺
有3 281個裝置須加強安全措施。石油氣供應商正繼續視察餘下的裝置,並為不
安全的裝置加強安全。
管制住宅式氣體用具(包括熱水爐)的進口及生產
22.氣體安全監督及委員會現正採取步驟,以改善及控制進口的住宅式氣體用具
(包括熱水爐)的安全標準。
23.1997年11月,委員會同意應在引入立法管制前,擬備一份詳細的工作守則,
訂明用具安全規定和批准程序。一份由氣體安全監督聯同業界擬備,名為 "住宅
式氣體用具的批准"(氣體應用指南之五)的守則,已於一九九八年六月公布。氣體
應用指南之五所載的其中一項安全規定,是所有住宅式氣體用具均須設有保護裝
置,萬一煮食爐的氣體火焰熄滅(例如在大風時熄滅),也可以自動截斷氣體供應。
24.1998年11月,委員會支持氣體安全監督的建議,立法規管住宅式氣體用具的
進口和生產。新法例特別規定在本港使用的新氣體用具(包括熱水爐),必須遵從
國際安全及品質標準,並須經氣體安全監督核准。這項立法修訂的準備工作正在
進行,而立法修訂的目的,就是給予氣體應用指南之五工作守則法定的依據。
對氣體分銷商業務的規管
25.在1998年11月舉行的委員會會議上,成員考慮了加強規管氣體分銷商業務的
建議。委員會同意應擬定新的工作守則,詳述氣體分銷商的職責及責任。為此,
當局現正詳細研究氣體分銷商的一般責任和營運程序,以及現行法例中相應範疇
的法例是否周全。具體來說,我們會把重點放在應否規定氣體分銷商須註冊為氣
體工程承辦商,以確保他們能夠為用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服務,並備存妥當的
客戶記錄。就改善氣體供應公司對分銷商的監管而言,禁止同一分銷商經銷多個
牌子的氣體燃料和取消次代理商網絡等,都是可行的方法。工作守則草稿預期可
於1999年7月左右提交氣體安全諮詢委員會,然後就各項法律修訂諮詢各有關方
面。
機電工程署
氣體標準事務處
一九九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