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增建發電設備的建議

引言

本文件旨在向議員提供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建議在南丫島發電廠增建發電設備
的進度報告。

背景

2.港燈於一九九五年向政府表示,根據該公司對其供電範圍的最高電力需求預測,
並計及用電需求管理計劃的實施,該公司認為已獲核准的南丫島發電廠發展計劃
所提供的發電量,將足以應付至二零零二年的預測需求; 但由二零零三年起便需
增加發電量。港燈為此再進行了研究,包括仔細和徹底的選址工作,其後建議擴
建南丫島發電廠。首台增建的發電機組將於二零零三年啟用,以天然氣作為燃料
,通過由大鵬灣東部至香港南部的輸送管道,把天然氣從擬於深圳興建的液化天
然氣廠輸往南丫島。

行政會議在一九九八年三月所作的決定

3.在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政府在毋須
作出任何承諾的情況下,邀請港燈着手為可否擴建南丫島發電廠以增設以天然氣為
首選燃料的發電設備一事,進行詳細的地盤勘測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這項決定在
四月一日公布,但並不表示政府承諾日後定會批准該公司提出的任何增建發電設備
的建議。

港燈提交的財政計劃

4.一九九八年五月,港燈提交了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三年的建議財政計劃,供政府審
批。港燈最近已根據目前的經濟情況,檢討他們的最高電力需求預測和增建發電機
組建議。雖然港燈的結論仍是有需要在二零零三年增建發電設備,但已把建議在二
零零三年增加的發電個別機組容量由600兆瓦減至300兆瓦。

目前情況

5.目前情況如下:

  1. 政府的顧問現正深入研究港燈的增建發電機組建議和一九九八至
    二零零三年的建議財政計劃,研究工作預期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完成


  2. 港燈的顧問現正為擴建南丫島發電廠的建議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
    究,研究結果會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提交環境保護署;

  3. 為擴建南丫島發電廠的建議進行的地盤勘測研究,會在增建發電
    設備一事有了原則性的決定,以及進行了《城市規劃條例》和
    《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規定的相關程序之後才展開;以


  4. 現正等候港燈就天然氣的供應提出確實的建議。港燈已表示,其
    中一個可能的燃料來源是擬於廣東興建液化天然氣供應點的計
    劃,而提出這項計劃的人士已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向北京的發展
    及規劃機關提交計劃建議。


6.當局會先仔細審議電力需求的增長、透過節約能源計劃來應付部分需求的可能性
,以及相關的經濟、工程和環境事宜,然後才會對港燈增建發電設備的建議作出決
定。



經濟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