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
資料文件
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就出售一九九八年八月入市行動中
所購入股票的建議
引言
本文件就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公司)計劃推出以單位信託基金形式,出售政
府在1998年8月的入市行動中購入的股票一事,知會各位議員。
詳情
2.投資公司董事局在6月21日舉行的董事局會議上,研究了三家財務顧問建議出售外匯
基金持有的香港股票的最佳策略。董事局認為推出與恆生指數掛鉤的單位信託基金是
最適當的方法。
3. 與其他出售方法比較,以單位信託基金作為出售計劃的第一個項目具有下列優點:
- 首先,它可同時迎合個人和機構投資者的需要。配股與公司回購一般都
不會公開讓個人投資者參與,而可換股債券亦並非個人投資者熟識的產
品;
-
其次,它並不涉及對個別股份的選擇,對市場影響較為中性。配股涉及
的股份選擇可能會令市場揣測下一次有機會被選中配售的股份,因而可
能會對市場造成不利影響;及
- 它是各方案中對市場影響最輕微的一個。
儘管投資公司會集中以單位信託基金作為出售計劃的第一個項目,但在較後階段,其
他出售方法亦有機會被列入考慮之內。
2.由於公眾非常關注出售外匯基金持有的香港股票組合事宜,因此投資公司認為一旦
就開展出售計劃的最佳策略作出決定後,便應該盡快向外公布。有意見指投資公司就
建議中的單位信託基金所提供的資料不夠詳盡。就此而言,投資公司其實可以延遲公
布採用單位信託基金作為出售計劃的第一個項目,待所有細節落實後再作公布。然而
,投資公司認為盡早公開其意向是適當的做法。
3.為了對建議中的單位信託基金作進一步研究,隨之而來將會有大量籌備工作。投資
公司現正進行市場研究,務求更準確地了解投資者的興趣及要求。在設計單位信託基
金的具體方案上,例如在釐訂每單位的最低面額時,投資公司會考慮到個人投資者的
需要。在備妥有關文件後,我們還須取得上市和監管方面的審批。我們將會進行廣泛
的市場推廣活動,向本地和海外市場推介這項新投資產品。預計有關的籌備工作需時
最少4至5個月。應否推出單位信託基金以及何時推出,並不單只取決於文件準備工作
和有關的程序安排,一切還須視乎當時的市場環境而定。
4.自投資公司作出公布後,公眾人士提出了多項有關這個單位信託基金的問題或意見
。投資公司對其中部分事項的回應如下:
- 單位信託基金的管理
信託基金將由一位信託人託管,而有關股份則會由基金經理管理。信託人
和基金經理將會獨立於投資公司和政府。預計單位信託基金將會由全部33
隻恆生指數成分股組成,而每成份股在單位信託基金內所佔的比重,將會
盡可能跟從恆生指數來釐定。基金經理將會定期調整每隻股份在組合中所
佔的比重,以反映恆生指數成份股的變動。信託人則有受信責任,並需從
單位持有人的利益出發。
- 流通量
投資公司計劃把這單位信託基金申請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這將是聯交
所的一項新產品,相當於把全部33隻股份合併在一起作上市發售,因此可
以提高市場的流通量。
美國標準普爾預託證券(SPDRs)容許投資者向SPDRs的信託基金贖回股票
。如果我們效法 SPDRs這種贖回方式,在投資者贖回股票時,市場上的流
通量便能提高。
- 發行額和訂價
在現階段談論這單位信託基金的發行額和訂價,實在言之尚早,因這需要
視乎投資者的興趣以及當時的市場環境而定。
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199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