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金融市場檢討報告
引言
本文件旨在概述財經事務局在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三日發表的《金融市場檢討報告
》內的建議的進展情況。文件亦包括了政府最近提出的三十項措施的進展情況,以
及金融管理局(下稱「金管局」)已實施的七項技術性措施。
詳情
背景
2.今次的亞洲金融風暴在一九九七年五月底首先侵襲泰國,至十月底蔓延至香港。
雖然香港安然渡過了這段風暴特別肆虐的日子,而港元匯率保持穩定,證券及期貨
市場亦運作正常,可是利率急升,加上證券及物業的資產值調整,引起市民極大關
注。
3.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初,財政司司長宣布有意檢討金融市場的運作。臨時立法會在
十一月二十六日通過議案,要求政府進行有關檢討。在議案辯論過程中,議員一致
認同當局維持聯繫匯率的政策。不過,議員同時敦促政府就捍衞港元匯率的機制和
金融市場的運作進行檢討,議案亦要求增強政府抵禦金融市場波動的能力,並加強
教育投資者。財經事務局局長對該議案表示支持,並重申政府的承諾,在金融風暴
平靜下來的時候,便會作出全面檢討。
4.是次檢討以兩項基礎原則為前提。首先,按基本法並顧及香港作為一個自由開放
,依賴外貿的經濟體系的長遠利益,我們必須維持及進一步提高香港的國際金融中
心地位。其次,為貫徹維持穩定港元,我們亦必須保留行之有效的聯繫匯率制度。
在這兩個基礎原則上,檢討的範圍集中於完善和改進市場運作系統的技術和實際運
作層面上。金管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監會」)聯同其他機構,
在各自的工作範疇上,提供了有用的資料和意見。當局在四月完成檢討工作,並在
四月二十三日發表《金融市場檢討報告》。
5.檢討結果顯示,捍衞港元的機制有效地維持匯率和金融體系的穩定,證券及期貨
市場的運作系統亦操作良好,能夠應付金融風暴期間市場上大幅波動。雖然如此,
該報告亦有提出一些改善建議。在歸納這些結論和建議時,我們已小心衡量,務求
在審慎監管和市場自由發展所需的空間之中取得平衡,亦會平衡力求改善及維持穩
定兩者的需要。這些結論和建議的總結,載於報告的第5章。有關建議和進展情況
的簡略報告現見於下文。
6.此外,在八月中、下旬的入市行動後,金管局和政府亦就金融市場和證券及期貨
市場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這些措施的進展情況亦同時載於下文。
捍衞港元機制檢討
貨幣發行局制度和利率的作用(第3.128至129段)
7.報告指出,在固定匯率制度運作上,以利率來穩定匯價(不論是否經自動調節機制)
是無可避免的。金管局在一九九八年九月五日推出的七項技術性措施,是我們因應
不斷轉變的市場情況和參考捍衞聯匯的經驗,努力鞏固貨幣發行局制度的持續工作
的一部分。制定這些技術性措施,不是為了保護本港經濟免受利率波動打擊,因為
利率調節正是貨幣發行局制度下的自動機制的主要部分,作用是確保匯率穩定。香
港有決心承受利率調節的壓力,且已作好準備。然而,這些措施卻可減低投機者操
控外匯和貨幣市場的機會,因而有助減輕利率大幅波動對本港經濟造成的影響。
增加金管局參與市場活動的透明度(報告第3.130至3.135段)
8.該報告載述,金管局承諾盡可能確保在參與市場活動時,維持高透明度。由一九
九八年六月十一日起,金管局利用在路透社、彭博(Bloomberg)及比積(Bridge News)
的專頁,提供有關金管局所進行的港元外匯交易將會引致銀行體系結餘總額1變動
的預測。這些資料現時幾乎可以即時同步提供,其他所有司法管轄區無一能及。公
布因金管局進行港元外匯交易將會引致結餘總額變動方面的預測,將有助市場人士
預測銀行同業市場內流動資金情況的變化,同時可提高聯繫匯率制度的透明度和銀
行同業利率調節的效率。
9.為提高貨幣發行局制度運作的透明度,金管局會加緊工作,只要技術上可行,便
會盡量多些發布在外匯基金資產負債表上顯示貨幣發行局運作的資料。有了這些資
料,我們便可得知金管局如何恪守貨幣發行局制度的原則,又可增加公眾對這方面
的認識。
繼續加強銀行業的穩健性和活力(第3.136至3.138段)
10.該報告強調,本港的銀行監管機制必須確保找出並妥善管理和控制存在於銀行體
系的風險,而且有充足的資本承擔這些風險,惟有這樣,銀行體系才可做到既安全
,又穩健。為此,金管局在一九九八年六月完成了一項檢討,課題是本地銀行的最
低資本充足比率2 。是項檢討的目的是,協助維持本地銀行早已保持的高資本充足比
率(以一九九八年六月中來說,平均比率超過18%);並消除過往出現對個別銀行定下
不同的最低資本充足比率的問題。經過檢討,對個別銀行實施的最低比率將設定在
10%至12%之間。對某些銀行來說,最低比率會因而增加。增加最低比率的措施將會
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開始生效。預料新措施不會引起任何問題,因為所有
有關機構的資本充足比率本來已比新訂的最低比率高出不少。
11.此外,報告第3.108段又提到,金管局將會就銀行界未來的策略性路向,開展顧
問研究。這項研究現已進行了一段時間,將於本年較後時間完成,屆時我們會評估
研究提出的建議,以決定是否需要在規管和監督方面,作出一些改變。另外,由於
本港的法律架構有若干範疇尚未完全符合巴塞爾委員會發布的《有效的銀行監管主
要原則》,因此,我們會在一九九九年提出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主要目的便是
使本港的法律架構與該套原則一致。
12.另外,金管局致力促進港元回購協議市場的發展,利用銀行持有的優質債務證券
作為回購協議交易的抵押品。這類市場將有助減低交易對手的風險,最終可藉着利
便銀行同業借款而增加流動資金。我們預料當市場運作常規發展成熟時,交投便會
活躍起來。
定息債務市場的發展(第3.139至3.141段)
13.該報告又指出,推廣定息遠期貸款,會有助借款人免受短期利率變動的影響。
有見及此,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下稱「按揭證券公司」)推出了一個總值14億元
的推廣定息按揭試驗計劃,並已順利完成。這個計劃在一九九八年九月擴展成常設
計劃;根據計劃,按揭證券公司承諾在未來6個月,即直至一九九九年三月,購買
35億元定息按揭。此外,按揭證券公司一直努力簡化向銀行購買按揭的手續,以期
促進貨幣市場和債務市場的進一步發展,並且幫助銀行更妥善地管理貸款業務和流
動資金情況。該公司並於一九九八年六月中推出「遠期承諾安排」。根據這項安排
,按揭證券公司必須在未來12個月,按商定的數額向銀行購買按揭。通過這項安排
,銀行更能保障按揭組合的流動資金,也能更有效地計劃貸款業務;這項安排並可
提高按揭證券公司購買按揭的效率。銀行界對這項措施深表歡迎。業界已承諾由一
九九八年七月下旬起計的12個月內,出售總值港幣138億元的按揭,比按揭證券公司
所訂的目標數額港幣130億元還要多。
證券和期貨市場檢討
股票賣空及股票借貸(第4.14至4.32段)
14.該報告建議就申報空倉量制訂更嚴格的規定,以提高市場的透明度。自檢討結束
後,證監會與香港聯合交易所(下稱「聯交所」)一直保持緊密合作,研究如何提高市
場上賣空活動的透明度。就政府近日提出的三十項措施,聯交所於一九九八年九月
七日起恢復執行股票限價賣空制度。有關規定禁止賣空交易以低於市場最佳價格成
交,避免股票賣空加劇市場的下跌趨勢。聯交所亦正考慮加重對違規會員的罰則,
包括罰款、暫停交易及取消屢犯者的會員資格。聯交所亦會不斷檢討認可拋空股票
的名單。在立法方面,證監會現正草擬法案,把沒有申報的拋空活動刑事化和增加
對非法拋空活動的刑罰。
15.鑑於一九九八年八月廿七日和廿八日的賣空活動異常活躍,按三十項措施的建議
,證監會和聯交所已向經紀、託管商、獲豁免交易商(包括銀行)、基金經理和財
務公司等發出超過1,500份問券,以了解在交易後第二日(T+2)有關恒生指數成份
股的買賣情況。他們現正分析所收集的資料,以決定是否需要就懷疑沒妥善證券安
排的賣空交易或違反聯交所規則或證監會操守準則的情況進行進一步調查。
16.股票借貸對賣空活動發揮重要的輔助作用。我們得悉,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
組織與國際結算銀行已開始合力研究其成員市場內股票借貸活動現時的慣常做法。
研究結果將甚具參考價值,讓本港的監管機構能更了解境內和境外的股票借貸活動
,從而可適當地回應監管方面的需要。此外,為了進一步發展本地的股票借貸市場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下稱「香港結算」)將於一九九九年第一季或以前推出中
央股票借貸服務,有助加強本港股票借貸活動的透明度和監察工作。
17.按三十項措施的建議,政府會聯同證監會和香港結算就監管股票借貸活動在短期
內展開研究。範圍更會包括研究是否需要對託管商和其他股票借出人作出監管,以
加強股票借貸活動的透明度和保障股票實益持有人的利益。
股票按貸財務活動的監管(第4.33至4.37段)
18.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當局在財經事務局之下成立了一個由多個機構組成的工作
小組,專責研究股票按貸財務活動,以及就如何監管這類活動提出建議。工作小組
經過仔細研究現時的市場情況,並考慮到有需要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在一九九八
年五月八日發出了一份諮詢文件,詳列小組研究的發現和結論,以及有關監管股票
按貸財務活動的建議。
19.建議設立的監管機制,把所有為客戶提供股票按貸財務服務的財務公司納入證監
會的監管範圍。此外,工作小組亦建議修訂現行的《證券條例》和《財政資源規則
》,並實施一套新的業務操守準則,以確保參與股票按貸財務活動的持牌機構有足
夠的財政能力,並且採取適當的措施維持審慎的風險管理和保障客戶的資產。工作
小組亦建議加強保障和教育投資者。
20.諮詢期在一九九八年七月八日結束,財經事務局共收到90份意見書。回應者大致
支持監管股票按貸財務活動的政策,但對於個別的具體措施則意見不一。工作小組
現正研究這些意見,就建議的監管制度作出最後決定。當局計劃在一九九九年年初
把有關的法例修訂提交立法會審議。
21.隨著上述的法例修訂,《財政資源規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
第24章)的附屬法例)亦須作出相應修訂,其中包括有關股票按貸財務活動監管制度
的內容。
庫存股份概念的檢討(第4.38至4.43段)
22.當股市急速下挫,而股價因股票被大量拋售而下跌,若上市公司可獲准回購股份
,對市場和公司本身均有利。但根據現行的公司法例,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即等同減
低公司資本,該等股份將會予以註銷。假如回購的股份能以庫存股份3的形式保存
而無須註銷,預料上市公司會更樂意回購其股份。有見及此,證監會就《股份回購
守則》和庫存股份的概念展開了檢討。是項檢討尚在進行中,預計有關方面可於本
年年底前就檢討結果諮詢公眾意見。若決定引入庫存股份,《公司條例》將須作出
相應修訂。
遵守聯交所的《證券上市規則》(第4.44段)
23.聯交所的《證券上市規則》(下稱「上市規則」)訂明各有關方面及人士,包括董
事、財務顧問及保薦人,在首次申請把公司上市及保持其上市地位的事宜上,應擔
當的職能及責任。為確保上市規則和證券上市及維持上市地位的規定得到嚴格遵守
,,有關方面必須妥善履行其職能和責任,否則可能遭受紀律處分。為加強執法和
確保規則得到遵守,證監會和聯交所已成立聯合工作小組,研究是否需要法律權力
去執行這些措施。預計小組的建議會在一九九九年首季公布,徵詢市民的意見。
恒生指數(第4.45至4.53段)
24.是次檢討肯定了恒生指數(恒指)作為被國際接受為衡量香港股票市場表現的基準
,亦同時認同該指數在所涵覆蓋的總市值及成交額、反映行業類別和代表性方面,
均能符合國際標準。在報告內已指出,證監會承諾會繼續與恒指服務有限公司進行
商討進一步改良恒指的方法。
25.此外,繼恒指服務有限公司於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八日推出恒生100指數後,期交
所於九月十八日亦推出了恒指100期貨和期權的新產品。恒指100期貨和期權產品會
透過自動交易系統進行買賣,而在首日的交易中,共有633張合約的成交。
期貨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第4.67至4.79段)
26.期交所於一九九七年四月的政策決定,把期交所所有新產品的買賣,在自動交易
系統上進行。貫徹有關的政策,期交所亦決定把恒指期貨和期權的交易方式,由公
開叫價形式轉為以自動交易系統處理。期交所現正進行系統發展的工作,而其會員
公司亦已開始培訓職員。按照三十項措施的建議,其董事局更承諾把該項計劃提前
於一九九九年第三季完成。
27.在這項轉用自動交易系統的計劃完成之前,期交所會採取短期措施,改善支援公
開叫價交易方式的價格發佈系統,以提高市場的透明度。將結算及交易報告系統提
升的工作進展良好,預期可於一九九八年年底前完成。
恒生指數期貨合約按金額(第4.80至4.85段)
28.我們在報告中已指出,我們大致滿意期交所計算按金水平的機制。然而,我們亦
邀請證監會和期交所繼續研究改進按金的計算模式,以進一步加強期交所及其結算
所在應付市場特殊波動時的風險管理。證監會承諾在完成對期交所的定期巡查工作
後,便會聯同期交所展開有關檢討。
29.鑑於近數月來未平倉合約總額處於前所未見的高水平,期交所決定自一九九八
年九月一日起,向每個持倉量(所有合約月份的持倉)超過10,000張長倉或短倉的
客戶及為自己戶口進行交易的會員,收取150%的按金附加費。正如三十項措施中
所提出,政府已要求期交所考慮降低收取額外按金底線至5,000張未平倉合約,以
加強市場整體的風險管理。
衍生認股權證(第4.86至4.103段)
30.為了在促進衍生認股權證市場發展的同時,亦能符合健全監管制度的要求,聯交
所在一九九八年年初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專責檢討現行衍生認股權證的上市規則
及慣例,並提出修改建議。聯交所在徵得證監會的同意後,根據工作小組所提出的
建議,修訂了《上市規則》內有關衍生認股權證的部分,新規則已在一九九八年七
月十日生效。
31.根據新規則,認股權證發行者須證明其發行和管理衍生認股權證的能力。它們須
為受監管或獲得認可信貸評級的機構,並擁有最少20億元的淨資產。此外,這些發
行者必須在發行認股權證時訂明結算方法。新規則亦會修訂以現金結算的計算程式
。又會維持現行的抽籤上市制度4,及將同一相關股份的不同衍生認股權證到期的
日期分開,以減少對現貨市場造成的影響。為進一步提高衍生認股權證市場的透明
度,發行者必須披露獲配售最多衍生認股權證的首五名人士各佔該次發行量的比率
。另外,有關一籃子認股權證的資料現已透過大利市系統發放。
32.按三十項措施的建議,為進一步減低認股權證引致現貨市場可能出現的波動,聯
交所會繼續檢討有關備兌認股證的規則。
對交易所會員操守的監察(第4.117至4.123段)
33.作為市場監管機構,證監會和聯交所負責查察市場上的不當活動,包括涉嫌造市
和內幕交易。要維持有效的監察,他們必須擁有足夠的監察能力。而為了進一步加
強其監察能力,他們將會在其電腦系統內安裝一套經改良的即時監察及分析軟件,
預計新系統可在一九九九年第二季開始運作。
34.此外,證監會和期交所已開始研究,就現貨和期貨市場設立一套跨市場預警制度
,當期貨市場超過現貨市場預先訂定的合理水平時,便會發出訊息,提高市場人士
和投資者的警覺。同時亦會設立一套反應機制,採取適當的措施,例如提高按金等
以調節市場的活動,令市場回復合理的水平。
35.證監會亦將繼續與聯交所和期交所緊密合作,合力研究加強監察交易活動和會員
操守的各種方法,尤其是從中介人士取得資料的能力。
36.為了進一步加強市場監察者的調查能力,和加強防止向證監會和交易所提供虛假
資料,三十項措施之中,亦建議把提供虛假資料列為刑事罪行,證監會現正草擬有
關的法例修訂建議。
中央結算系統與即時支付結算系統建立聯繫(第4.124至4.129段)
37.一九九八年五月八日,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與即時支付結算系統之間建立了信息
鏈路,使證券買賣可用即時貨銀兩訖的方式結算,從而進一步減低結算時的市場風
險。香港結算亦將會在一九九八年第三季成立一個小組進行一項可行性研究,以加
強經紀與託管商之間的交收協調工作。
投資者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第4.130至4.133段)
38.香港結算亦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八日推出投資者參與計劃。在該計劃下,個人和
公司投資者均可在中央結算系統開設戶口。透過這個戶口,他們可操控存放於系統
內股份的轉移,並獲得有關的持股證明。計劃給予那些把股份託存於香港結算的投
資者更佳的保障。為推動這項計劃,香港結算於七月八日起只收取不動戶口的年費
,以取代原本按月收取最4低使用費用的做法。截至一
九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該公司共收到1,429份開戶申請,其中1,231個戶口已投入
服務,其餘的申請則尚在處理中。
39.就三十項措施之中所建議的其中一項長遠目標,證監會將會展開一項可行性研究
,以達至所有投資者均在中央結算系統開設戶口,以及在香港發展無紙化交易的目
標。
跨市場按金制度(第4.134至4.136段)
40.為進一步改善市場的整體風險管理,證監會已着手研究就聯交所及期交所買賣的
相關產品,設立跨市場按金制度。在跨市場協調委員會下,證監會、聯交所和期交
所現正就有關事項進行討論。視乎討論的結果,可望於一九九八年年底或一九九九
年年初開始實行期貨與期權產品之間的跨市場按金制度。
聯交所上市公司的資料披露(第4.143至4.145段)
41.為使投資者可以在資料充足的情況下作出投資決定,聯交所在一九九八年七月九
日公佈有關資料披露規定的建議,並收取公眾的意見。按照建議,假如發行者對同
一機構及其相關機構所承擔的風險,超逾本身資產淨值的15%(並不包括從一般業
務運作中得到的結餘。另發行者若屬銀行機構,披露界線則定為資產淨值的25%)
,則必須披露所承擔的財務風險總額,包括該機構及相關機構應付予發行者的款額
和獲發行者提供的一切擔保。此外,假如發行者向其附屬公司提供的財政資助和信
貸擔保的總額超逾本身資產淨值的15%(同樣,發行者若屬銀行機構,披露界線為
25%),則亦須披露有關資料。聯交所現正考慮其他的修改建議。
42.此外,證監會和聯交所現正考慮就《上市規則》有關適時向公眾披露資料和財務
申報的規定,作出其他修訂。預料有關建議會在一九九八年年底前進行公眾諮詢。
股票市場的忠誠保險和賠償計劃 (第4.148至4.150段)
43.正如報告內所述,現時共有三種不同的忠誠保險和投資者賠償計劃 -- 經紀忠誠
保險計劃、互保基金及保證計劃,以及聯合交易所賠償基金,在遇有經紀失責時,
為經紀和投資者提供多重保障。證監會和聯交所在顧問的協助下,檢討是否可以進
一步改善現行的各個計劃,為投資者和市場參與者提供更良好和高效益的保障。其
中一個考慮的方案,是把經紀忠誠保險計劃和聯合交易所賠償基金結合為一個保險
計劃。相信新制度可比現有計劃更為靈活,也更能充分利用資源。
44.顧問報告已於一九九八年六月完成。證監會亦已於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就其建
議發表諮詢文件。
投資者資源中心(第4.151段)
45.土地發展委員會已通過建議,撥出地方供投資者資源中心使用。城市規劃委員會
亦已同意有關建議,預計中心可於一九九九年年初啟用。
投資者教育工作 (第4.152至4.153段)
46.如報告內所述,市場監管機構會繼續推行投資者教育工作。證監會最近推出了新
一輯電視宣傳短片,又贊助製作了一輯有關投資者教育的電台節目,以及在兩份中
文報章開設投資者教育版。除電話熱線外,證監會和聯交所自一九九八年年中,在
其網頁上增設常見問題專欄。此外,聯交所去年就不同的主題舉辦逾100次投資者
教育講座,出席人數超過12萬人。聯交所會繼續舉辦這類講座,並發掘新主題,迎
合投資者的需要。
推廣運用淺白語言 (第4.154至4.155段)
47.證監會和聯交所一直致力推廣運用淺白語言。自一九九八年七月起,所有上市公
司的公布和招股章程均須以淺白語言寫作。證監會、聯交所和期交所亦打算擴大這
項計劃,應用在兩個交易所的規則和日常事務上。
三十項措施的其他建議
48.三十項措施中亦有建議加強對證券法例和交易所會員規則的執行,而有關的監察
機構亦已開始實行這項措施。此外,香港結算經修訂其規則後,於一九九八年九月
二十四日起收緊有關交易後兩天(T+2)的交收規定。同時,香港結算亦正研究尋
求在中央股票借貸計劃下(參閱上文第16段)和過渡期間,就未能如期交收的股票
進行強制性股票借貸的可行辦法。政府正就加強在緊急和特殊情況下為保障公眾利
益的應變能力的優點和缺點,以及就該如何引進這類權力進行進一步研究。
49.就着三十項措施的建議,期交所現正每天向證監會提供大額持倉的資料。期交所
同時亦與證監會就公布經紀大額持倉的情況進行磋商。
50.最後,財經事務局亦即將召開由財經事務局局長主持的跨市場小組的首次會議。
結論
51.總體而言,報告內的建議與及在九月初金管局及政府公佈的新措施的實施進度良
好。部份建議包括修改認股權證的上市規則和改善其運作模式等,均已落實執行。
而其他涉及法例修訂的建議亦正在積極研究中。財經事務局會聯同金管局、證監會
、聯交所、期交所及香港結算,緊密監督餘下項目的進度,以確保這些措施能在可
行的情況下盡快完全落實。我們相信這些措施能使我們的金融市場更能承受市場波
動和投機衝擊的影響。我們亦會繼續和市場和證券業人士保持接觸,繼續研究任何
其他建議,以求進一步改善市場的運作模式、秩序和透明度。
財經事務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
1.根據貨幣發行局制度,結餘總額主要由流入或流出港元的資金數量決定。由於金管局的港元
外匯交易大多數在現貨市場進行,在交易後兩日內完成結算(即T+2)。因此,按照原來的做法,
這些交易對結餘總額的影響要到結算日收市時,公眾才可得知。
2.資本充足比率是指銀行的資本基礎佔其風險加權資產的比率。資本有緩衝的作用,有助銀行
承受各種風險。充足的資產能確保銀行有足夠資源應付可能出現的累計損失,從而盡可能避免
業務失利。法定最低比率目前定為8%,這個水平是國際認可的。《銀行業條例》訂明,金融管
理專員經過諮詢有關的認可機構後,可以把該機構的法定最低資本充足比率最高增至12%(若為
持牌銀行),或最高增至16%(若為有限制牌照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
3.庫存股份」是指上市公司通過回購股份而持有,但無須註銷的已發行股份。這類股份可供再
發行,但不獲派股息,亦不附投票權。
4. 根據該制度,如就同一股份有超過5隻衍生認股權證符合條件發行,則在每次7日的推出期內
只可推出最多5隻產品(以抽籤方式決定),而每次發行之衍生認股權證價值不得超過有關證
券公眾持股量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