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
居者有其屋屋苑的管理費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議員簡介受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監督的居者有其屋屋苑(居屋屋苑)
管理公司,在釐定管理費時的準則。
背景
2.現時所有居屋屋苑均由房委會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根據公契規定,房委
會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居屋屋苑,並監督該等公司的表現。為支付房委會因
此而產生的行政及職員成本,房委會會向屋苑單位業主收取監管費。
管理費
3.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居屋屋苑管理費是用以支付在履行有關公契所訂業主的
權力及職責時的費用,及支付為妥善管理屋苑所產生的開支。在釐定管理費方面
,樓齡、維修情況及業主對屋苑管理的要求等均會列入考慮。除用作支付經常營
運開支外,管理費亦會用作支付例如維修設備、斜坡及大廈等非經常開支,以及
留作緊急用途。正如上文所述,管理費所支付的開支也包括房委會所收取的監管
費。
4.管理費的開支細項載於
附件甲。
監管費
5.房委會收取的監管費,是用以支付監督管理及維修人員的費用,以及該會的
行政成本。監管費是根據收回成本的準則而釐定的。房委會只會就實際開支收
取費用,並由所有單位的業主分擔。房委會每年均會調整監管費的水平,而調
整時會顧及該年度的實際開支和預計新年度開支模式的轉變。在一九九八年初
,房委會把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的監管費凍結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水平。
除非房委會的居者有其屋小組委員會另有決定,否則我們會把一九九九至二零
零零年度的監管費維持在每個單位30.3元的現有水平。分項數字載於
附件乙。
房屋署
一九九九年一月
附件甲
管理費的開支細項
居者有其屋屋苑管理費的開支細項包括:
(a) 經常營運開支
- 物業管理公司駐苑職員的薪酬
- 管理及保安職員薪酬
- 維修及保養費
- 清潔費
- 電費
- 水費
- 核數費
- 保險
- 儲備用品、文具及員工制服
- 物業管理公司酬金(包括管理費、總部職員及行政開支)
- 雜項
(b) 轉往保養維修基金的款項(用以支付計劃進行的維修設備、斜坡及大廈工作)
(c) 轉往累積基金作緊急用途的款項
1
(d) 房屋委員會的監管費
1.根據政策,每個居者有其屋屋苑應經常保持一筆備用款項,而該筆款項須不少於屋苑三個
月的管理費,藉以確保大廈管理良好。
Annex B
附件乙
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
Supervision Cost for 1999/2000
香港房屋委員會
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監管費
| | 1999/2000 ($) | 199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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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egional Staff Cost of
Housing Department
房屋署房屋管理處專業職員
薪酬
| 16.26
|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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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dministration Overheads
for Housing Department
Headquarters
房屋署總部行政開支
| 5.93
| 5.93
|
|
(3)
| Administration Overheads
and Regional Staff Cost for
Maintenance Staff of Housing
Department
房屋署保養工程職員行政開支
及區域職員薪酬
| 8.09
| 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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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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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即):
| 30.30 | 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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