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日
立法會
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
公屋輪候冊的房屋編配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議員現行公屋輪候冊的房屋編配安排。
背景
2.房屋委員會在1967年開始設立公屋輪候冊,供本港市民登記申請入住租住公共房
屋。
公屋輪候冊
申請條件
3.申請人必須符合輪候冊的申請資格,方能獲得編配公屋。主要條件包括不可超過
收入及資產限額,符合七年居港期規定和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申請條件詳列於
附件
甲。
高齡人士優先配屋計劃
4.高齡人士可透過下列各種優先配屋計劃,申請入住公共房屋。這些計劃的資料載
於
附件乙。
- 「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
- 「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 「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
- 「新市樂天倫」優先配屋計劃
單身人士申請公屋
5.自1985年開始,單身人士可在「單身人士輪候冊」登記申請公屋。日後如有需要
,這些人士亦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根據現行政策,單身人士的原先輪候時間,會
以半數折算,但以不超過三年為限,計算入其申請內。
申請書數目
6.截至一九九八年九月卅日止,公屋輪候冊上共有 140 795 份有效的申請書,包括
18 771份單身人士申請書,而其中的8 780份為高齡人士申請書。
房屋編配
7.房屋署在編配公屋單位時,會嚴格依照申請書在輪候冊的先後次序,及申請人所
選擇的地區辦理。申請人若有特殊情況,又獲社會福利署轉介,本署會根據體恤安
置計劃優先配屋給他/她。但申請人如能提交文件(例如土地審裁處發出的收樓令),
證明他/她必須於短期內遷出居所,而其申請書亦將於十二個月內可獲配屋時,則本
署會提早處理其申請。
公屋輪候冊的單位配額
8.一九九八/九九年度的輪候冊公共單位配額為17 550。截至一九九八年九月底為止
,已編配的單位共有8 502個。九月份的輪候冊編配統計數字請參閱
附件丙。根據建
屋計劃,由二零零零年開始至二零零五年,房屋委員會每年可編配二萬個以上的租
住公屋單位予輪候冊上的申請人。
輪候時間
9.現時輪候租住公屋單位的平均時間是六年半。經優先配屋計劃安置的高齡單身人
士,通常所需的輪候時間為二至三年。
縮短輪候時間的承諾
10.房屋委員會承諾在二零零一年年底前,把輪候公屋的平均時間縮短至五年;在二
零零三年年底前,縮短至四年;並在二零零五年年底前,再縮短至三年。在一九九
九/二零零零年度內,本署預計可為輪候冊申請人提供不少於二萬個公屋單位。為進
一步縮短輪候公屋的時間,本署會加快編配公屋的工作,由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起
,一次過編配三個單位給合資格的申請人選擇,並重新劃定申請地區。有關安排已
在一九九八年九月經房屋委員會租住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
11.隨兪公屋單位供應增加,以及採取較有效的配屋安排,我們有信心實現縮短公屋
輪候時間的承諾。
房屋署
一九九八年十月
附件甲
( 第一頁 )
一般家庭申請公屋的條件
- 申請人須年滿十八歲。
- 家庭成員不少於二人,並須有親屬關係。
- 申請書內所有已婚家庭成員,必須與配偶一同申請(已離婚、配偶去世或配偶
在外地居住者除外)。
- 在配屋時,申請書內大部分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必須在香港住滿七年。至於
二人家庭,則須兩人同時在香港住滿七年。
- 由申請書登記日期前的二十四個月起,至入伙日期止的一段期間,申請人及
其家庭成員不得
- 擁有或與人共同擁有任何住宅樓宇;
- 簽訂協議購買住宅樓宇;或
- 持有一間擁有住宅樓宇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權。
- 曾經購買居者有其屋/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單位,及曾經領取自置居所貸款
的人士,均不得再申請租住公共房屋。
-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每月總收入及現時的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房屋委員會
規定的最高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該類限額會按年修訂,現時的數額請參
閱下列的「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表。
附件甲
( 第二頁 )
單身人士及一般家庭的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
家庭人口
| 每月最高入息限額 (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生效)
| 總資產淨值限額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一日生效)
|
---|
1人
| $ 6,600
| $220,000
|
2人
| $11,900
| $330,000
|
3人
| $14,800
| $390,000
|
4人
| $17,700
| $470,000
|
5人
| $19,200
| $530,000
|
6人
| $20,700
| $600,000
|
7人
| $23,500
| $660,000
|
8人
| $26,200
| $700,000
|
9人
| $28,700
| $700,000
|
10人或以上
| $30,700
| $700,000
|
註:2至3人的核心家庭,若全部成員均已年滿六十歲,總資產淨值限額將與一般4人
家庭的限額相同,即470,000元。
無親屬關係高齡人士的入息限額
人數
| 每月最高入息限額 (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生效)
|
---|
2人
| $14,300
|
3人
| $17,800
|
4人
| $21,200
|
附件乙
高齡人士配屋計劃
- 「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
申請人登記時須年滿58歲,而配屋時須年滿60歲。
- 「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兩位或以上的高齡人士,無論有否親屬關係,只要同意共住一公屋單位,便
可申請。在一般情況下,申請人於登記後兩年內可獲配屋。
- 「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
通過此項計劃,年青家庭可與年老親屬同住,並適當照顧他們。合資格的家
庭會提早3年獲配公屋。
- 「新市樂天倫」優先配屋計劃
這個計劃令年青家庭可與年老父母或親屬,申請新市鎮公共屋內同一幢大
廈的兩個獨立單位。合資格的申請人,可提早兩年獲配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