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資料文件
有關臨時房屋區居民的清拆安置政策

目的

文件旨在告知議員清拆臨時房屋區(臨屋區)的安置政策。

背景

2.臨屋區屬早期興建的中轉房屋,是為基於各項理由而無家可歸,但又不符合資
格即時入住永久公屋的人士而設的居所。由於這些臨屋區包括了層數較少的舊式
木建塔建物,因此居住環境並不理想。過去多年來,政府致力於改善這些住戶的
居住環境。簡單地說,我們己清拆了所有建於一九八四年或以前的臨屋區及在一
九九七年年底前給於所有在一九九五年九月居住在臨屋區的住戶(39,000人)遷
置安排(註一)

3.政府在一九九七年的施政報告中承諾在2000年底前,清拆所有餘下的舊型臨屋
區,將受清拆影響而合資格的人士安置到公共房屋,包括中轉房屋(註二) ,以改
善他們的居住環境,並騰出土地以供發展之用。其中六個臨屋區已被清拆。其餘
十二個臨屋區,總共13,000人,將會在2000年年底前清拆。有關臨屋區的清拆計
劃載於附件一

遷置政策

    (甲)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入住臨屋區的居民,或在一九
    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後因清拆行動而入住臨屋區的居民,而該清拆行動
    已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宣佈

4. 居民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可以在清拆時有資格獲配公屋單位:

  1. 他們必須為房屋署發出暫准證內已登記的認可居民;

  2. 他們必須確實居住於受清拆影響臨屋單位;

  3. 他們在清拆通知書發出日期之前的24個月內,沒有擁有住宅物業,
    或訂立任何購買住宅物業的合約,或把物業轉讓;以及

  4. 他們並未在各種資助房屋計劃下購買單位。
(乙)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後入住臨屋區的居民

5.這些居民必須在公屋輪候冊上登記。如果在臨屋區清拆時,居民在公屋輪候冊上
的申請仍未到期處理,則會獲編配入住其他中轉房屋單位。當臨屋區公布清拆時,
假如他們在公屋輪候冊上的申請已到期處理,並符合現行各種申請資格,包括入息
和資產評核,則可獲編配租住公屋單位。假如他們不符合資格但在短期內仍有住屋
需要,可獲編配中轉房屋。不過他們只可居住一年,並須繳交與該物業市值租金相
同的暫准證費用。在該段時間,如他們符合白表申請人的一般申請資格,可獲優先
資格購買居者有其屋/私人機構參建居屋單位或申請自置居所貸款計劃。

6.我們推行這項政策是為了保證公平分配公共房屋資源。為消除不經輪候而入住公
屋的情況,及保證公平分配公共房屋資源,房屋委員會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決定,所有日後入住臨屋區的居民都必需在輪候冊上登記。當他們的申請到期處理
時,將會獲編配公屋單位。

搬遷特惠津貼

7. 所有受清拆影響的臨屋區居民都可享有在附件二中列出現行的搬遷特惠津貼。

房屋署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

附件一

臨時房屋區清拆計劃

臨時房屋
區名稱
估計座數估計戶數估計人數 全面清拆
完工日期
(暫定)
主要接收
屋邨
(預計完
工日期)
(甲)建築物由政府清拆
青安61533991999年12月 梨木樹及葵
盛東邨,葵
涌(1999年1
月及5月)
啟樂4666719012000年4月 慈正邨,慈
雲山(1999年
5月)
啟和101503762000年4月 慈正邨,慈
雲山(1999年
5月)
啟耀111444232000年4月 慈正邨,慈
雲山(1999年
5月)
沙角尾5194623592000年5月 尚德邨,將
軍澳(1999年
1月)
朗邊155039202000年10月 天水圍三十
區(1999年
10月)
_______________
總計13925636378
_______________

臨時房屋區清拆計劃

臨時房屋
區名稱
估計座數估計戶數估計人數 全面清拆
完工日期
(暫定)
主要接收
屋邨
(預計完工
日期)
(乙)建築物由房屋委員會清拆
青欣6371827001999年4月 梨木樹及葵盟東
邨,葵涌(1999
年1月)
葵信71143311999年12月 梨木樹及葵盛東
邨,葵涌(1999年
1月至5月)
啟樂91183051999年12月 梨木樹及葵盛東
邨,葵涌(1999年
1月至5月)
將軍澳2566715112000年5月 尚德邨,將軍澳
(1999年1月)
發祥街3844412202000年6月 海富邨,旺角
(1999年9月)
龍坪道242125542000年6月
海富邨,旺角
(1999年9月)
_______________
總計16622736621
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向受清拆影響的臨時房屋區住戶發放的搬遷特惠津貼

住戶人數津貼額(元)
1 人3,670
2-3 人7,030
4-5 人8,670
6 人或以上10,900

上述津貼會向所有領有暫准租用證及在臨時房屋區的住宅構築物內居任而被清拆
的所有合資格家庭發放。

(註一)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曾在一九九三年宣佈加快清拆臨屋區的計劃。但為滿足對中轉房屋
的大量需求,房委會在一九九五年九月決定在一九九七年後保留的臨屋區數目由六個增至十三
個。如果清拆計劃如期進行,所有合資格的居民應在一九九七年前獲編配租住公共房屋 單位。
因此房委會同意為那些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入住臨屋區的居民,在有關的臨 屋區
清拆時安排入住公共房屋單位。這稱為「直接建議編配租住公屋」。

(註二) 中轉房屋將來只會包括多層三合土大廈及預製組件建成的中轉房屋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