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二日會議
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
組織架構檢討的進展情況
目的
本文件闡述目前負責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工作的組織架構所出現的主要問題,並匯
報有關檢討現行架構的進展情況。
現行職責分工
2.負責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工作的主要機構有: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市政總署、
區域市政總署、衞生福利局、衞生署、經濟局、漁農處、規劃環境地政局、環境保
護署和醫院管理局。各機構的職能載於
附件的圖表。
問題
3.過去一年,本港發生多宗與食物和疾病有關的事件。我們已找出現行架構的問題
和缺點,現列述如下:
- 兩個市政局與政府決策局及部門在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事務上職責過於分散
,有關工作由多個部門負責執行,無論在整體協調或督導方面,都欠缺中央
層面的領導。現時並沒有一個決策局,專責兩個市政局和兩個市政總署的政
策事宜。至於衞生事務委員會,則只是一個諮詢組織,衞生署署長給予指示
的權力有限,而且委員會本身亦無權作出具約束力的決定,要求某個部門或
市政局/區域市政局遵行。
- 由於缺乏中央層面的督導,我們應付有關食物安全或環境衞生等重大緊急事
故的能力也受到影響。要處理這類事故,必須由中央迅速作出決定,並須由
各部門/機構在極短時間內大規模調動資源應付。
- 現時有關職責分散在多個部門,在某些情況下,不但損及提供服務的效率,
也影響到各部門的政策協調工作。其中一個明顯例子,是兩個市政局及兩個
市政總署負責各自轄區的廢物收集和運送服務,令用於廢物管理的資源未能
善加調配,發揮最大功效。
- 近期發生與食物有關的事故顯示,我們一直沿用的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管制
機制有欠完善,不足以應付種種新問題和新挑戰。隨着新事物不斷湧現,例
如新食品、新品種病源微生物的出現,市民飲食習慣的改變,加上地域上人
口流動性增加、人口老化等因素,我們將要面對不少艱巨的挑戰。因此,實
有必要確立中央層面的領導,以便根據科學證據和專業意見,制定一套綜合
長遠計劃,並決定如何充分運用資源,以盡量消減任何可能對市民健康構成
的威脅。
- 由於兩個市政局有權按不同的標準,為各自的轄區制定不同的附例,有關食
物安全和環境衞生職責分散的問題也就變得更加複雜。
重整架構須考慮的事項
4.鑑於現有架構存在上述問題和缺點,我們認為,重整架構以保障公眾衞生,已是
刻不容緩。基本上,我們認為重整後的架構須能符合下列要求:
- 首先,各有關部門和組織必須協調得當,並能迅速作出適當回應,以便在有
需要時,能盡快運用所需的人手、資源和專門知識,以及實施管制措施;因
為一旦發生緊急事故,如延遲實施適當的管制措施,即有可能嚴重影響整項
管制計劃的成效,並招致重大的人命傷亡和經濟損失。
- 其次,新架構須能提供清晰的指引,讓有關方面可就食物安全和其他緊急事
故迅速作出適當回應,以及制定合宜的長遠預防計劃。在這方面,涉及的範
疇甚廣,包括管制食品進口、在食物的生產、加工、批發、零售、儲存以至
運送等不同階段實施管制、有關食肆和家中食物衞生的事宜、改善衞生情況
、促使市民注重衞生,以及推廣健康生活習慣等。由於問題複雜,我們需要
設立一個精簡的架構,並把制定政策的權責簡單明確地加以劃分。
- 再者,重組後的架構須能夠促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各有關機構和各階層
人士的緊密合作,這些機構包括內地和海外的衞生與食物安全機關、國際組
織(如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世界衞生組織等)。我們需要成立一個中央
機構,俾能提供一個適當的渠道,以便作出重要的決定,也讓政府與政府之
間保持聯繫,以制定適當的出入口管制措施、協助統一國際貿易的標準、發
展跨區域的監察系統,以及促進先進科技和知識的交流。
檢討進展
5.當局在《區域組織檢討諮詢文件》中,建議政府承擔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的責任
。有見及此,政制事務局在本年六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期間,徵詢市民對此事的
意見。市民普遍支持由政府直接負責有關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的事宜。
6.為了進一步探討有關事宜,政制事務局開展了一項有關食物安全和環境服務的顧
問研究。雖然一些細節安排尚待確定,但我們相信已找到一個更有效的架構,負責
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工作,這個架構的特點包括:
- 成立一個新部門,專責處理所有有關食物安全和食物衞生的一切事宜。這樣
,在發生與食物有關的緊急事件和爆發流行病時,政府便可果斷地迅速處理
。我們可從衞生署、漁農處、市政總署和區域市政總署抽調專家和專責人員
,派駐新部門負起有關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的工作;
- 新部門將會由一個新成立的決策局領導。而該決策局轄下的部門將包括上述
的新部門﹐環境保護署及漁農處。
- 為確保市民能夠參與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等重要事務,我們會加強區議會的
職能,讓區議會在地區層面的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工作方面,擔當更重要的
諮詢角色,並獲得更多資源,履行這項職務;以及
- 我們會在中央層面設立一個或多個諮詢委員會,就重要的政策事宜向決策局
和新部門提供意見,讓專業人士和社會人士更多參與制定有關政策的工作。
7.我們相信,新架構可以達致以下目標:
- 在統籌和處理有關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工作方面,發揮強而有力的領導作用
;以及
- 遇到食物安全事故和其他緊急情況時,能迅速作出回應,確保各項工作協調
得當。
8.當局正在研究有關的細節安排,務求新架構能夠最早在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落
實運作。
衞生福利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