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四日
提供參考的文件

立法會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

有關在電影製作中使用危險品的檢討工作進展報告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各議員滙報政府檢討有關在電影製作中使用危險品的情況及制定
規管制度的進展情況。

背景

2.自一九六七年起,本港禁止使用煙火炮竹。不過,由於電影公司及電視台非
法使用煙火以營造特別效果的情況劇增,前行政及立法局於一九九三年三月決
定實施一套規管制度,容許電影、電視節目及舞臺表演製作使用煙火,但必須
事先向有關政府部門申領許可證。然而,電影及電視界卻以制度不切合其運作
需要為理由,通常沒有依循法例規定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以致規管制度形同
虛設,這對公眾及從業員的安全構成一定威脅。為正視這問題,政府在一九九
七年十月成立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全面檢討現行的規管制度。有關制度的扼
要資料,載於附件。該小組現由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親任主席,成員包括土
木工程署、機電工程署、消防處、警務處、海事處和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影視處)的代表。

進展

檢討結果

3. 跨部門工作小組經研究後,認為現行規管制度有以下地方需要改善:

  1. 混合使用煙火與其他危險品的問題

    業界為營造特別效果,常有混合使用煙火及其他危險品(例如氣體燃料、汽
    油之類)的情況。管制煙火使用,屬於土木工程署鑛務部的職責範圍,但管
    制氣體燃料的使用及氣體裝置,則由機電工程署署長負責。至於使用超過
    豁免限量的其他危險品(例如使用超過20升汽油),則須向消防處處長申領
    牌照。各部門的分工基本上十分清晰,但對於把不同份量的煙火及其他危
    險品混合使用所產生的化學作用及特性,卻未能完全掌握,故在處理有關
    申請時,往往未敢輕易批准。這無疑影響現有制度的施行。

  2. 本地電影特別效果技術員的註冊問題

    現行制度訂明,煙火必須經由鑛務處處長註冊的煙火技術員發放,否則不
    會獲批給煙火使用許可證。由於本港現時沒有本地煙火特別效果技術員的
    發牌制度,本地煙火特別效果從業員必須持有由有發牌機制國家有關部門
    發出的有效煙火技術員牌照,才可申請註冊及申領許可證。大部份本地煙
    火技術員即使具備相當經驗,也會因為未具鑛務處處長認可的海外資歷而
    無法成為註冊技術員。電影公司若要符合法例規定,則要聘請具認可海外
    資歷的技術員從事爆破工作,這不單增加製作成本,亦影響本地從業員的
    生計。

  3. 現行法例不足之處

    煙火及其他危險品的使用,是受到《危險品條例》及《氣體安全條例》規
    管,但這兩條法例均不是就該等物品在電影製作上使用而設。由於電影製
    作使用煙火及其他危險品以營造特別效果的情況獨特,因此有需要考慮制
    訂一套切合電影業運作的規管制度。

4.由於本地特別效果從業員大多數未受過認可的培訓,而目前政府各有關部門對
於本地拍攝爆破場面應有的規管標準亦未能全面掌握,因此政府決定從美國聘請
兩名顧問,協助推行現有的規管制度,為政府有關部門及本地特別效果從業員提
供培訓,以及就新的規管機制向政府提供意見。為確保能在爆破這個課題上得到
全面的專業意見,政府已聘請了一位一級煙火(特別效果)技術員,從實際工作
角度就如何正確及安全使用煙火及其他危險品以營造特別效果,提供專家意見;
至於規管方面,則聘用了一位退休消防局長(Fire Marshal)作為顧問。

擬設機制

長期措施

5.經徵詢業界及電影服務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後,政府決定制訂一套新的規管制度
,以切合電影業的運作需要。規管模式包括:

  1. 設立電影煙火(特別效果)技術員發牌制度,並實行分級制,規定各級別
    的持牌技術員可負責的爆破場面;再透過考試制度,按本地電影特別效果
    從業員的能力水平評級。至於發牌制度的細則,會由政府從海外聘請的顧
    問草擬,而政府會因應本地電影業的運作情況,落實有關安排,並採用學
    徒制度,以培育新血。

  2. 統一現行的發牌機制,並委任影視處作中央發牌機構,專責就電影及電
    視節目製作使用危險品簽發許可證。

中期措施

6.要落實新的規管制度,必須制訂新法例。由於立法需時,我們會設立特別效果
技術員臨時註冊制度,暫時准許符合專業資格而未具認可海外資歷的本地特別效
果從業員,在現行的制度下,有限度地從事爆破工作。政府會為本地從業員提供
適當的培訓課程,並會安排海外顧問評估本地從業員的能力水平,以及安排從業
員參加考試。接受考試及評估的技術員如符合資格,鑛務處處長會考慮為他們辦
理臨時註冊,暫時准許他們使用指定類別的煙火設備及其他危險品以營造某些特
別效果。至於臨時註冊的具體安排,會由受聘的海外顧問向政府提出建議。臨時
註冊制度預計可於一九九九年三月實行。

7.在未落實臨時註冊制度之前,為確保公眾及從業員的安全,業界必須按照現行
規管制度的規定,聘請受鑛務處處長認可的煙火(特別效果)技術員使用煙火及
其他危險品來營造特別效果。

未來路向

8.政府會繼續與業界保持緊密聯絡,並徵詢他們的意見,務求能落實一套既切合
業界需要又能達到以保障公眾安全和社會秩序為目標的規管制度。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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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在電影及電視節目製作中使用危險品的規管制度

在電影及電視節目製作中使用煙火,是受《危險品(一般)規例》(第295章)第
59條所規管。簽發在陸上或海上發放煙火許可證的工作,分別由影視及娛樂事務
管理處處長 及海事處處長負責。在發出許可證前,他們會先諮詢有關部門(包
括土木工程署轄下鑛務及石礦部、消防處、警務處及機電工程署),並因應防火
及保障公眾安全的需要,訂立發出許可證的條件。

2.負責發放煙火的技術員必須向鑛務處處長註冊,否則不會獲簽發有關發放煙火的
許可證。這安排是為確保煙火發放工作由有發放及製造煙火效果經驗的煙火技術員
負責。儲存及運送煙火材料,須由鑛務處處長發出儲存執照及運送許可證;至於船
隻裝載或運送煙火材料,則須由海事處處事簽發認可聲明書及搬運許可證。

3.攝製電影或電視節目時若使用氣體燃料,必須遵照《氣體安全條例》(第51條)
的規定。根據《氣體安全(氣體裝置技工及氣體工程承辦商註冊)規例》,氣體裝
置工程必須由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所僱用的註冊氣體裝置技工進行。同時,凡用以
儲存或發放氣體燃料的氣體裝置或儲存器,均須先獲機電工程署署長批核。另外,
凡使用其他危險品超過豁免份量,須向消防處處長領取危險品牌照。


*過往,在陸上使用煙火的許可證由文康廣播局局長負責簽發。隨着文康廣播局於一九九八
年四月九日改組,發證的工作已改由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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