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丙

自業務指引於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實施後
互聯網供應商協會接獲有關互聯網上不良資訊的投訴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至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投訴日期 被投訴的資訊 結果
1. 10.11.1997 新聞組內的一個
淫褻專題
被投訴的資訊已不存在。(由於互聯網供應商經常
更新新聞組的內容,相信有關物品已被移走。)
2. 26.11.1997 新聞組內的淫褻
資訊
互聯網供應商協會表示由於投訴人沒有提供所投訴
資訊的詳細資料,故無法跟進。
3. 2.2.1998 新聞組內的淫褻
資訊
互聯網供應商協會表示由於投訴人沒有提供所投訴
資訊的詳細資料,故無法跟進。
4. 3.2.1998 網頁內載有關於
兒童色情物品的
文章,並與其他
淫褻網頁有超文
本連結
(hyperlink)
網頁內容只屬第一類(即既非淫褻亦非不雅),而
有關的超文本連結已被互聯網供應商截斷。
5. 4.2.1998 新聞組內一個淫
褻專題
被投訴的資訊已不存在。
6. 5.2.1998 淫褻網頁 有關網頁源自海外,不受本港法例約束,故無法跟
進。
7. 10.2.1998 網頁與其他淫褻
網頁有超文本連
互聯網供應商已將有關的超文本連結截斷。在檢控
方面,由於有關網頁源自海外,不受本港法例約束
,故無法跟進。
8. 19.2.1998 新聞組內一個淫
褻專題
被投訴的資訊已不存在。
9. 9.3.1998 新聞組內一個淫
褻專題
被投訴的資訊已不存在。
10. 12.3.1998 淫褻網頁 互聯網供應商已封鎖該網址。經警方調查後,認為
沒有足夠証據提出起訴。
11. 3.4.1998 淫褻網頁 有關網頁已不存在(發布國家已採取行動,封鎖了
該網頁。)
12. 16.4.1998 淫褻網頁 一名男童因發放淫褻物品而被警方拘捕,由於該名
男童未成年,警方已警戒了該名青少年。
13. 15.5.1998 淫褻網頁 由於網址來自海外,不屬於本港法例管轄範圍,故
無法跟進。
14. 8.6.98 不雅網頁與其他
淫褻網頁有超文
本連結
由於資訊提供者在網頁上加上的警告字句只屬暫時
性質,故有關互聯網供應商已封鎖該網址。
15. 14.6.98 兩個不雅網頁 由於資料供應者並無採取適當行動,故有關互聯網
供應商已封鎖該網址。
16. 16.7.98 多個載有不雅資
訊專題的新聞組
投訴人只提供了一個新聞組專題的資料,經調查後
發現該專題只屬第一類。至於所投訴的其他新聞組
,由於投訴人沒有提供不雅專題的詳細資料,故無
法跟進。
17. 23.7.98 新聞組內的一個
淫褻專題
個案已轉介警方跟進,調查正在進行中。
18. 26.7.98 新聞組內的一個
淫褻的專題
個案已轉介警方跟進,調查正在進行中。
19. 14.8.98 淫褻網頁 個案已轉介警方跟進,調查正在進行中。
20. 19.8.98 新聞組內的一個
淫褻專題
個案已轉介警方跟進,調查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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