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3時4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廳

議程

  1. 選擧正副主席


  2. 1998至99年度會期的會議時間表


  3.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4. 待議事項一覽表

  5.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7月14日



人力事務委員會

待議事項一覽表


1. 檢討留宿家庭傭工的僱傭條件

此項檢討的目的,在於評估須否為此類僱員作出特別僱傭安排。政府當局計劃於
1998年第三季完成檢討工作。

2. 工作時間安排的檢討

當局進行此項檢討時,會研究香港勞動人口的工作時間模式;評估限制工作時間
可能帶來的經濟影響,以及參考外國有關工作時間的制度和經驗等。政府當局正
進行最後階段的檢討。

3. 肺塵埃沉著病特惠金計劃及肺塵埃沉著病補償計劃

政府當局已表示會在此立法年度內提出修訂法例的建議,以調整根據肺塵埃沉著
病補償計劃發放的補償款額。當局亦打算調整肺塵埃沉著病特惠金計劃下相若福
利項目的款額,並使經調整後的款額在同一日生效。

4. 檢討復職條文

政府當局已表示會在1998年 7 月開始就復職的條文進行檢討,研究是否有需要更
改現時復職須經僱主及僱員雙方同意的條件。檢討工作預期會在1998年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