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CB(2)1748/98-99(01)號文件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
待議事項一覽表
(截至1999年4月16日)


1. 為創造就業機會及應付失業問題而採取的措施的進展情況

政府當局建議按月匯報其為創造就業機會及應付失業問題而採取的措施的進展情況。

2. 劉千石議員擬就年齡歧視問題提出的法案

劉千石議員於1998年 7 月14日建議討論此事,並打算在本年度會期內就年齡歧視問
題提出法案。此項目原先安排在1998年 9 月24日舉行的會議席上討論,但其後押後
討論,直至另行通知。

3. 檢討留宿家庭傭工的僱傭條件

該項檢討旨在評估有否需要為此類僱員作出特別安排。在1998年 9 月24日舉行的會
議席上,陳婉嫻議員建議應進一步討論"家庭傭工"一詞的定義,並應考慮部分其他
僱員(例如家庭聘用的司機)的情況。政府當局仍未完成就此事進行的檢討,但承諾
會提交資料文件,供事務委員會在日後的會議席上討論。

4. 檢討工作時間的安排

該項檢討包括研究本港勞動人口工作時間安排的模式,評估可能帶來的經濟影響,
以及參考海外的經驗及做法等。該項目原先安排在1998年11月舉行的會議席上討論
,但應政府當局的要求,將會押後至日後的會議席上討論。

5. 僱員的休息時間

鄭家富議員於1998年 9 月21日建議討論此事。鄭議員關注本地僱員能否一如其他國
家(例如英國)的僱員,在連續工作5小時後,享有20至30分鐘的休息時間。事務委員
會將會等待政府當局就此作覆,然後才會研究此事,並在有需要時建議修改法例。

6. 輸入內地專才的事宜

呂明華議員於1999年3月3日建議,政府當局應向事務委員會簡報就本港輸入內地專
才政策進行檢討的結果。政府當局計劃在1999年11月底前,向事務委員會匯報檢討
所得結果。

7. 資訊科技業對人力的需求

單仲偕議員於1999年3月3日建議,政府當局應向事務委員會簡報當局就資訊科技業
對人力及訓練需求委托顧問進行研究的結果。

8. 工作時需使用電腦的僱員的職業健康問題

單仲偕議員於1999年3月3日建議討論此事,他對於在工作時需使用電腦的僱員的職
業健康表示關注。政府當局答允提交資料文件,供事務委員會在日後的會議席上討
論。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