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CB(2)1525/98-99(01)號文件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
待議事項一覽表
(截至1999年3月17日)
1. 為創造就業機會及應付失業問題而採取的措施的進展情況
政府當局建議按月匯報其為創造就業機會及應付失業問題而採取的措施的進展情況。
2. 劉千石議員擬就年齡歧視問題提出的法案
劉千石議員於1998年7月14日建議討論此事,並打算在本年度會期內就年齡歧視問題
提出法案。此項目原先安排在1998年9月24日舉行的會議席上討論,但其後押後討論
,直至另行通知。
3. 檢討留宿家庭傭工的僱傭條件
該項檢討旨在評估有否需要為此類僱員作出特別安排。在1998年9月24日舉行的會議席
上,陳婉嫻議員建議應進一步討論"家庭傭工"一詞的定義,並應考慮部分其他僱員(例
如家庭聘用的司機)的情況。政府當局仍未完成就此事進行的檢討,但承諾會提交資料
文件,供事務委員會在日後的會議席上討論。
4. 檢討工作時間的安排
該項檢討包括研究本港勞動人口工作時間安排的模式,評估可能帶來的經濟影響,以
及參考海外的經驗及做法等。該項目原先安排在1998年11月舉行的會議席上討論,但
應政府當局的要求,將會押後至日後的會議席上討論。
5. 僱員的休息時間
鄭家富議員於1998年9月21日建議討論此事。鄭議員關注本地僱員能否一如其他國家
(例如英國)的僱員,在連續工作5小時後,享有20至30分鐘的休息時間。事務委員會
將會等待政府當局就此作覆,然後才會研究此事,並在有需要時建議修改法例。
6. 輸入內地專才的事宜
呂明華議員於1999年3月3日建議,政府當局向事務委員會簡報對本港輸入內地專才政
策的檢討結果。當局仍未完成該項檢討,但將於1999年3月23日的會議席上,把完成
檢討的時間表告知委員。
7. 資訊科技業對人力的需求
單仲偕議員於1999年3月3日建議,政府當局向事務委員會簡報當局就資訊科技業對人
力及訓練需求委托顧問進行研究的結果。
8. 工作時需使用電腦的僱員的職業健康問題
單仲偕議員於1999年3月3日建議討論此事,他對於在工作時需使用電腦的僱員的職業
健康表示關注。當局答允提交資料文件,供事務委員會在日後的會議席上討論。
9. 基建項目的人力需求研究
政府當局建議向委員簡報其就基建項目的人力需求所進行的研究的結果。此項目原訂
在1999年3月23日的會議席上討論,現應政府當局要求,將押後至日後的會議席上討
論。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