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撮譯本,只供參考用)
(香港建築師學會用箋)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15樓
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
秘書先生:
反對實施啟德(北部)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19/1及
啟德(南部)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21/1
本人謹代表香港建築師學會,反對實施啟德(北部)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19/1
及啟德(南部)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21/1。
本會提出反對的原因如下:
(1) | 建議的九龍灣填海工程計劃(299公頃)面積過大,對維多利亞港的環境、美感及
整體情況均會有所影響。倘若實施該計劃,維多利亞港的中央部分將會變成一條
海峽,數以百萬計的香港居民及海外遊客所鍾愛及欣賞的維港,其魅力將蕩然無
存。此舉就好像為了在杭州進行市區發展,因而要在西湖進行填湖工程一樣荒謬
。我們認為如此不合情理的措施,實在是對環境的一種破壞!
|
(2) | 政府當局沒有充分的理由,在九龍灣進行啟德(南部)分區計劃所建議如此規模
龐大的填海工程。根據該項建議,有一半填海所得土地是用作興建道路網絡(九
龍中幹線、主幹道T1、主幹道T2與其連接道路網)及都會公園。有關道路網的設
計問題尚未解決,如根據建議施工,將會破壞市區面貌。即使啟德南部的建築
工程尚未開始,也會嚴重影響該區,歷時約達18年之久。
|
(3) | 九龍灣的一片水域是鄰近區域的天然"休憩空間"。當局可加工處理九龍灣的水質
,維持其潔淨水平,將之建成一個可供市民作康樂用途的水上公園。在維多利
亞港此一部分進行填海工程,建造一個規模過大的都會公園(全港面積最大的公
園),顯示當局既不明智,亦不合情理。
|
(4) | 建議中的"城中之城"發展計劃預期約可容納320 000人,而該發展計劃的地點毗
鄰為現時已告相當擠迫而殘破的地區,顯示當局在規劃方面完全缺乏智慧。鑑於
該計劃將會匯聚高密度人口,一旦付諸實施,該區交通擠塞及混亂的情況,勢將
因該計劃帶來的高密度人口而更趨嚴重。
|
(5) | 啟德(北部)及啟德(南部)分區計劃草圖顯示,該區將設置明渠排水道,我們對該
等明渠的效用及設置該等明渠是否明智有所保留。明渠會引起環境問題,同時對
日後鄰近地區的發展也會有不利的影響,我們對此深表關注。
|
(6) | 我們要求規劃署以明確的規劃用術語,清楚說明當局在啟德(南部)分區計劃草圖
把若干地區劃作"商業"、"住宅(乙類)"及"住宅(乙類)1"地帶時,企圖在發展控制方
面所達致的目標及其邏輯為何。
|
(7) | 建議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並未考慮到現時啟德跑道所在的問題,也沒有理會鄰近
一帶的市區結構實際情況。合乎情理的規劃,將有助建議中的發展與現行市區發
展在地域及社會經濟兩方面更能配合得宜。
|
(8) | 根據我們的理解,在該建議草圖中所示在現時啟德跑道及停機坪上所建議進行的
發展實在難於推行,甚至不可能實行,其主要原因如下:
- 鑑於跑道下面是實體石塊所建成的地基,要在跑道上進行打樁工
程,幾乎是不可能實行的。
- 由於跑道及停機坪的土壤情況受到長年累月以來飛機燃油滲漏的
嚴重影響,要在該處進行大型發展計劃實在相當危險,其中尤以
地下(地窖)建築為甚。環境保護署顧問所建議推行的處理方法,
似乎未有遵守嚴格標準。地下水的苯含量可能會致癌,土壤所含
的甲烷濃度超過15%,對居住在該處的居民會造成威脅,因為土壤
含5%甲烷已足以引起爆炸。
- 此發展計劃並無設法解決現時啟德明渠的污染問題。現時污水是
由四周的集水區排放至該明渠,而當局似乎沒有推行任何措施,
解決導致污染情況的主要來源。任何發展計劃如要取得成功,解
決污染問題應是最重要的一環。
|
(9) | 建議中計劃所顯示的土地用途是根據過時的平面方法規劃,用以匯集各塊獨立的
用地。此一方法缺乏高瞻遠矚的智慧及在市場銷售的能力。在18年後,當計劃按
照建議全面發展時,該區的面貌將與現時鄰近的屋邨同樣地毫無特色。當局訂定
此一土地用途計劃的主要目的,似乎是規劃各塊獨立的用地作銷售用途,而非建
立一個立體的市區體系,而該體系應具有活力及可持續發展的潛質。
|
(10) | 建議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出現多項不智的條文,例如:
- 垃圾轉運站、公眾填土躉船碇泊處、污水處理廠等竟位於現時啟
德跑道的末端。此乃顯眼的地點 是從鯉魚門進入香港的門戶!
- 建議草圖中紅磡至觀塘的海濱大道的末端竟是垃圾轉運站、公眾
填土躉船碇泊處及污水處理廠!此一構思顯示當局的規劃不合情
理,同時亦對市區海旁視覺觀感與環境質素毫無鑑賞力。
|
(11) | 當局在道路網絡設計方面並不週詳,特別是與鄰近地區現有道路的交匯點。此外
,在建議的規劃範圍內,當局在處理行人與車輛的關係上亦欠缺創新的構思。事
實上,在規劃未來發展時,這是當局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
|
(12) | 建議的計劃未能為維多利亞港海旁創造一個富想像力或創新震撼的形象,而此一
形象卻是本港迫切需要的。 |
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委員如提出要求,我們會樂於向他們解釋反對該兩份分區計劃大綱
草圖的論據。
我們認為當局在規劃此區的發展時,宜採用一個較人性化及高瞻遠矚的方案,以表明
特別行政區在訂定公元二千年後本港海旁的可持續發展時,在如何尊重市區生態方面
建立良好的典範。啟德一帶的規劃,應反映香港特區政府在支持可持續發展概念方面
所作出的承諾。
香港建築師學會會長
何弢
副本致: | 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
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女士
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先生
經濟局局長葉澍堃先生
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梁寶榮先生
運輸局局長吳榮奎先生
工務局局長鄺漢生先生
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蕭炯柱先生
規劃署署長潘國城博士
拓展署署長李承仕先生
環境保護署署長羅樂秉先生
行政會議秘書(分發予各成員)
立法會秘書處秘書長(分發予各議員)
|
199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