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撮譯本,只供參考用)
(香港測量師學會用箋)
本函檔號:GJO/cyn/98.305/KT-10
香港北角
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23樓
規劃署轉交
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
敬啟者:
事由: | 1. 九龍規劃區第19區
啟德(北部)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19/1
2. 九龍規劃區第21區
啟德(南部)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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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機場搬遷為香港締造了獨一無二的機會,進行大規模的城市發展。這個機會
絕對不能因缺乏創意或行政經驗而喪失。香港測量師學會認為,啟德機場範圍應
以獨立個體的形式進行規劃,基於這個理由,本會曾對上述兩份圖則一併作出研
究,而未有只針對其中一份提出某些反對理由。
香港測量師學會全力支持《1997年保護海港(修訂)條例》,並堅決認為我們的海
港是一項獨特的資產,因此應盡量加以保護,令我們的下一代可享有一個天然的
海港。
雖然九龍東南部的填海工程不會在中央海港範圍內進行,但本會認為,保護海港
的原則應盡可能作為此項工程計劃的主要目標,確保建議的填海範圍能減至最小。
為此,本會提出多項要點,並認為城市規劃委員會及政府應詳加考慮,才擬備修
訂圖則。
1. 設立集體運輸鐵路系統
依本會之見,設立一個完善的集體運輸鐵路系統,對規模如此龐大的城市發展來
說是必不可少的。該鐵路系統應作為基礎設施其中一環。香港人十分重視交通方
便的條件,因此,發展區不設任何鐵路系統,當然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即使設立鐵路系統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不計算在內,此舉對環境的種種好處(減少
道路、巴士、巴士總站、噪音及空氣污染)已足以構成充分理由,興建集體運輸
鐵路。
本會注意到,雖然兩份圖則均沒有顯示會設立任何鐵路系統,但在編號S/K19/1
的圖則內有一個綜合發展區,可在鐵路車廠上蓋發展私人住宅物業。如需設置車
廠,有關的鐵路路線應在圖則上顯示出來,以便對圖則作全面評估。劃設綜合發
展區所造成的混亂,令人深切關注整套圖則的可靠性。
2. 發展潛力
住用建築物與非住用建築物的地積比率限制分別為6.5倍及7.5倍,對新規劃的市
中心區並不適合。根據《建築物(規劃)規例》,在有適當基礎設施的情況下,地
積比率應為可達到的最高比率。充分使用新建用地明顯有一好處,就是能把獲得
同等總樓面面積所須進行的填海工程範圍縮小。
3. 商業用途地帶
在指定商業用地方面,看來毫無邏輯可言。如目的是以分散發展模式設立一個新
的辦公室用途地帶,該地帶應集中在火車站毗鄰。對一些較為成功的分散發展地
區進行檢討,可清楚顯示鄰近火車站的地點在市場上較受歡迎。
鑑於不少廢置工業區適合轉作辦公室用途,加上辦公室需求近日有所改變,實有
有力理據檢討把土地專門劃作商業用途的需要。本會認為在整體規劃架構內,應
由市場力量決定土地用途,故此建議設立商業/住宅土地用途地帶,以便土地在發
展過程中獲得充分善用。
4. 住宅用途地帶
兩份圖則的說明書載明,劃為此地帶的土地,大部分會預留興建租住公屋、居者
有其屋計劃屋苑或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屋苑。在有關北部的圖則內,只有兩幅
用地劃作興建私人樓宇用途。這顯示公營和私營房屋的供應極不平衡。在目前市
場情況下,再考慮到今年《施政報告》所載的意見,此種住宅房屋組合實有必要
重新衡量。
5. 工業用途地帶
本港的工業用地供應充足,但需求不大。啟德毗鄰規劃區的工業用地最近重新劃
作其他用途,足以證明政府明白上述情況。因此,主體圖則內有土地劃作工業用
途實出人意料。
當局在啟德機場原址提供土地進行工業發展之際,卻刪去馬頭角和觀塘仔灣的工
業用地。此種顯然互相矛盾的情況,實有必要詳加解釋。
6. 提供休憩用地
對於是否需要填平海港一大部分作休憩用途,本會有極大保留。海港是不能取代
的,而且本身已擔當了"休憩用地"的角色。此外,興建另一個城市公園,尤其是
一個被如此大型道路系統包圍的公園價值何在,實成疑問。
7. 擬議道路系統
在兩份圖則中,興建各類型道路所需的土地,佔土地總面積一個大比例。當局有
需要就興建如此多的道路作出合理解釋,同時應把擬議道路系統與鐵路系統一旦
納入圖則所需的道路系統作比較,並向外公布比較結果,讓社會人士作出判斷。
現時的圖則看似由交通工程師擬備。
基於上述理由,本會無法接受有關圖則是香港市內這個重要地區的最佳規劃設計
,又或是效用最大的規劃設計。政府一再給人的印象是採用大規模填海的權宜之
計,而並無充分考慮其圖則在城市設計、環境質素或甚至基本經濟方面所帶來的
長遠後果。
因此,本會對該兩份草圖提出強烈反對。
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
黃天元
199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