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務委員會
斜坡安全資料文件

引言

1.這份文件是一系列報告的第五份。旨在向議員匯報我們在斜坡安全上工作的最新發
展。前四份報告分別於1995年7月、1996年3月、1996年8月及1997年5月提交。

背景

2.在去年10月13日向本委員會簡介1997年施政報告中,工務局局長承諾於2000年開展
新的10年防止山泥傾瀉計劃。該計劃是承接1994年穆根士頓報告書、1995年斜坡安全
檢討報告書及觀龍樓山泥傾瀉專責委員會報告書所提的建議而作出的新計劃。專責委
員會於 1995年7月發表的報告書提出多項有關斜坡安全計劃的詳細建議,其中多項均
贊同現行做法及穆根士頓及斜坡安全檢討報告書的建議。落實以上三份報告書建議及
其他有關事項的進度見下文。

穆根士頓報告書

3.穆根士頓報告書內的五項建議(摘要載於附錄A)已全部落實。目前的進度如下:

  1. 量度砌石牆的厚度

    工作已完成。

  2. 研究改善描繪場地特徵的方法

    我們已完成第一及第二期的實地試驗工作。試驗選用非侵害性的地球物理方法。
    其結果亦已向外界發表。試驗所得的主要結論是,至今所試用的各種方法,沒有
    一種能可靠地勘察本港斜坡及擋土牆。建議中第三期的工作,將會評估沿洞地球
    物理及光學技術在鑽孔中偵察薄弱岩層、黏土層及岩石節理的應用價值。

  3. 成立技術檢討委員會

    斜坡安全技術檢討委員會至今召開共六次會議,並會在其三年任期於1998年5月屆
    滿時再度召開會議。本年的稍後時間政府會委任新一屆委員,當中會包括一名本
    地傑出的土力工程師。新委員會將於1998年11月召開首次會議。

  4. 為監察及檢查影響斜坡的地下設施制定計劃

    渠務署於1996年批出第一份顧問合約,就影響1977/78斜坡紀錄冊內填土坡和擋土
    牆的地下渠道及水管,著手進行勘察工作,預計在1999初完成。該署亦已於本月
    初批出第二份合約,以便就影響1977/78斜坡紀錄冊內削土坡的地下渠道及水管進
    行類似的勘察工作,預計會在2000年中完成。這些勘察工作將包括路政署的排水
    渠。渠務署現正計劃批出另一份合約,就登記在新斜坡紀錄冊內的斜坡進行相同
    的研究。

    水務署於1997年1月開始勘察影響斜坡的地底水管。第一階段的工作涉及1977/78
    斜坡紀錄冊內的斜坡,而第二階段則包括未納入 1977/78斜坡紀錄冊但載於新斜
    坡紀錄冊內的斜坡,預計在二零零二年完成。

    房屋署於1996年8月開始勘察位處房屋委員會管轄土地內而又可能影嚮附近斜坡的
    地下設施,以了解滲漏情況。有關工作將於1998年8月完成,之後會考慮是否需要
    採取進一步行動。

    建築事務監督現正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7(c)條的規定,要求私人業主檢查及修理影
    響斜坡的地底設施。迄今正在處理的個案超過380宗。

  5. 在評估斜坡穩定性過程中採取較全面的方法

    土力工程處採用一年為期的合約形式,聘請工程顧問協助落實穆根士頓教授提出
    的建議。首份為期一年的顧問合約於1997年1月份批出。顧問公司已視察了 1997
    年內所發生的山泥傾瀉地點,並挑選其中16宗山泥傾瀉進行詳細的獨立研究,包
    括6月4日及7月2日兩宗引致人命喪生的山泥傾瀉以及1997年8月3日在呈祥道發生
    的山泥傾瀉。第二份為期一年的顧問合約亦於1998年2月批出。

斜坡安全檢討報告

4.斜坡安全檢討報告建議(摘要載於附錄B)的結論是應盡快實行穆根士頓報告書的
建議。現時斜坡安全檢討報告的其他主要建議的落實情況如下:

  1. 加速進行防止山泥傾瀉計劃

    1995年4月至2000年3月的5年加速進行防止山泥傾瀉計劃進展良好。至2000年3月
    ,完成鞏固工程的政府斜坡將達900幅,另外亦會完成1 500幅私人斜坡的詳細研
    究,以斷定是否有需要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在篩選為需要進行
    研究的斜坡中,約有550幅毗鄰學校。我們已撥出額外資源加快這項工作,並會
    在1998年3月前,大致完成全部350幅影響學校的私人斜坡的詳細研究,以及在
    1999年3月前完成200幅影響學校的政府斜坡的勘察和所需的改善工程。土力工
    程處及教育署已加強聯絡各學校校長,促請他們及早進行所需的斜坡改善工程
    ,並在工程完成前採取適當的安全預防措施。現附上土力工程處擬備的最新一
    季報告(見附件1)。加速進行防止山泥傾瀉計劃的整體撥款開支見附件2

  2. 把防止山泥傾瀉計劃擴大至包括接近繁忙道路及行人路的斜坡

    防止山泥傾瀉計劃的範圍已擴大至包括改善接近繁忙道路及行人路的斜坡。我
    們在曾發生山泥傾瀉事件的繁忙道路,以及現時有待進行鞏固工程的斜坡,豎
    立警告牌,促請道路使用者提高警覺。工務局亦已接觸運輸局制訂綜合計劃,
    在進行道路改善工程的同時,一併鞏固這些路旁斜坡。

  3. 檢討根據山泥傾瀉後果把斜坡分類的系統

    檢討工作現已完成。新修訂的後果分類系統已向其他政府部門及本港岩土工程
    專業人士公佈。

  4. 修訂法例以加強岩土工程管制

    跨部門的「斜坡安全常務委員會」現正商討多項立法建議,以便進一步改善斜
    坡安全。當局正詳細考慮從事斜坡安全工作的土力工程師註冊建議細節。我們
    現正積極執行修訂的建築物條例,規定私人業主檢查及維修影響斜坡的私人地
    下管道。在考慮進一步收緊法例前,會先檢討現行法例的效用。另外,一俟
    「有系統鑑定全港登記斜坡維修責任」的研究有結果後(見下文(f)段),我們便會
    考慮是否進一步立例規定私人業主定期檢查及維修其斜坡。為了在建築工程的
    發展階段加強岩土工程管制,建築事務監督已同意修訂建築物條例,要求發展
    商提交地盤平整/挖掘/地基工程的工作表現檢討。現正為此排期提交立法會
    討論。

  5. 推廣斜坡維修

    土力工程處於1997年全年繼續推行斜坡維修公眾教育運動,主要透過電視宣傳
    以喚起公眾關注、廣泛派發宣傳小冊子及傳單、免費派發指引文件、接受傳媒
    訪問及出席公開講座、在受歡迎的購物商場設置展板、在地鐵站展示廣告、為
    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提供諮詢服務,以及為學校及其他組織製作教材。除廣東
    話及英語外,土力工程處斜坡維修熱線亦已增設普通話服務,並且增加更多斜
    坡維修及安全資料。我們會在一九九八年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運動,包括使用
    互聯網及其他多媒體的資訊系統。

  6. 全港登記斜坡的維修責任

    地政總署於1996年7月開始的「有系統鑑定全港登記斜坡維修責任」顧問研究
    ,將於1999年完成。迄今為止,己為約22 000幅斜坡鑑定維修責任。是項研究
    對落實維修每一幅人造斜坡以確保斜坡安全的政策十分重要。我們已解決因為
    向公眾公開「有系統鑑定全港登記斜坡維修責任」的結果而牽涉個人資料(私
    隱)條例的法律問題。我們現正發展一個電腦化資料系統,方便公開這些資料。
    政府各維修部門現正組織專責斜坡維修小組,並為此增設超過 100 個新職位。
    此外,作為政府的土地管理人,地政總署會承擔「未分配」的政府斜坡的維修
    責任。在排列維修斜坡的優先次序及組織一些維修專責小組上,土力工程處正
    全力協助。土力工程處亦會審核這些部門的斜坡維修工作,以確保其質素及水
    準。

  7. 山泥傾瀉緊急事故的應變時間

    我們繼續監察土力工程處及其他工務部門的緊急事故組織的表現,並於有需要
    時作出檢討。土力工程處會進一步加強其宣傳教育運動,提醒市民在山泥傾瀉
    警報生效期間採取個人安全預防措施。我們會探討增加使用電子及報章傳媒,
    宣傳警告訊息。
觀龍樓山泥傾瀉專責委員會報告

5.報告書其中一些建議項目(摘要載於附錄C)的落實進度,已載述於上文第3及
第4節。其他項目的進度如下:
  1. 品質系統

    土力工程處正繼續改進其品質管理系統。現時已為各直接涉及防止山泥傾瀉計
    劃的部別設立正規的品質系統。該系統的評審及認證工作由香港品質保證局負
    責,並於1997年6月取得ISO9001認證。

    土力工程處現正於三個參與岩土工程管制的地區部別內,實施正規的品質系統
    。具備文書記錄的品質系統及工作程序可於1998年4月完成,而香港品質保證局
    將於1998年12月進行系統的認證工作。

  2. 非發展清拆計劃

    土力工程處計劃視察現行非發展清拆計劃下未視察的寮屋/村落。載錄了清拆
    寮屋進度的週年報告已提交予房屋事務委員會及本委員會。土力工程處已於
    1997年初完成視察新界約200個寮屋村的工作,並且開展了視察鄰近這些村落的
    個別山邊寮屋的計劃。該計劃預計可在1998年初完成。目前,安置寮屋居民的
    工作仍然繼續,但受制於實際上的困難,例如安置房屋的資源問題。
新斜坡紀錄冊

6.目前的5年加快防止山泥傾瀉計劃主要集中在1977/78年編製的斜坡紀錄冊內的人造斜
坡。該紀錄冊載錄了約10 000幅土力工程處成立前存在的斜坡。初步視察全港大型人造
斜坡的工作,可望於1998年4月完成;而新的電腦化斜坡紀錄冊將於 1998 年9月完成。
我們會對那些在初步視察時發現有即時及明顯危險的斜坡採取即時行動,其餘斜坡則
會編訂優先處理次序,供進一步研究。如發現有需要,屬於政府的斜坡則會納入防止
山泥傾瀉計劃進行鞏固工程,屬於私人的斜坡,則會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

7.根據最新的估計,全港大型人造斜坡總數約60 000幅,當中包括土力工程處成立後建
成的18 000幅設計與建造應符合現行安全標準的斜坡,於土力工程處成立前建成及已列
入1977/78年斜坡紀錄冊內的10 000幅斜坡,以及約32 000幅在土力工程處成立前建成而
未列入1977/78年斜坡紀錄冊的斜坡。1977/78年紀錄冊之所以未載有這32,000幅斜坡,
是因為當時只集中紀錄港島及九龍市區的人造斜坡,以及新界區較大型的人造斜坡。
如上文第2段所述,當現時的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在二零零零年初完成時,我們將會展開
一個新的十年防止山泥傾瀉計劃,以處理這些土力工程處成立前的斜坡。

天然斜坡及孤石

8. 天然斜坡佔本港土地總面積約60%,而這些斜坡發生山泥傾瀉是普遍的現象。現行
政府政策是在規劃新發展時盡可能避開天然斜坡的威脅、不鼓勵在陡峭的天然斜坡進
行大型發展工程,以及就已知的風險安排適當的防範或補救措施。日益加劇的房屋需
求,令發展範圍逐漸擴展至天然斜坡地帶。為了應付這種發展趨勢,土力工程處進行
全港性測繪,完成了一份天然斜坡山泥傾瀉目錄。土力工程處又分析了該目錄,以審
查山泥傾瀉分布與成因的關係,現時正以發生山泥傾瀉的容易程度來研究分類的方法
。其他進行中的工作,包括研究山泥傾瀉的性質、山泥傾瀉泥石的流距,以及合適的
防治山泥傾瀉方法等。就該山泥傾瀉目錄及至今已完成的工作報告,市民可向土木工
程圖書館查閱。總的來說,研究的目標是把天然斜坡地區按天然斜坡山泥傾瀉的危害程
度分區及提供日後風險管理策略的架構。

9.土力工程處亦已使用航空照片詮釋法,進行全港孤石場地的類似測繪及風險分析工
作,工作進展順利。

1997年山泥傾瀉所帶來的損毀

10.1997年是本港有紀錄以來降雨量最多的一年,例如沙田全年的累積降雨量約為4 417
毫米,西貢則約為3 973毫米。這些紀錄遠遠超出(約一倍)同區由1985至1996年的每年平
均降雨量。

11.年內,土力工程處共接獲548宗山泥傾瀉報告。大多數事件均發生在5月至8月間,地
點在沙田、荃灣、西貢及九龍北區。山泥傾瀉警報共發出8次。7月2日,沙田中文大學
錄得的24小時降雨量約800毫米;這是1978年首次設立全港降雨量計網絡以來,錄得第
二高的24小時降雨量。7月2日的暴雨期間,土力工程處共接獲157宗山泥傾瀉報告。

12.大部分山泥傾瀉事件均屬輕微事件,崩塌量少於50立方米,對公眾沒有影響。其中
比較令人關注的事件有:
  1. 6月4日九華徑山泥傾瀉(200立方米)及7月2日沙田萬佛寺山泥傾瀉(600立方米)事
    件,各引致一人喪生。

  2. 7月2日麗都灣山泥傾瀉事件(600立方米)引致青山道封閉及8人受傷。

  3. 屯門公路近汀九段(50立方米)及半山村(215立方米)山泥傾瀉及水浸事件,引致
    公路於7月2日完全封閉。

  4. 6月4日荔景山道及7月2日在荃錦公路、麗坪道及穗禾道逾50立方米的山泥傾瀉
    事件,引致道路(包括大埔道在內)暫時封閉。麗坪道的崩塌量約為3 000立方米。

  5. 影響九廣鐵路近中文大學路軌(20立方米)及火炭路軌(50立方米)的兩宗山泥傾瀉
    事件,引致7月2日鐵路服務暫時中斷。

  6. 7月2日道風山(沙田)兩次山泥傾瀉事件的總崩塌量約900立方米,摧毀了一間村
    屋,墳場封閉。

  7. 呈祥道山泥傾瀉事件(6 000立方米)引致該段道路於8月3日至24日封閉。

  8. 8月22日荃錦公路另一地點的山泥傾瀉事件(500立方米)引致道路封閉約三週。
13.土力工程處委聘的顧問公司已為超過50宗山泥傾瀉進行了詳細的調查,包括6月4日
九華徑、7月2日沙田萬佛寺兩宗有人喪生的山泥傾瀉事件,以及8月3日呈祥道的山泥
傾瀉事件。呈祥道山泥傾瀉事件的報告已於 1998年2 月公佈,而九華徑、沙田萬佛寺
兩宗山泥傾瀉的獨立調查結果將於本月公佈。土力工程處已制訂一項計劃,釐定山泥
傾瀉經調查所得的教訓,以及落實跟進行動。

附夾:
附錄 A, B & C
附件 1 & 2

工務局
1998年3月13日



附錄A

穆根士頓報告內的建議


(a) 於第一階段調查中依賴了舊圖來估計牆壁厚度的所有個案,土力工程處應實施一
套決定砌石牆厚度的計劃。

(b) 對於滲漏可能影響斜坡穩定性的所有個案,香港政府應擬訂一套計劃,以便直接
監測和維修屋邨的地下排水設施。該類已知是採用疏鬆填土開拓場地的較舊型屋
邨,應優先加以處理。必須定期視察危險地點的地下排水設施。至於須隔多久才
進行視察,則最好憑經驗決定,但在現階段來說,每五年視察一次應屬合理。

(c)土力工程處應在評估斜坡穩定性的過程中採取一個更統一的方法。下述是一種方
法:

(i)所有山泥傾瀉事件須向土力工程處提交事件報告。

(ii) 根據山泥傾瀉事件報告,由一名高級土力工程師決定應依照斜坡紀錄冊的指
引或採取一個更統一的方法,於事後對斜坡進行評估。

(iii)更統一的方法通常是按照工程或發展計劃的規模來決定。有需要確定甚麼是
已知的及甚麼是假設的;亦要確定須否知悉個別斜坡的土壤性質和特別地質
特徵,以及對所有可能影響斜坡的水流途徑作出描述。

(d)土力工程處應負責並支持在香港其他地方進行研究,以改善描繪場地特徵的方法
,重點是研究那些會導致香港斜坡不穩定的因素。筆者就對香港的情況而制訂一
套斜坡警報系統的做法,並不樂觀。重要的斜坡是小型及數量很多,而其不穩定
的情況通常是突然其來的。不過,地球物理學方面有多項新發展,例如雷達和非
接觸電阻率,這些新發展可能對探測地底下出現的毛病損毀和潮濕地帶的擴充有
所幫助。

(e)土力工程處應考慮委任一個由外界人士組成的技術審核委員會,根據筆者接觸其
他專注於岩土工程的機構所得的經驗,由外界人士組成的檢討委員會對管理工作
提供很大的幫助,這包括促進技術質素的改良、維持對其他地區發展的了解、以
及對國際上承擔風險的標準,和其他需要盡力而為的事項,保持最新的認知。


附錄B

斜坡安全檢討報告的建議


(a)盡快跟進穆根士頓報告內提出的五點建議;

(b)到2000年,應完成對1977/78年斜坡紀錄冊的防止山泥傾瀉計劃;

(c)某些被列為「對人命有較輕後果」的斜坡,例如那些影響到繁忙街道及行人路的
斜坡,應納入防止山泥傾瀉計劃內;

(d)現行的山泥傾瀉後果分類制度,應予檢討;

(e)在私人斜坡和發展方面,探討詳細的立法建議,以加強法定的土力工程管制;

(f)加強有關斜坡維修的教育宣傳活動,並盡快出版《斜坡維修岩土指南》及《非專
業人士斜坡維修指南》;

(g)制訂詳細的建議,為所有已登記的斜坡清楚釐定維修責任;並

(h)採取措施,縮短工務部門在應付山泥傾瀉事件時所需的應變時間。


附錄C

研究觀龍樓塌泥事件及有關事宜
專責委員會報告書建議


3.38 穆根士頓教授建議採取五項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工務科亦已制定多
項措施,改善斜坡安全計劃。專責委員會認為,當局應公布實施此等措施的時
間表。

3.39專責委員會希望以觀龍樓事件為鑑,特別提述幾點引人關注的事項,供政府詳加
考慮。

(A)徹底檢討防止山泥傾瀉的措施及有關制度,然後定再作檢討。

3.40觀龍樓事件暴露了政府為防止山泥傾瀉而採用的方法及制度有不足之處,因此,
當局必須徹底檢討這個方案及制度,然後定期再作檢討,務求跟上土力工程方面
的最新發展,以及借鑑隨年累積的實際經濟。雖然工務科已進行內部檢討,但下
列事項須再加注意 -

(a) 除按穆根士頓教授所建議,為有需要的個案量度砌石牆厚度外,應檢討第一
階段調查,確保調查工作能有效辨識需要跟進的個案,以便進行第二階段調
查。

(b) 工務科已建議檢討風險類別制度。此項工作完成後,應定期再作檢討,冀能
建立一套可靠而市民又易於理解的制度。

(c) 工務科現正編錄一份新的斜坡紀錄冊。當局應考慮收集市民的意見,確保新
紀錄冊盡量周全。新紀錄冊應包括一切有用的資料,例如進行各項研究時所
作的假設、斜坡範圍內的山泥傾瀉紀錄,以及紀錄冊的任何局限等。

(d) 工務科承諾到二零零零年時,為一九七七/七八年斜坡紀錄冊所收錄的斜坡
完成防止山泥傾瀉計劃。至於在該紀錄冊編錄後才辨識的斜坡,當局亦須盡
早採取措施防止這些斜坡發生山泥傾瀉。

(e) 視察及清拆位於危險斜坡下寮屋/村落的計劃應加速進行,當局應為此制訂
時間表。

(f) 工務科已建議,凡可能引致人命及財物損失的政府斜坡均須編配予適當的維
修部門,以便定期進行維修工作。當局應盡快落實此建議。

(B)必須為斜坡穩定性評估及維修工作,釐定優良工作方法的標準,並予以檢討及執
行。

3.41專責委員會注意到政府一直努力不懈,透過出版土力工程手冊、指引等,以釐定
優良的標準。觀龍樓事件提醒我們,檢討與執行這些標準亦同樣重要,因為這次
事件顯示,一些廣泛採用的工程方法不能發揮效用。專責委員會希望特別指出以
下各點:

(a) 工務科已同意擬備詳細的法例修訂建議,冀能在岩土工程方面,對私人土地
上新斜坡的安全標準,加強法定管制。當局應盡快完成建議大綱,以徵詢意
見。

(b) 政府代表在公開聆訊席上表示,當局正考慮設立一套法定證明書制度,形式
會與升降機及電梯的現行制度相類似。鑑於此事將對社會造成影響,當局應
發表建議大綱,廣泛徵詢市民的意見。

(c)當局應考慮規定由資深的土力工程專家進行或核證初步的斜坡穩定性評估,
確保評估工作可靠有效。

(d)工務科已主動提議編製一份「斜坡維修岩土指南」及一份「非專業人士斜坡
維修指南」。這兩份指南應盡快印發。在斜坡維修岩土指南內,當局應考慮
加入從以往嚴重山泥傾瀉事件吸取的教訓,例如觀龍樓事件顯示出監察地下
排水系統的重要性,以及場地平整工程圖則可能出錯。非專業人士斜坡維修
指南則應指導業主如何聘用及指示顧問提供服務,以及如何監察顧問的工作
是否有效,又應提醒斜坡業主,保留與斜坡有關的所有文件的重要,該等文
件包括有關圖則及由顧問公司提供的勘察/視察報告。

(e)當局若根據香港法例123章建築條例發出命令,要求業主勘察斜坡及採取防止
山泥傾瀉所必需的任何措施,則應密切跟進有關個案。業主如確有難處,未能
盡快遵行指令,則有關的政府部門,例如土力工程處及政務總署和政務處、應
提供意見及協助;或在業主未有遵令辦理時,安排進行必需的工程;在適當情
況下更應提出檢控。

(f)當局應考慮擴大有關專業機構的參與,從而釐定優良工作方法的標準,並且予
以檢討及執行。以香港工程師學會為例,該會在提交予專責委員會的意見書內
表示,當局按穆根士頓教授的建議成立技術審核委員會時,應讓該學會參與遴
選成員的工作,並讓該學會成為技術審核委員會的成員。

(C)應加強公眾對本身責任的認識。

3.42觀龍樓事件提醒我們,當局必須確保斜坡業主知道自己肩負維修斜坡的責任,此點
甚為重要。防止山泥傾瀉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需要市民共同承擔及參與。政府須注
意以下事項 -

(a) 工務科已同意擬備詳細的建議,冀能清楚釐定所有已登記斜坡的維修責任。但在
完成上述工作之前,當局應加強宣傳,鼓勵尚未清楚本身是否需要負維修責任的
私人土地業主向有關方面要求澄清責任,尤其因為一些私人土地業主須負責維修
毗鄰政府土地上的斜坡;而個別斜坡又可能需要由不同的業主共同承擔維修責任
。當局又應考慮要求香港律師會提供協助,確保屬下會員向置業的客戶清楚解釋
斜坡維修的責任。當局並須確保發展商在售樓書內清楚說明業主是否需要負上任
何斜坡的維修責任。

(b)政府應鼓勵市民留意可顯示山泥傾瀉危險的顯著異常現象,並向當局報告。此舉
有助各有關政府部門及業主提高警覺,繼而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c)政府應加強宣傳及教育活動,使市民更清楚意識到斜坡安全的重要性,並且知道
有需要定期視察及維修斜坡,亦需要進行斜坡穩定性評估。

3.43專責委員會又建議,政府當局應每半年向立法局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交代實施各項改善措施的進度。

3.44專責委員會贊同穆根士頓教授所言:「看來觀龍樓山泥傾瀉並無涉及異常現象,因此
毋須採用異常的方法加以預防。」上文載述的各項建議誠然有助改善防止山泥傾瀉的
整體制度,但最終仍有賴在過程中須盡一分力的所有人士忠誠、熟練及警覺地履行自
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