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
資料便覽
公務員貪污問題
目的
本便覽旨在向議員匯報公務員隊伍並無出現嚴重貪污情況,並闡述政府肅貪倡廉的
決心和措施。
目前情況
2.我們決意恪守公務員誠信的最高標準,並致力推廣政府的肅貪倡廉工作。公務員
貪污個案的數字自一九九五至九七年大致維持穩定。有關數字載於
附件A。一九九
八年上半年舉報公務員貪污的個案達743宗,與一九九七年同期的608宗比較,增加
了22%。在這段期間,私營機構、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的舉報貪污個案,整體增加
了24%。
3.廉政公署的情報資料顯示,公務員集團式貪污並沒有死灰復燃的迹象。舉報貪污
的數字增加,並不一定表示貪污活動同樣活躍。投訴貪污個案亦不一定每宗都有足
夠證據支持繼續調查。就可跟進的個案而言,一九九八年上半年的數字與一九九七
年同期的相比,增加了17%。舉報個案增加,大概由於以下因素:
-
公眾警覺提高:公眾對貪污的警覺不斷上升,對公務員的操守寄望較高,因
此較願意向廉政公署舉報貪污。此外,數宗觸目案件廣收宣傳之效,鼓勵了
更多市民作出舉報;以及
-
主動出擊:廉政公署主動肅貪的行動奏效。這些行動包括加強收集和分析情
報,以及增強與政府部門的聯繫以鼓勵多作轉介。部門管理層現時對可疑個
案的警覺較高,並即時向廉政公署舉報此類事件。
處理公務員貪污個案的機制
4.政府與廉政公署緊密合作,循以下途徑打擊公務員的貪污和其他舞弊行為:
-
政府內部已公布明確的程序,並令部門按照保密原則把貪污指控迅速轉介廉
政公署處理;
-
法律授權廉政公署調查《廉政公署條例》和《防止賄賂條例》所載的指控或
涉嫌罪行,亦授權該署調查公務員可能與貪污有關或導致貪污的行為。政府
會盡力協助廉政公署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會提交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
委員會(諮詢委員會),以研究下一步宜採取的措施;
-
如果公務員活動的調查並未導致刑事檢控,或並無證據顯示有刑事罪行,廉
政公署在聽取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後,會把調查轉交當局,並建議當局考慮進
一步行動;
-
部門首長有責任對這些轉介個案作進一步調查,並採取跟進紀律行動或其他
行政措施。部門首長須迅速處理這些個案,並每季向公務員事務局和廉政公
署滙報個案的進度,由廉政公署轉知諮詢委員會。公務員事務局負責監察有
關進度,確保部門即時採取適當行動處理轉介個案;以及
-
當局會嚴厲處理公務員貪污活動。被裁定犯了貪污相關罪行的公務員,一般
會被革職。即使因為技術理由,有關人員獲裁定無罪或貪污控罪被推翻,只
要有關理由不影響法院接納控方的證據,當局會考慮為公眾利益起見迫令該
員退休。
防貪和教育措施
5.當局決意杜絕一切貪污舞弊行為,並鞏固公務員的良好行為。我們會透過各項教
育、培訓和預防工作以期達到這些目標。
6.在教育和培訓方面,當局會向所有新入職的公務員介紹肅貪法例和其他良好管理
措施。本年五月,公務員事務局與廉政公署合辦"廉潔守正"研討會,讓部門首長和
高層首長級人員參與,向高層管理人員加強宣揚肅貪信息,及提醒高層管理人員必
須時刻保持警覺。
7.各政府部門與廉政公署會以肅貪和有關題目為主題,為新招聘人員、因職位關係
容易觸犯貪污罪行的人員,以及擔任督導職位的人員合辦講座和研討會,提醒他們
維持公務員廉潔守正的責任。一九九八年一月至六月期間,當局就這些主題舉辦了
341次講座或研討會,參加人數達10,714人。
8.在預防方面,公務員事務局定期更新有關公務員行為和紀律的規則和規例,並密
切監察公務員的守規情況。在實施任何與利益衝突和接受利益事宜有關的新政策、
規則和程序前,當局會先徵詢廉政公署的意見。同時,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也會定
期出訪各部門,協助他們檢討工作程序和慣例,及制定預防貪污活動的措施。此外
,當局亦建議各部門定期檢討部門程序,以加強監管責任和避免常見的失當行為再
度發生。
承諾
9.香港公務員隊伍仍然躋身於區內最廉潔公務員的行列。
附件B所載的紀律處分個
案統計數字,也沒有顯示公務員紀律有鬆懈迹象。
10.當局會繼續致力加強公務員的誠信操守。有關措施包括下列各項:
- 不斷更新和改進現行的規則和規例,以便就公務員隊伍應有的標準和信念
等方面,為管理人員和員工提供清晰明確的指引;
-
擬備簡便的良好行為指南,以派發給各公務員。指南將着重說明公務員如何
避免利益衝突,以及維持守正不阿的高度標準;
-
為新招聘人員進一步制定教育和培訓計劃,使他們多了解和認識公務員應有
的行為表現準則;以及
-
成立專責小組,協助部門就如何避免利益衝突,檢討和制定配合部門運作的
補充指引。
公務員事務局
第四部門事務部
一九九八年九月
附件A
舉報公務員貪污數字
(1995年至1998年6月)
舉報數字 \ 年份 | 1995年 | 1996年 | 1997年 | 1998年 1月至6月
|
---|
投訴公務員貪污的個案 | 1 248 | 1 304
| 1 288 (608)* | 743
|
投訴公務員貪污的可跟進個案 | 781 | 849
| 845 (408)* | 476
|
該年完結檢控中被控貪污及有關罪行 的公務員人數#
| 46 | 92 | 40
| 10
|
該年完結檢控中被裁定貪污及有關罪 行罪名成立的公務員人數#
| 26 | 37 | 18 | 8
|
* 1997年1月至6月的數字
# 數字包括自往年開始提出檢控的個案
附件B
公務員紀律處分個案統計數字
(1994/95年度至1998年6月)
年份 | 非正式 紀律處分 | 正式紀律處分
| 合計
|
---|
| 革職 | 迫令退休 | 其他 |
|
---|
1994/95年度 | 793 | 115 | 9
| 453 | 1 370
|
1995/96年度 | 939 | 106 | 21
| 510 | 1 576
|
1996/97年度 | 769 | 98 | 19
| 491 | 1 377
|
1997/98年度 | 764 | 88
| 26 | 512 | 1 390
|
1998年 4月至6月 | 157 | 20
| 6 | 130 | 313
|
註:
- 輕微過失的非正式紀律處分 -
口頭及書面警告
- 正式紀律處分 -
譴責、嚴厲譴責,經濟懲罰、降職、迫令退休,以及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