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2)114/98-99號文件
檔 號:CB2/PL/SE/1
立法會
保安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 | 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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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 下午2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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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 立法會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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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涂謹申議員(主席)
周梁淑怡議員(副主席)
朱幼麟議員
李卓人議員
張文光議員
程介南議員
鄭家富議員
缺席委員:
何俊仁議員
呂明華議員
楊孝華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2)1
- 湯李燕屏女士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2
- 林鄭寶玲女士
- 高級主任(2)1
- 馬淑霞小姐
- 高級主任(2)5
- 徐偉誠先生
I. 選舉正副主席
選出主持選舉的議員
根據1998年7月11日送交議員參閱的立法會CB(2)34/98-99號文件所載的選舉程序,
秘書邀請議員提名主持選舉的議員人選。
2.程介南議員提名朱幼麟議員,並獲周梁淑怡議員、涂謹申議員、張文光議員及
鄭家富議員附議。是項提名亦獲得朱幼麟議員接納。由於別無其他提名,秘書宣
布朱幼麟議員獲選為主持選舉的議員。
選舉主席
3.朱幼麟議員接手主持會議,並邀請議員提名事務委員會主席的人選。
4.周梁淑怡議員提名涂謹申議員,並獲張文光議員附議。是項提名亦獲得涂謹申
議員接納。由於別無其他提名,主持選舉的議員宣布涂謹申議員當選事務委員會
主席。涂議員隨即接手主持會議。
選舉副主席
5.主席邀請議員提名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人選。朱幼麟議員提名周梁淑怡議員,
並獲張文光議員附議。是項提名亦獲得周梁淑怡議員接納。由於別無其他提名,
主席宣布周梁淑怡議員當選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II. 1998至99年度會期的會議日期
6.議員同意事務委員會各次會議的日期安排如下 --
- 下次會議
1998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
- 1998年9月以後的例會
每月第一個星期四下午2時30分
III.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7.議員同意在1998年7月30日舉行的下次會議討論下列3項事宜 --
- 改善私人樓宇消防安全的建議;
- 赤鱲角新機場的保安事宜;及
- 廉政公署最近接獲的貪污個案數字有所增加的問題。
IV. 日後會議的討論事項
8.議員同意在日後舉行的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下列事項 --
- 改善危險藥物的管制措施;及
- 建議立法管制在全球資訊網絡傳送兒童色情物料的行為。
9.主席邀請議員就事務委員會日後會議的討論事項提出建議,並請他們以書面將有
關建議送交秘書。
10. 會議於下午2時40分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