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CB(2)534/98-99(01)號文件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待議事項
(截至1998年11月3日的情況)
A. 議員提出討論的事項
1. 為訪港旅客提供更方便的旅遊安排
由周梁淑怡議員於1998年7月30日提出討論。事務委員會已要求政府當局預先提供
資料,說明當局採取何種措施,為訪港的外地旅客及台灣旅客提供更方便的旅遊
安排。政府當局已提供所需資料,有關文件已於1998年9月1日送交議員省覽(立法
會CB(2)202/98-99(02)號文件)。謹請議員決定是否需要跟進此事。
2. 為使用赤鱲角新機場的乘客提供救護服務
由主席於1998年8月24日提出討論。他擬備的函件載於附件。
3.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提供免簽證入境的安排由楊孝華議員於
1998年7月30日提出討論。他建議要求政府當局於1999年年初向事務委員會匯報向
各國推介香港特區護照,為護照持有人爭取免簽證入境安排的工作的最新情況。
B. 政府當局提出討論的事項 | 討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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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抽取體內樣本及非體內樣本 | 199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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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罪犯自新(修訂法例,為青少年罪犯訂立新的短期
住院計劃) | 199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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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議修訂《販毒(追討得益)條例》,加強當局打擊
洗黑錢活動的規例 | 199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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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藥物治療及康復中心的擬議登記計劃 | 199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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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卡拉OK場所的發牌事宜 | 199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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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