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會議
討論事項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改善警署及行動設施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議員一個改善警署及其他行動設施的計劃,此計劃是警方持續推行的
改善服務計劃的其中一環。

背景

2.警隊管理層由一九九五年開始採取以服務質素為本的方針,以期革新警隊的服務文
化和工作態度。顧問支援計劃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展開,研究如何進一步改善為市民提
供的服務的質素。這項計劃最初集中於報案室所提供的服務,其後擴大至刑事單位、
財物室及與市民有直接接觸的其他範疇。計劃的主要目的,是滿足市民對服務的需要
和期望,以及方便警隊每位成員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3.開始時北角警署被選為試點,測試多項改善顧客服務的措施,包括在一九九八年年
初落實若干改善實質環境的構思,以期為所有警隊設施制定服務水平基準。所推行的
改善措施非常受該區人士歡迎,同時亦獲得東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東區臨時區議會鼎
力支持。

4.北角警署的員工先後舉辦工作坊及重點小組,收集了有建設性的回應及建議。這顯
示員工熱烈支持各項改善措施,務供營造一個較佳的警署環境,為市民提供更佳服務
。目前員工可以從工作中得到更大滿足感,而且對於為市民提供更佳及更關懷備至的
服務,充滿信心並引以自豪。

5.根據這些結果,當局制定了一個由改變實質環境以至改善服務態度和服務程序的計
劃。這個改善服務計劃的特點包括:

  1. 在報案室設立接待處,以便更迅速及有效地處理市民報案事宜。報案
    室會採用派籌制度,以便妥善決定為報案室「顧客」服務的先後次序
    。較嚴重及複雜的案件,可獲優先處理。要求報案人士在前往報案櫃
    位前填妥必需的表格,可縮短處理慣常案件所需的時間;

  2. 在指定的公眾詢問處擺放有關警務程序的資料、單張及申請表,並設
    有櫃枱設施供填寫表格;

  3. 更改報案室及其他經常有市民到訪的地方的實際布局,營造一個更方
    便用者的環境。例如在報案櫃位設置屏風,保障報案市民的私隱。報
    案室亦設有會見室,以便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進行初步的調查工作,
    避免受害人及證人感到尷尬。報案室亦有專為案件調查及雜項調查小
    隊設置的會見設施,方便有關人員在該處會見受害人或證人,無需將
    他們帶往不是專為進行會見而設的辦公室;

  4. 在報案室提供先進及易用的設施,例如觸屏式電腦及電話,供市民使用;

  5. 安裝閉路電視,監察報案室的運作情況。這項設施可記錄報案室內的
    活動,已經證實對保障市民很有用處;

  6. 為員工提供進一步的服務顧客訓練,以期改善員工的態度及反應,從
    而滿足不同「顧客」的要求。報案室所有人員均須接受基本的服務顧
    客訓練及佩帶名牌;

  7. 採用特別設計的由報案人自行填寫的報案表格,方便市民以書面或傳
    真方式報案,從而簡化報案的程序;以及

  8. 增加會見及會議設施和改良更衣室設備,改善在警署/行動設施工作
    員工的工作環境。
6.為進一步研究改善服務計劃的成效,北角警署的試驗計劃其後擴展至秀茂坪及沙田
警署。裝修工程已於一九九九年三月完成。鑑於試驗結果令人滿意,現建議將這項改
善服務計劃推展至其他警署/行動設施,讓市民可從警隊革新的服務文化、程序及態度
全面受惠。

7.為配合警署/行動設施推行建議的實質環境改善工程,我們亦計劃在這些建築物設置
全自動保安系統,監察及管制人、車的進出。這些保安職務目前是由屬於設定警員職
位的警署守衞執行。以全自動保安系統取代警署守衞的試驗計劃,於一九九七年在牛
頭角及沙田警署推行,其後已予檢討。實施該項計劃結果一共騰出 6個警員職位。有
關檢討認為,這項措施不但能夠節省人手,還可加強警隊設施的保安,因此建議全面
推行。為減少對市民及警隊運作造成影響,安裝工程將列入警署/行動設施的改善工程
內一併進行。

8.我們曾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向議員簡介上述改善服務計劃的概念。我們現已制定細
節在其他警隊建築物推行此計劃,並打算於今年六月向工務小組委員會申請撥款進行
改善工程。

改善工程

9.建議的改善工程包括兩部分:改善設施及安裝全自動保安系統。工程範圍覆蓋59個
警隊設施,即51間警署、4個警崗及4個水警基地。設施名單載於附件A

10.工程完成後,整個警隊將會採用劃一標準的設施。此外,安裝全自動保安系統後,
警隊建築物的保安將會加強,同時騰出94名目前擔任警署守衞的警務人員。

11.改善工程將按照附件B程序表所訂次序分三年進行,該程序表是在考慮有關設施目
前的情況及使用率後制定的。詳細的設計工作將於今年八月展開,建築工程則可望於
今年十月動工,整項工程預計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左右完成。即將進行的改善工程包括:

改善設施

  • 全面改建報案室及警署入口,範圍包括家具、固定裝置及設備。
    工程重點在於營造一個更開放和方便用者的環境,以及改善服務
    質素,同時亦會為傷殘人士提供全無障礙的環境;

  • 為市民提供更佳的設施,例如在報案室內安裝觸屏式電腦提供資
    訊,以及安裝電話供市民使用;

  • 依照報案室的設計概念,改建警署 /警隊設施內常有市民到訪的附
    屬地方,包括財物室、雜項調查小隊辦公室、警民關係辦事處及案
    件調查室;

  • 改善員工的會議及會見設施,包括提供更佳環境供員工開會及進行
    小組討論,以及方便員工透過電腦查閱參考資料;以及

  • 改善更衣室,包括安裝空氣調節器及改良淋浴/洗手間設施。 安裝全自動保安系統
    • 在所有建築物的出入口裝置出入管制系統,以及裝設車輛出入管
      制系統;

    • 安裝視像電話協助訪客出入警隊設施;

    • 利用閉路電視監察建築物範圍及車輛出入口;

    • 加強建築物範圍的照明;以及

    • 如有需要,改善警署/警隊設施的圍牆。 成本預計

      12.根據試驗計劃所得經驗,我們預計這項工程的建設成本約為6.492億元(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詳情如下:

      港幣
      (以千元計)
      港幣
      (以千元計)
      (a) 建築工程

      (i) 改善設施 154,141

      (ii)保安系統 62,200

      216,341
      (b)改善設施所需的屋宇裝備工程(機電設備等)165,112
      (c) 家具及設備(資訊科技/通訊)87,304
      (d) 保安系統(包括屋宇裝備工程)78,700
      (e) 10%應急款項54,746
      小計:602,203
      (按一九九八年十二月的價格計算)
      (f) 通脹準備47,046
      總計:649,249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各類設施的成本分項數字載於附件C

      13.進行改善工程的設施,建築樓面面積共達77 330平方米。以建築及屋宇裝備成本
      (即第12段(a)(i)及(b)項)計算,改善這些設施的平均單位成本為每平方米4,128元 (按一
      九九八年十二月的價格計算),包括舖設大量線槽和導管、進行所需的電力改善工程
      ,以及闢設臨時報案室,確保工程進行期間有關的警署/警隊設施仍可繼續提供全面
      服務。由於此項工程是按照警務處獨特的運作需要而制定,所以沒有同類的改善計
      劃可作合理比較。不過,考慮到部分建築物的樓齡和所需屋宇裝備工程的規模,我
      們認為這個單位成本是合理的。

      14.預計此項工程的經常開支總額約為每年2,070萬元,這些開支將以騰出94個警署守
      衛職位而節省的約2,090萬元全數抵銷。

      保安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

      [panel-improvement.doc]

      附件A

      列入改善工程計劃的警隊設施

      將獲改善的警署
      香港島
      1. 中區(9) (區及分區警署)
      2. 海傍(21) (分區警署)
      3. 西區(1) (區及分區警署)
      4. 香港仔(33) (分區警署)
      5. 赤柱(47) (警署)
      6. 跑馬地(40) (分區警署)
      7. 筲箕灣(37) (分區警署)
      8. 柴灣(17) (分區警署)
      九龍東
      9. 將軍澳(29) (分區警署)
      10. 黃大仙(5) (區及分區警署)
      11. 慈雲山(41) (分區警署)
      12. 西貢(11) (分區警署)
      13. 觀塘(13) (區及分區警署)
      14. 牛頭角(19) (分區警署)
      九龍西
      15. 旺角(2) (分區警署)
      16. 尖沙咀(18) (油尖區及尖沙咀分區警署)
      17. 深水埗(6) (分區警署)
      18. 長沙灣(22) (深水埗區及長沙灣分區警署)
      19. 石硤尾(34) (分區警署)
      20. 何文田(10) (九龍城區及何文田分區警署)
      21. 九龍城(30) (分區警署)
      22. 紅磡(45) (分區警署)
      新界北
      23. 大埔(20) ((區及分區警署)
      24. 上水(7) (分區警署)
      25. 屯門(3) (區及分區警署)
      26. 青山(46) (分區警署)
      27. 大興(31) (分區警署)
      28. 元朗(26) (區及分區警署)
      29. 天水圍(43) (分區警署)
      30. 八鄉(14) (分區警署)
      31. 邊境(23) (區警署)
      32. 沙頭角(44) (分區警署)
      33. 打鼓嶺(52) (分區警署)
      34. 落馬洲(36) (分區警署)
      新界南
      35. 馬鞍山(15) (分區警署)
      36. 荃灣(24) (區及分區警署)
      37. 梨木樹(42) (分區警署)
      38. 葵青(4) (葵青區及葵涌分區警署)
      39. 青衣(35) (分區警署)
      40. 田心(12) (分區警署)
      41. 小瀝源(25) (分區警署)
      42. 大嶼北(28) (大嶼山區及大嶼北分區警署)
      43. 大嶼南(38) (分區警署)
      44. 水警港口(51) (分區警署)
      45. 長洲(8) (分區警署)
      將獲改善的行動設施
      46. 水警東(39) (水警東區及東分區基地)
      47. 水警北(32) (分區基地)
      48. 水警南(27) (水警西區及南分區基地)
      49. 水警西(16) (分區基地)
      50. 南丫島(54) (警崗)
      51. 文錦渡(50) (邊境管制站)
      52. 落馬洲(53) (邊境管制站)
      53. 羅湖(48) (邊境管制站)
      () 訂定的程序表見附件B
      局部改善的警署
      (54)北角*(區及分區警署)
      (55)秀茂坪*(區及分區警署)
      (56)機場*(區及分區警署)
      (57)沙田**(區及分區警署)
      (58)油麻地#(區及分區警署)
      (59)灣仔#(區及分區警署)

      * 只安裝全自動安全系統 ─ 試點警署或新近建成的警署

      ** 只安裝全自動安全系統 ─ 沙田警署曾是改善設施及安裝全自動安全系統
      的試點,但其安全系統需按新設計提升

      # 此警署將於二零零四年搬遷,因此只作局部改善

      附件B

      訂定的程序表

      (1) 西區 }
      (2) 旺角 }
      (3) 屯門 }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零年四月
      (4) 葵青 }
        + 油麻地
      }
        + 沙田
      }
      (5) 黃大仙}
      (6) 深水埗}
      (7) 上水 }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六月
      (8) 長洲}
        + 灣仔
      }
      (9) 中區 }
      (10) 何文田 }
      (11) 西貢 } 二零零零年二月至八月
      (12) 田心}
        + 秀茂坪
      }
      (13) 觀塘 }
      (14) 八鄉 }
      (15) 馬鞍山 } 二零零零年四月至十月
      (16) 水警西}
        + 北角
      }
      (17) 柴灣 }
      (18) 尖沙咀 } 二零零零年六月至十二月
      (19) 牛頭角 }
      (20) 大埔 }
      (21) 海傍 }
      (22) 長沙灣 }
      (23) 邊境 } 二零零零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二月
      (24) 荃灣 }
      (25) 小瀝源 }
      (26) 元朗 }
      (27) 水警南 } 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一年四月
      (28) 大嶼北 }
      (29) 將軍澳 }
      (30) 九龍城 }
      (31) 大興 }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六月
      (32) 水警北 }
      (33) 香港仔 }
      (34) 石硤尾 }
      (35) 青衣 } 二零零一年二月至八月
      (36) 落馬洲 }
      (37) 筲箕灣 }
      (38) 大嶼南 }
      (39) 水警東 } 二零零一年四月至十月
      (40) 跑馬地 }
      (41) 慈雲山 }
      (42) 梨木樹 }
      (43) 天水圍 } 二零零一年六月至十二月
      (44) 沙頭角 }
      (45) 紅磡 }
      (46) 青山 }
      (47) 赤柱 } 二零零一年八月至二零零二年二月
      (48) 羅湖 }
      (49) 南丫島 }
      (50) 文錦渡 }
      (51) 水警港口 }
      (52) 打鼓嶺 }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二年六月
      (53) 落馬洲 }
        + 機場
      }

      附件C

      各類警隊設施進行改善工程所需總成本的分項數字

      預計成本
      (港幣千元)
      A) 51間警署
      (a) 改善設施*
      (b) 安裝全自動安全系統

      378,753
      128,300

      507,053
      B) 4個警崗/邊境管制站
      (即附件A第50-53項)
      (a) 改善設施
      (b) 安裝全自動安全系統

      6,922
      3,400

      10,322
      C) 4個水警基地
      (a) 改善設施
      (b) 安裝全自動安全系統

      20,882
      9,200

      30,082
      小計: 547,457
      10%應急費用: 54,746
      總計:602,203
      (按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價格計算)

      *由於三間試點警署(即北角、秀茂坪及沙田警署)的改善工程已經完成,加上新
      建的機場警署不包括在內,所以這項工程只包括47間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