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會議
討論事項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改善警署及行動設施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議員一個改善警署及其他行動設施的計劃,此計劃是警方持續推行的
改善服務計劃的其中一環。
背景
2.警隊管理層由一九九五年開始採取以服務質素為本的方針,以期革新警隊的服務文
化和工作態度。顧問支援計劃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展開,研究如何進一步改善為市民提
供的服務的質素。這項計劃最初集中於報案室所提供的服務,其後擴大至刑事單位、
財物室及與市民有直接接觸的其他範疇。計劃的主要目的,是滿足市民對服務的需要
和期望,以及方便警隊每位成員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3.開始時北角警署被選為試點,測試多項改善顧客服務的措施,包括在一九九八年年
初落實若干改善實質環境的構思,以期為所有警隊設施制定服務水平基準。所推行的
改善措施非常受該區人士歡迎,同時亦獲得東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及東區臨時區議會鼎
力支持。
4.北角警署的員工先後舉辦工作坊及重點小組,收集了有建設性的回應及建議。這顯
示員工熱烈支持各項改善措施,務供營造一個較佳的警署環境,為市民提供更佳服務
。目前員工可以從工作中得到更大滿足感,而且對於為市民提供更佳及更關懷備至的
服務,充滿信心並引以自豪。
5.根據這些結果,當局制定了一個由改變實質環境以至改善服務態度和服務程序的計
劃。這個改善服務計劃的特點包括:
- 在報案室設立接待處,以便更迅速及有效地處理市民報案事宜。報案
室會採用派籌制度,以便妥善決定為報案室「顧客」服務的先後次序
。較嚴重及複雜的案件,可獲優先處理。要求報案人士在前往報案櫃
位前填妥必需的表格,可縮短處理慣常案件所需的時間;
- 在指定的公眾詢問處擺放有關警務程序的資料、單張及申請表,並設
有櫃枱設施供填寫表格;
- 更改報案室及其他經常有市民到訪的地方的實際布局,營造一個更方
便用者的環境。例如在報案櫃位設置屏風,保障報案市民的私隱。報
案室亦設有會見室,以便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進行初步的調查工作,
避免受害人及證人感到尷尬。報案室亦有專為案件調查及雜項調查小
隊設置的會見設施,方便有關人員在該處會見受害人或證人,無需將
他們帶往不是專為進行會見而設的辦公室;
- 在報案室提供先進及易用的設施,例如觸屏式電腦及電話,供市民使用;
- 安裝閉路電視,監察報案室的運作情況。這項設施可記錄報案室內的
活動,已經證實對保障市民很有用處;
-
為員工提供進一步的服務顧客訓練,以期改善員工的態度及反應,從
而滿足不同「顧客」的要求。報案室所有人員均須接受基本的服務顧
客訓練及佩帶名牌;
-
採用特別設計的由報案人自行填寫的報案表格,方便市民以書面或傳
真方式報案,從而簡化報案的程序;以及
-
增加會見及會議設施和改良更衣室設備,改善在警署/行動設施工作
員工的工作環境。
6.為進一步研究改善服務計劃的成效,北角警署的試驗計劃其後擴展至秀茂坪及沙田
警署。裝修工程已於一九九九年三月完成。鑑於試驗結果令人滿意,現建議將這項改
善服務計劃推展至其他警署/行動設施,讓市民可從警隊革新的服務文化、程序及態度
全面受惠。
7.為配合警署/行動設施推行建議的實質環境改善工程,我們亦計劃在這些建築物設置
全自動保安系統,監察及管制人、車的進出。這些保安職務目前是由屬於設定警員職
位的警署守衞執行。以全自動保安系統取代警署守衞的試驗計劃,於一九九七年在牛
頭角及沙田警署推行,其後已予檢討。實施該項計劃結果一共騰出 6個警員職位。有
關檢討認為,這項措施不但能夠節省人手,還可加強警隊設施的保安,因此建議全面
推行。為減少對市民及警隊運作造成影響,安裝工程將列入警署/行動設施的改善工程
內一併進行。
8.我們曾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向議員簡介上述改善服務計劃的概念。我們現已制定細
節在其他警隊建築物推行此計劃,並打算於今年六月向工務小組委員會申請撥款進行
改善工程。
改善工程
9.建議的改善工程包括兩部分:改善設施及安裝全自動保安系統。工程範圍覆蓋59個
警隊設施,即51間警署、4個警崗及4個水警基地。設施名單載於附件A。
10.工程完成後,整個警隊將會採用劃一標準的設施。此外,安裝全自動保安系統後,
警隊建築物的保安將會加強,同時騰出94名目前擔任警署守衞的警務人員。
11.改善工程將按照附件B程序表所訂次序分三年進行,該程序表是在考慮有關設施目
前的情況及使用率後制定的。詳細的設計工作將於今年八月展開,建築工程則可望於
今年十月動工,整項工程預計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左右完成。即將進行的改善工程包括:
改善設施
- 全面改建報案室及警署入口,範圍包括家具、固定裝置及設備。
工程重點在於營造一個更開放和方便用者的環境,以及改善服務
質素,同時亦會為傷殘人士提供全無障礙的環境;
-
為市民提供更佳的設施,例如在報案室內安裝觸屏式電腦提供資
訊,以及安裝電話供市民使用;
-
依照報案室的設計概念,改建警署 /警隊設施內常有市民到訪的附
屬地方,包括財物室、雜項調查小隊辦公室、警民關係辦事處及案
件調查室;
-
改善員工的會議及會見設施,包括提供更佳環境供員工開會及進行
小組討論,以及方便員工透過電腦查閱參考資料;以及
-
改善更衣室,包括安裝空氣調節器及改良淋浴/洗手間設施。
安裝全自動保安系統
-
在所有建築物的出入口裝置出入管制系統,以及裝設車輛出入管
制系統;
- 安裝視像電話協助訪客出入警隊設施;
- 利用閉路電視監察建築物範圍及車輛出入口;
- 加強建築物範圍的照明;以及
- 如有需要,改善警署/警隊設施的圍牆。
成本預計
12.根據試驗計劃所得經驗,我們預計這項工程的建設成本約為6.492億元(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詳情如下:
港幣
(以千元計)
| 港幣
(以千元計)
|
---|
(a) 建築工程
(i) 改善設施 154,141
(ii)保安系統 62,200 | 216,341
|
(b)改善設施所需的屋宇裝備工程(機電設備等) | 165,112
|
(c) 家具及設備(資訊科技/通訊) | 87,304
|
(d) 保安系統(包括屋宇裝備工程) | 78,700
|
(e) 10%應急款項 | 54,746
|
小計: | 602,203
|
(按一九九八年十二月的價格計算)
|
(f) 通脹準備 | 47,046
|
總計: | 649,249
|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
各類設施的成本分項數字載於附件C。
13.進行改善工程的設施,建築樓面面積共達77 330平方米。以建築及屋宇裝備成本
(即第12段(a)(i)及(b)項)計算,改善這些設施的平均單位成本為每平方米4,128元
(按一
九九八年十二月的價格計算),包括舖設大量線槽和導管、進行所需的電力改善工程
,以及闢設臨時報案室,確保工程進行期間有關的警署/警隊設施仍可繼續提供全面
服務。由於此項工程是按照警務處獨特的運作需要而制定,所以沒有同類的改善計
劃可作合理比較。不過,考慮到部分建築物的樓齡和所需屋宇裝備工程的規模,我
們認為這個單位成本是合理的。
14.預計此項工程的經常開支總額約為每年2,070萬元,這些開支將以騰出94個警署守
衛職位而節省的約2,090萬元全數抵銷。
保安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
[panel-improvement.doc]
附件A
列入改善工程計劃的警隊設施
將獲改善的警署
|
香港島
|
1. 中區 | (9) | (區及分區警署)
|
2. 海傍 | (21) | (分區警署)
|
3. 西區 | (1) | (區及分區警署)
|
4. 香港仔 | (33) | (分區警署)
|
5. 赤柱 | (47) | (警署)
|
6. 跑馬地 | (40) | (分區警署)
|
7. 筲箕灣 | (37) | (分區警署)
|
8. 柴灣 | (17) | (分區警署)
|
九龍東
|
9. 將軍澳 | (29) | (分區警署)
|
10. 黃大仙 | (5) | (區及分區警署)
|
11. 慈雲山 | (41) | (分區警署)
|
12. 西貢 | (11) | (分區警署)
|
13. 觀塘 | (13) | (區及分區警署)
|
14. 牛頭角 | (19) | (分區警署)
|
九龍西
|
15. 旺角 | (2) | (分區警署)
|
16. 尖沙咀 | (18) | (油尖區及尖沙咀分區警署)
|
17. 深水埗 | (6) | (分區警署)
|
18. 長沙灣 | (22) | (深水埗區及長沙灣分區警署)
|
19. 石硤尾 | (34) | (分區警署)
|
20. 何文田 | (10) | (九龍城區及何文田分區警署)
|
21. 九龍城 | (30) | (分區警署)
|
22. 紅磡 | (45) | (分區警署)
|
新界北
|
23. 大埔 | (20) | ((區及分區警署)
|
24. 上水 | (7) | (分區警署)
|
25. 屯門 | (3) | (區及分區警署)
|
26. 青山 | (46) | (分區警署)
|
27. 大興 | (31) | (分區警署)
|
28. 元朗 | (26) | (區及分區警署)
|
29. 天水圍 | (43) | (分區警署)
|
30. 八鄉 | (14) | (分區警署)
|
31. 邊境 | (23) | (區警署)
|
32. 沙頭角 | (44) | (分區警署)
|
33. 打鼓嶺 | (52) | (分區警署)
|
34. 落馬洲 | (36) | (分區警署)
|
新界南
|
35. 馬鞍山 | (15) | (分區警署)
|
36. 荃灣 | (24) | (區及分區警署)
|
37. 梨木樹 | (42) | (分區警署)
|
38. 葵青 | (4) | (葵青區及葵涌分區警署)
|
39. 青衣 | (35) | (分區警署)
|
40. 田心 | (12) | (分區警署)
|
41. 小瀝源 | (25) | (分區警署)
|
42. 大嶼北 | (28) | (大嶼山區及大嶼北分區警署)
|
43. 大嶼南 | (38) | (分區警署)
|
44. 水警港口 | (51) | (分區警署)
|
45. 長洲 | (8) | (分區警署)
|
將獲改善的行動設施
|
46. 水警東 | (39) | (水警東區及東分區基地)
|
47. 水警北 | (32) | (分區基地)
|
48. 水警南 | (27) | (水警西區及南分區基地)
|
49. 水警西 | (16) | (分區基地)
|
50. 南丫島 | (54) | (警崗)
|
51. 文錦渡 | (50) | (邊境管制站)
|
52. 落馬洲 | (53) | (邊境管制站)
|
53. 羅湖 | (48) | (邊境管制站)
|
() 訂定的程序表見附件B
|
局部改善的警署
|
(54) | 北角* | (區及分區警署)
|
(55) | 秀茂坪* | (區及分區警署)
|
(56) | 機場* | (區及分區警署)
|
(57) | 沙田** | (區及分區警署)
|
(58) | 油麻地# | (區及分區警署)
|
(59) | 灣仔# | (區及分區警署)
|
* 只安裝全自動安全系統 ─ 試點警署或新近建成的警署
** 只安裝全自動安全系統 ─ 沙田警署曾是改善設施及安裝全自動安全系統
的試點,但其安全系統需按新設計提升
# 此警署將於二零零四年搬遷,因此只作局部改善
附件B
訂定的程序表
(1) 西區 | }
|
(2) 旺角 | }
|
(3) 屯門 | }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零年四月
|
(4) 葵青 | }
|
|
附件C
各類警隊設施進行改善工程所需總成本的分項數字
| | 預計成本
(港幣千元)
|
---|
A) 51間警署
(a) 改善設施*
(b) 安裝全自動安全系統
|
378,753
128,300
| 507,053
|
B) 4個警崗/邊境管制站
(即附件A第50-53項)
(a) 改善設施
(b) 安裝全自動安全系統
| 6,922
3,400
| 10,322
|
C) 4個水警基地
(a) 改善設施
(b) 安裝全自動安全系統
| 20,882
9,200
| 30,082
|
| 小計: | 547,457
|
| 10%應急費用: | 54,746
|
| 總計: | 602,203
|
| (按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價格計算)
|
*由於三間試點警署(即北角、秀茂坪及沙田警署)的改善工程已經完成,加上新
建的機場警署不包括在內,所以這項工程只包括47間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