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CB(2)1886/98-99(01)號文件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待議事項
(截至1999年5月6日的情況)

A. 議員提出討論的事項

1.為訪港旅客提供更方便的旅遊安排

由周梁淑怡議員於1998年7月30日提出討論。事務委員會已要求政府當局預先提供資
料,說明當局採取何種措施,為訪港的外地旅客及台灣旅客提供更方便的旅遊安排。
政府當局已提供所需資料,有關文件已於1998年9月1日送交議員省覽(立法會CB(2)
202/98-99 (02)號文件)。謹請議員決定是否需要跟進此事。

2.為該等在內地遇上麻煩的香港居民提供的協助

由程介南議員於1998年11月5日提出討論。對於在內地遇上麻煩的香港居民,例如在
內地觸犯罪行、涉及商業糾紛而被內地有關當局扣押、或被綁架的香港人, 他建議
討論政府當局將會為其提供何種協助,以保障有關人士的權利。政府當局建議在1999
年5月左右討論此事。鑑於內務委員會將於1999年5月28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香港
居民在內地被扣押的問題,議員可決定是否需要跟進此事。

3.為該等在台灣遇上麻煩的香港居民提供的協助

由何俊仁議員於1998年11月5日提出討論。對於在台灣遇上麻煩的香港居民,例如在
台灣觸犯罪行、涉及商業糾紛而被台灣有關當局扣押、或被綁架的香港人,他建議
討論政府當局將會為其提供何種協助,以保障有關人士的權利。政府當局建議在1999
年5月左右討論此事。

4. 《危險藥物條例》 -- 含大麻成份的產品

由陸恭蕙議員於1998年11月16日提出討論。她擬備的函件載於附件。事務委員會已
要求政府當局預先提供有關此事的資料。政府當局已提供所需資料,有關文件已於
1999年1月5日送交議員省覽(立法會CB(2)975/98-99(01)號文件)。謹請議員決定是否
需要跟進此事。

5.反偷渡措施

由張文光議員於 1999年2月11日提出討論。終審法院最近就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內地
所生子女的居留權作出裁決後,可能會觸發大量非法入境者從內地湧入本港,張議
員對此表示關注。他要求政府當局向議員簡報有關方面採取何種反偷渡措施,以對
付此問題。事務委員會已要求當局就此事提交參考文件。所需資料已於1999年3 月
25日送交議員省覽(立法會CB(2)1570/98-99(01)號文件)。謹請議員決定是否需要跟
進此事。

6.警務人員的欠債問題事務委員會在1999年2月11日討論提高警隊的質素一事時,議
員對警務人員無力償還債務的情況感到關注。主席建議跟進此事。

7.在警署內提供錄像面見室由張文光議員於1999年2月11日提出討論。他認為在警署
內設置錄像面見室,對確保錄取口供過程的公正無私實至為重要。

8.居留權證明書的新申請程序及有關事項議員在1999年2月5日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
席上,同意把下列兩件事項轉交保安事務委員會跟進

  1. 《基本法》第二十四(三)條的詮釋問題;及

  2. 頒布居留權證明書新申請程序的機制。
9.商業罪案調查科的運作情況及人員編制由何俊仁議員於1999年3月4日提出討論。
他對商業罪案調查科進行調查工作的所需時間過長感到關注,並認為政府當局應檢
討商業罪案調查科的人力狀況及辦案能力。事務委員會已要求政府當局提供有關商
業罪案調查科運作情況及人員編制的資料。政府當局已提供所需資料,有關文件已
於1999年5月6日送交議員省覽(立法會CB(2)1864/98-99(01)號文件)。謹請議員決定是
否需要跟進此事。

10.處理入境申請的出入境政策鑑於入境事務處處長最近決定拒絕11名獲香港支援愛
國民主運動聯合會邀請來港的人士所提出的入境申請,部分議員關注到香港特別行
政區的出入境政策是否在回歸後有所改變。事務委員會已要求政府當局預先提供有
關此事的資料。

11.對香港輔助警察進行檢討由主席於1999年4月27日提出討論。有關對香港輔助警
察進行檢討的報告,已於1999年4月15日隨立法會CB(2)1700/98-99號文件送交議員
省覽。

B. 政府當局提出討論的事項

討論日期
1. 檢討《危險品條例》容後通知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