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立法會貿易及工業事務委員會的資料文件
預付貨品和服務的收費的經營方式

引言

本文件旨在介紹預付貨品和服務的收費的經營方式的目前情況。

背景

2. 本港有不少行業(主要是零售業)均讓消費者可選擇預先支付貨品和服務的收費。一
般來說,消費者在預先付款後,會獲得有關貨品和服務的使用券/使用卡/儲值票等。
消費者其後出示該等使用券/使用卡/儲值票,便可獲得有關的貨品和服務。預先付款
的交易方式,通常給予消費者折扣優惠,而使用券的發行者也可藉此獲得套取現金
的好處。

3.下文列舉預先付款的經營方式的一些例子:
  1. 地下鐵路公司、九廣鐵路和若干巴士公司均接受的儲值票或儲值卡;

  2. 某些類型的公共交通公司和停車場營辦商發行的月票;

  3. 餅店、錄影帶/鐳射影碟出租店、洗衣店和百貨公司等所發行的使用券和禮券。

  4. 美容院、私人會所、健身院、酒店、酒樓食肆、月餅會、金會和雜誌出版商等
    的會費、訂購費和服務費;以及

  5. 戲票、音樂會門票、套式旅行團、機票等。
目前情況

4.本港目前並無特定法例規管有關顧客預付貨品和服務收費的經營手法。不過,本港
有多項保障消費者的法例,以保障消費者在一般買賣交易中的權益。這些法例包括:

  1. 《貨品售賣條例》。該條例規管買賣雙方在售賣貨品時的合約關係及彼此的
    權利和義務。

  2. 《管制免責條款條例》。該條例限制藉合約條款避免就違約、疏忽和其他失
    職行為負上民事法律責任的範圍;

  3. 《服務提供(隱含條款)條例》。該條例訂定服務提供合約中隱含的條款及禁
    止在消費者合約中,引用合約條款來免除合約下所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4. 《不合情理合約條例》。該條例授權法院可拒絕執行和刪改消費者合約中
    不合情理的條款;以及

  5. 《商品說明條例》。該條例禁止任何人在商品交易中或廣告內使用虛假商
    品說明,或就營商過程中所提供的貨品作虛假標記和失實陳述。
5.有某些類型的預繳式付款受較多管制。在旅遊業,由於預付費用已差不多是必須的
,而每宗交易所涉及的款額較大,以及導致旅客滯留海外的後果嚴重,《旅行代理商
條例》規定設立一個徵費制度,透過一個賠償基金,保障參加外遊旅行團的旅客。多
用途儲值卡的發行是受《銀行業條例》管制的。這些卡代表一個新的付款制度,如它
們被廣泛使用,一個發行者的倒閉可能影響到整體的財經制度的穩定性。

6. 消費者現可根據普通法的規定,就有關商號未能履行合約條款,採取民事訴訟程序
,以申索損害賠償。如商號在提供貨品和服務前已進行清盤或破產,消費者可以普通
債權人身份申請賠償。

消費者委員會

7.消費者委員會的職責是保障及促進消費者權益。在預付貨品及服務收費的問題上,
消委會的角色是-
  1. 教育消費者-提醒消費者應該小心衡量預先支付貨品和服務的收費方式的好處
    和潛在風險;

  2. 處理投拆-在商號違約時,提醒消費者他們的權利和義務及在有需要時,提供
    協助;

  3. 資料整理-收集和整理有關資料,並在適當時,向政府提出建議。
此外,消委會亦是「消費者訴訟基金」的託管人。消費者如需要經濟上的援助,以向
不法商人採取法律行動,可以向基金求助。

考慮事項

8.政府經常檢討要否對預先付款的經營方式進行更多監管。當中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1. 消費者是否有權利選擇另外一種付款辦法以購取該項貨品或服務。若有,我
    們便要有充份理據,証明為何他們應享有更大程度的保障;

  2. 每宗交易所涉及的平均銀碼,比對運作一個規管制度的費用。這不單是從經
    營者方面衡量,也從顧客的角度考慮。規管措施很可能會帶來行政費用,而
    私營機構必然會將這些費用轉嫁給消費者。規管措施的相對費用越高,我們
    便要越小心衡量建議中的措施的利弊;以及

  3. 容許預繳式付款的交易方式對營商者和消費者的利弊。行政費用和程序的增
    加很可能會阻礙營商者提供預繳式付款這個選擇,從而減少消費者的選擇機
    會。
9.政府認為保障預先支付貨品和服務費用的消費者權益的一個比較好的方法是教育消
費者,並提醒他們謹慎衡量預先付款可能帶來的好處和潛在風險。目前,設立特定「
一刀切」法例去規管所有預先付款的經營方式的需要和可行性還未成立,但我們會繼
續檢討有關情況,並考慮到可能改變的情況和因素。

工商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

[Ref:D2/#1/prepayc2]

附件

商號在提供貨品和服務前倒閉的統計(1)

業務性質商號數目
1992年
錄影帶出租店15
雜誌代理商1
美容院3
1993年
錄影帶出租店8
馬戲表演1
婚姻介紹所1
美容院3
1994年
錄影帶出租店25
洗衣店1
拳擊比賽1
雜誌出版商3
美容院1
1995年
錄影帶出租店5
美容院1
電話補習1
1996年 (2)
錄影帶出租店4
金飾店1
電話補習1
月餅店1
1997年(截至1997年4月30日止)
錄影帶出租店7


(1)資料來源:消費者委員會

(2)根據政府統計處提供的資料,香港在1996年共有654間錄影帶發行商,1,968間珠
寶首飾零售商,979間麵飽及糕點零售商。雖然行業的分類與消費者委員會所提供
的統計數字的類別不完全相稱,但我們也可籍這些數據大概了解問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