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1)147/99-00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CB1/PL/EA/1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
聯席會議紀要

日 期 :1999年7月6日(星期二)
時 間 :上午8時30分
地 點 :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

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

*劉健儀議員(主席)
*劉江華議員(副主席)
何承天議員
*何鍾泰議員
李啟明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鑑林議員
馮志堅議員
鄧兆棠議員

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

陸恭蕙議員(主席)
許長青議員(副主席)
陳智思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羅致光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李柱銘議員
劉慧卿議員

缺席委員:

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

何俊仁議員
李永達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黃宏發議員
劉千石議員
鄭家富議員
譚耀宗議員

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

吳清輝議員
黃容根議員
楊耀忠議員
蔡素玉議員

* 亦為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

出席公職人員: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
蘇啟龍先生

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
陳偉基先生

規劃環境地政局助理局長(環境)
關倩琴小姐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
何宗基先生

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
莫偉全先生

機電工程署總工程師(氣體生產及供應)
王贊浦先生

運輸署總運輸主任
張世民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1)1
梁慶儀小姐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1)6
劉國昌先生


I. 選舉主席

由於聯席會議開始時,出席會議的議員人數未能湊夠法定人數,因此,議員同意是次會議先以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的形式進行,稍後待出席會議的議員人數達到所需的法定人數後,才轉為聯席會議進行。是次會議遂由陸恭蕙議員擔任主席。

II. 石油氣的士計劃
(立法會CB(1)1645/98-99(01)號文件-- 政府當局提供的參考文件)

2.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應主席所請,向議員簡介上述文件的重點。他表示,由於燃料成本是石油氣的士的經營成本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為增加石油氣的士的吸引力,政府當局將不會向汽車用石油氣徵收稅項。此外,為進一步減低汽車用石油氣的成本及方便設立更多石油氣加氣站址,政府已提出下列各項建議,以期提供所需的動力,確保設立一個分布廣泛的石油氣加氣網絡,並將石油氣價格定於合理水平--

  1. 5個分布於市區及新界東北部,專供石油氣加氣設施使用的站址,將會以"設計、建造及營運"合約方式豁免地價批出。投標者如能提供最佳計劃,可在2001年1月1日或該日前在該等站址提供有關設施,而營運首年的石油氣零售價定於合理的固定水平,及為營運首年後的石油氣零售價訂定方程式,得出最低售價者,便可投得有關用地;

  2. 至於現時按土地契約形式持有的加油站用地,而又同時適合作石油氣加氣站的地點,只要有關公司答應在協定期限內提供指定數目的石油氣加氣機,以及在石油氣的士計劃強制性推行的首年內,以一個固定的價格售賣汽車用石油氣,而其後的石油氣售價則按一個與石油氣入口價有關的方程式計算,政府便會考慮延長該土地契約的年期,而且無須補地價;及

  3. 政府如認為現有加油站需使用額外土地以增設石油氣加氣站設施,政府將不會就該等額外土地徵收地價,惟須受上文(b)段所載的同樣條件約束。

3. 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利用視覺簡報輔助器材向議員簡介本港的擬議石油氣加氣站網絡。他表示,政府當局一直與燃油公司緊密聯繫,以瞭解他們在設立石油氣加氣網絡方面的計劃。他們對石油氣的士計劃表示支持,並正研究現有加氣站及可能提供石油氣加氣設施的新選址在技術上及商業上是否可行。石油氣加氣站均會設置於市區及新界的策略性位置。在強制性推行石油氣的士計劃的首年,據現有資料的初步顯示,預期有17個現有加油站會進行改裝工程,以便增設提供石油氣加氣設施,另再配合兩個新的汽油及石油氣加氣站。除此之外,在考慮到市區及新界東北部現時再沒有合適的地點,因此,政府當局已在柴灣、西區、觀塘、西九龍填海區及大埔分別物色了5個地點,可發展為石油氣加氣專用站。政府當局認為石油氣加氣站的早期網絡應足以應付強制性計劃首年的需求。

4. 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並表示,當局將會繼續物色更多可設立石油氣加氣站的地點。截至目前為止,政府當局已就該項建議諮詢所有臨時區議會,亦已就67個可能設立加氣站的地點(包括41個現有加油站及26個新地點)諮詢有關的臨時區議會。簡而言之,各個臨時區議會均表示支持/原則上支持在現有加油站及16個新選址提供石油氣加氣設施。在諮詢各臨時區議會後,當局再覓得26個選址,其中包括19個現有加油站及7個新地點。政府當局現正作出安排,以便在政府部門完成審核該等新選址後,進一步諮詢各有關的臨時區議會。

5. 關於為石油氣的士提供服務的維修工場及技工,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表示,機電工程署已向車輛維修業介紹有關開設石油氣車輛維修工場的要求。截至目前為止,機電工程署已接獲7個設立該類工場的申請。為提供額外土地以設立石油氣車輛維修工場,政府當局打算在6幅定於今年賣地計劃中出售的土地中撥出足夠地方,以開設車輛維修工場。該等地段分別位於九龍灣、青衣、葵涌及元朗等地區。其中青衣地段將會特別預留作石油氣車輛維修工場及其他有關服務之用。倘石油氣車輛維修工場最終設於上述地點,當局估計將可提供約290個石油氣車輛修車間。

6. 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並表示,職業訓練局至今共培訓了84名石油氣車輛技工。有關的註冊工作現已展開,而23名機械工亦已根據《氣體安全條例》註冊成為合資格人士。培訓計劃的目標是每年訓練180名技工,以應付業界對該類技工的需求。

設立石油氣加氣站

7. 劉健儀議員質疑石油氣加氣站的數目是否足夠,尤其是在交更的繁忙時間。她指出,由於全港只有5個石油氣加氣專用站,預料在若干地區的加氣服務將會不足以應付加氣需求。由於各個臨時區議會均已表態支持,她促請政府當局加快在現有油站供應石油氣,並增加石油氣加氣站的整體數目。鄧兆棠議員對劉議員的意見表示贊同。

8. 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表示,政府當局估計在強制性計劃推行的首年,將有3 000至5 000部新登記的石油氣的士。根據燃油公司的經驗及政府顧問公司所進行的調查,當局估計在現有的士車隊中,約60%會在下午交更的繁忙時間補充燃料。基於此項假設,當局估計在石油氣的士計劃強制性推行的首年,將需提供約40至60部石油氣加氣機才能應付下午交更繁忙時間的需求。儘管在數字上可以完全滿足有關的需求,但由於石油氣加氣站分布並不平均,以致某些地區的石油氣加氣服務會有不足夠的情況。因此,政府當局已計劃在市區及新界東北部設立5個石油氣加氣專用站,以應付有關的需求。每個專用站址最多設有12部加氣機,配有24支加氣槍。政府當局將會繼續物色可能設立石油氣加氣站的地點。政府當局現正與各有關方面包括燃油公司在內保持聯繫,務求盡快設立更多石油氣加氣站。在進行討論期間,燃油公司已表明會根據石油氣的士數目的增長,決定增設加氣站的數目。鑒於在現階段估計,在石油氣的士計劃強制性推行的首年只會有3 000至5 000部石油氣的士投入服務,故此,在計劃推行初期,設立超乎需求數目的石油氣加氣站在商業上可能並不可行。然而,政府當局已提出多項建議,藉以提供所需的動力,確保設立一個分布廣泛的石油氣加氣網絡,並將石油氣價格定於合理水平。

9. 劉健儀議員察悉並關注到新界西北部及大嶼山均只有一個石油氣加氣站。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表示,燃油公司已表示會考慮在新界西北部的現有4個加油站增設石油氣加氣設施。在本年內,亦會在該區開設新的汽油站,同時提供石油氣加氣設施。因此,網絡初期應足以應付需求。政府當局將繼續物色合適的地點,以便日後可以解決供應不足的問題。至於大嶼山方面,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表示,他明白市區及新界的士司機一般不會在途經大嶼山新機場時補充燃料。因此,就數目而言,一個石油氣加氣站在初期應已足以應付大嶼山的士的需求。

10. 關於設立石油氣加氣站的問題,梁智鴻議員詢問到底是由於政府施行的規定嚴謹還是燃油公司所作的商業決定,導致發展的步伐緩慢。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表示,鑒於香港人煙稠密,所以安全問題是重要的考慮因素。為此之故,每個可能提供的石油氣加氣站均須進行定量風險評估,並須符合《氣體安全條例》有關石油氣加氣在設計及建築方面的規定。機電工程署總工程師(氣體生產及供應)補充,本港所採用的石油氣供應安全標準與外國標準相若。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進一步表示,燃油公司均希望所作的投資可盡快獲得回報。由於石油氣加氣生意並非新興業務,所以燃油公司初期可能未必願意投入過多資金,尤其是石油氣的士的數量初時僅為3 000至5 000部左右。為解決此一問題,政府將會率先成立專供石油氣的士使用的站址。此外,政府當局亦已提出多項推動措施,確保能設立分布廣泛的石油氣加氣站網絡。

11. 至於成本方面,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表示在現有汽油站增設石油氣加氣設施的成本約為900萬元,而開設新的石油氣加氣站則約需1,500萬至2,000萬元。上述款額僅為建設及設備方面的資本成本,土地補價仍未包括在內。

12. 由於政府當局與燃油公司的磋商是整項計劃的關鍵所在,主席詢問政府當局是否已有足夠的專門人才協助進行磋商工作。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表示,在進行磋商期間,規劃環境地政局將會與經濟局及財經事務局攜手合作。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補充,機電工程署氣體生產及供應部亦會就有關氣體的事宜提供專業意見。如有需要,政府當局更會徵詢外界的專業意見。

13. 羅致光議員認為,為確保石油氣的士計劃可以順利推行,當局可考慮提供流動石油氣加氣站,以作過渡性的應變措施。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摘記議員的建議,並答應研究其可行性。

提供財政誘因

14. 劉健儀議員明白及時加快設置支援設施,對推動柴油的士轉為石油氣的士具有很大的作用,但她同時指出,石油氣的士計劃的成功亦須依靠政府當局向的士業提供協助,以購買新的石油氣的士。陳榮燦議員對此表示贊同,並認為政府當局可考慮向的士業提供免費石油氣的士,或是提供低息或免息貸款,以便他們轉用石油氣的士。

15. 劉江華議員指出,由於柴油的士和石油氣的士行車每公里的燃料費用及二者的車價均告相若,因此他認為當局應提供財政誘因,以鼓勵業內人士轉用石油氣的士。他籲請政府當局就此提供具體的時間表。

16. 何承天議員表示支持石油氣的士計劃。然而,他擔憂當局提供的誘因或許不足以促使的士業由柴油轉用石油氣,特別是在計劃推行初期,石油氣加氣站網絡、車輛維修工場及車輛技工等方面均不如柴油的士般方便有利。在此情況下,由柴油的士轉用石油氣的士的過程將很緩慢。由於石油氣的士數目的增長緩慢,燃油公司及車輛維修工場的東主可能不大願意擴展有關石油氣的士業務的支援設施,因而造成惡性循環,嚴重影響石油氣的士計劃的推行。因此,何議員支持上述呼籲,當局應向的士業提供財政誘因,以加快由柴油轉用石油氣的過程。他表示,只要市場上出現需求,便會推動投資者設立支援設施,從而加快轉換的過程。

17. 梁劉柔芬議員贊同何承天議員的意見,她建議政府應研究是否可以向首500至1 000名願意轉用石油氣的士的車主提供現金津貼。如有需要,還可繼續為第二階段的車主提供現金津貼。她記得當局過往亦曾作出類似安排,鼓勵車主更換其舊車。

18.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回應時表示,規劃環境地政局、經濟局、運輸局及財經事務局現正研究石油氣的士計劃的經濟及財務安排。由於燃料成本是石油氣的士的經營成本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此,在策略性位置設置石油氣加氣設施,並將汽車用石油氣的價格定於合理水平,均極為重要。倘在初期不與燃油公司就這些方面達成協議,將難以評估是否有需要採用其他形式的財政誘因,以鼓勵業內人士轉用石油氣的士。政府當局現正全力與燃油公司進行磋商,然後才考慮是否有需要採用其他形式的財政誘因。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預料可於短期內訂出汽車用石油氣的定價方程式。政府當局將於稍後向立法會及的士業人士作出匯報。此外,他亦會以書面提供此方面的資料。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亦察悉梁劉柔芬議員的意見,並答允提供統計數字,說明共有多少名司機曾藉財政誘因計劃將舊車輛棄掉。

19. 劉健儀議員認為,支援設施的提供似乎影響了轉用石油氣的士的步伐。這就是石油氣的士計劃何以需時5年才能完成的原因。她重申,政府必須向的士業提供某種形式的經濟誘因,以加快由轉用石油氣的士的過程。隨著石油氣的士數目的快速增長,各類支援設施亦會因市場力量的驅使而告應運而生,而轉用石油氣的工作應可於一至兩年內完成。

20.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對劉議員的憂慮深表同意,並表示當局亦有意加快完成轉用石油氣的過程。然而,首要的工作是確保能設立分布廣泛的石油氣加氣站網絡,並將石油氣價格定於合理水平。

燃料價格

21. 劉江華議員指出,汽車用石油氣的士的價格會受著市場的影響而波動,故此可能會出現一種情況,就是在石油氣價格高於柴油時,的士業人士均不願轉用石油氣。陳榮燦議員亦關注到政府會採取何種措施,確保汽車用石油氣的價格處於低水平。

22.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表示,當局給予燃油公司優惠時,規定他們必須符合參考文件第16段所載的各項條件。事實上,政府當局是不會把焦點放在柴油或汽車用石油氣的絕對價格變動上,但會作出安排,確保在本港出售的汽車用石油氣的價格會依然較柴油更具吸引力。此外,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表示,在首年內,石油氣價格可能會間中偏高。然而,汽車用石油氣的價格長遠而言將較柴油穩定。至於使用柴油及汽車用石油氣的的士的燃料成本為何,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表示在試驗期間,汽車用石油氣是免稅的,每公升的價格是4.68元。在柴油稅調低前,石油氣的士每行駛一公里的燃料成本較柴油車輛低0.05元。在柴油稅暫時調低後,柴油的士每行駛一公里的燃料成本則較石油氣的士低0.04元。由於其後燃油公司向石油氣的士提供回扣,因此柴油與汽車用石油氣的價格其實大致相若。

保養費用

23. 何鍾泰議員詢問石油氣的士的保養費用是否高於柴油的士。首席環境保護主任表示,試驗計劃顯示石油氣的士及柴油的士的保養要求相若,所以保養費用亦相差不遠。此項結果獲車輛供應商證實。

24. 鑒於舊石油氣的士的維修費用高於新石油氣的士,陳榮燦議員對石油氣的士的維修費用長遠而言會較昂貴表示關注。首席環境保護主任表示,從兩間車輛供應商及車隊經理提供的數據指出,新石油氣的士總維修費用每年平均為17,723元,而在試驗計劃期間,舊柴油的士的總維修費用則每年平均為31,492元。除了20部全新石油氣的士外,在試驗期間還動用了10部舊石油氣的士,它們的維修費用每年平均為27,543元。由於舊石油氣的士的行車里數較高,維修項目亦較新石油氣的士多。應注意的一點是,在試驗期間所採用的石油氣的士的保養工作均由車輛供應商負責,故此所徵收的費用較本地車輛維修工場為高。隨著本地石油氣車輛維修工場的數目逐漸增加,石油氣車輛的保養費用將會減低。

石油氣的士的性能

25. 關於香港汽車會早前提交的意見書,何鍾泰議員詢問石油氣的士的性能如何,尤其是登山時的表現。

首席環境保護主任表示,石油氣的士與柴油的士同樣可靠,亦適合在本港這個要求嚴格的駕駛環境中使用。根據的士司機及車隊經理提供的意見,他們絕大部分支持引入石油氣的士。柴油的士及石油氣的士的額定輸出量和額定扭力大致相若。

26. 至於廢氣排放量,首席環境保護主任表示,試驗計劃證實石油氣的士不會噴出黑煙,但柴油的士則會排放過量黑煙。此外,就石油氣的士所進行的每月廢氣排放測試亦清楚顯示,其廢氣排放控制系統運作良好,效能卓越,適合在本港大量使用。

推行的障礙

27. 李柱銘議員表示支持石油氣的士計劃。他要求政府當局提供資料,說明在推行該計劃時會遇到何種問題。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表示,當局已成立監察委員會,提供督導及監察整個石油氣的士計劃。雖然石油氣的士已證明在技術上適用於香港,但至於是否可以大規模採用,則須視乎石油氣加氣站的數目是否足夠。因此,政府當局將會繼續物色其他站址。截至目前為止,政府當局仍未遇到任何重大問題。當局將會竭盡所能,應付在該計劃推行期間所遇到未可預見的問題。

28. 鑒於由現時至2000年年底,司機可以自願形式使用石油氣的士,因此,劉慧卿議員籲請政府當局提供足夠的支援設施,以推動轉用石油氣的士的行動。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表示,在繁忙時間,4個臨時加氣站最多可為約200部石油氣的士提供服務。其他新設的石油氣加氣站及保養設施,可望於未來一至兩年內投入服務。本港現時共有132部石油氣的士。政府當局相信,只要石油氣的供應及車輛的保養服務能夠達到滿意的水平,由現時至2000年年底,將有更多石油氣的士獲准以自願形式投入服務。

車輛排放的廢氣

29. 劉慧卿議員對本港的空氣質素深表關注。她詢問如何利用底盤式功率機測試廢氣的排放,從而管制車輛排放過量黑煙的問題。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表示,為令保養欠佳的柴油車輛所排放廢氣引致的空氣污染問題得以紓緩,當局已實施多項措施,包括推行石油氣的士計劃,以及加強對排放過量黑煙車輛的檢驗及執法工作。首席環境保護主任補充,為提高車輛的保養標準,當局將會引入利用底盤式功率機進行的先進黑煙測試,以檢查輕型柴油車輛所排放的廢氣。此種測試將使僅為通過黑煙測試而調校車輛燃油系統的做法不再可行。

30. 由於所引入的黑煙測試方法更能清楚反映車輛的狀況,讓司機瞭解其車輛的保養情況,因此,劉慧卿議員認為當局可提高排放過量黑煙車輛的罰款額。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表示,除了各項改善本港空氣質素的措施外,政府當局稍後亦會提交立法建議,以提高車輛排放過量黑煙罪行的罰款額。

31. 鄧兆棠議員詢問,政府會否將石油氣擴展至其他種類的車輛。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表示,政府當局現正研究是否可以引入石油氣公共小巴。在考慮到有關的支援設施可提供的服務量有限,當局並未打算在現階段將石油氣計劃擴展至輕型車輛。儘管如此,政府當局將會推行適當措施,對其他柴油車輛所排放的廢氣施加管制,例如引入較少污染的柴油供重型車輛使用。

日後的工作路向

32. 委員同意待政府當局完成與燃油公司就汽車用石油氣價格進行的磋商後,再就石油氣的士計劃進行討論。與會各人亦同意,與此同時,議員倘對有關的參考文件有任何疑問,可向秘書提出,以便向政府當局轉達,由當局加以綜合作出回覆。

    (會後補註:秘書處在會後收到一項書面質詢,並已於1999年7月19日致函政府當局,要求當局以書面回覆。)

III. 其他事項

33. 議事完畢,會議於上午10時45分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