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CB(2) 104/98-99號文件

檔 號: CB2/PL/WS

立法會
福利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1998年7月14日(星期二)
時 間 :上午9時40分
地 點 :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陳婉嫻議員(主 席)
何世柱議員(副主席)
朱幼麟議員
何秀蘭議員
李華明議員
夏佳理議員
楊 森議員
楊耀忠議員
羅致光議員

缺席委員:

李卓人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啟明議員
蔡素玉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2)4
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2
林鄭寶玲女士

高級主任(2)4
麥麗嫻女士
I. 選出主持選擧的議員

按照1998年7月11日隨立法會CB(2)32/98-99號文件送交議員的選擧程序,秘書邀請議
員提名主持選擧的議員人選。

2.楊森議員提名李華明議員主持選擧,提名獲夏佳理議員附議。李華明議員接受提名
。由於再無其他提名,秘書宣布李華明議員獲選為主持選擧的議員。

II. 選擧主席

3.李華明議員接手主持會議,並邀請議員提名事務委員會主席的人選。

4.楊森議員提名陳婉嫻議員出任事務委員會主席一職。楊耀忠議員附議。陳婉嫻議員
接受提名。由於再無其他提名,主持選擧的議員宣布陳婉嫻議員當選為事務委員會主
席。

III. 選擧副主席

5.陳婉嫻議員邀請議員提名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人選。

6.夏佳理議員提名何世柱議員出任事務委員會副主席一職。羅致光議員、楊耀忠議員
及李華明議員附議。何世柱議員接受提名。由於再無其他提名,主席宣布何世柱議員
當選為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IV. 1998至99年度會期的會議時間表

7.議員商定,除下次會議將於1998年7月27日擧行外,事務委員會的例會定於每月第二
個星期一上午10時45分擧行。事務委員會不會在8月份擧行會議。

V.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福利事務委員會待議事項一覽表載於附錄)

8.福利事務委員會待議事項一覽表於會議席上呈交議員省覽。議員察悉該一覽表的內
容,並同意在下次會議席上討論以下議題:
  1. 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

  2. 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進行的檢討;及

  3. 學校社會工作服務的檢討。
9.會議於上午10時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7月21日

附錄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
待議事項一覽表



1.發放給長者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政府當局現正就申請綜援的資產限額進行檢討。周永新教授就非綜援受助長者進行的
調查現已屆定稿階段。議員或擬要求政府當局將此事項的最新進展情況告知事務委員
會。

2. 為亟需照顧的老人提供支援網絡

這項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於1996年10月開始推行。現時已有約11 000名老人參與這項
計劃,當局亦已為這項計劃招募約3 800名義工。

政府當局業已同意稍後就這項計劃提交中期報告。

3. 就老人需要進行的顧問研究

政府當局於1996年5月委聘德勤企業管理顧問研究老人在社會支援服務及院舍服務方面
的需要。這項研究於1998年2月完成,而研究報告亦已於1998年3月26日提交安老事務
委員會及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議員或擬要求政府當局將是項研究的結果告知事務委
員會。

4. 私營安老院

議員曾於1998年3月31日與政府當局擧行個案會議,討論把在住用樓宇或非住用樓宇開
設私營安老院視為合法使用處所所涉及的各項問題。政府當局隨後答允進一步研究此
事,並答允向議員匯報研究結果。

5. 學校社會工作服務 ?? 人手比例及增加人手

學校社會工作服務檢討工作小組已完成檢討工作。工作小組的報告業已備妥,並已於
1998年7月6日送交所有學校、教育委員會、教育統籌委員會、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及
青年事務委員會參閱,以徵詢各有關人士的意見。諮詢期將於1998年9月初結束。議
員或擬就這份報告進行討論。

6. 應屆社會工作學系畢業生的就業問題

社會福利人手預測工作已於1998年4月完成。政府當局已同意向議員匯報這項預測工作
的結果。

7. 根據《精神健康條例》而成立的監護委員會

有關根據《精神健康條例》而成立的監護委員會的主席薪酬、非官方成員酬金及證人
津貼的建議金額,於1998年3月30日的財務委員會會議席上獲得通過。政府當局在是
次會議席上答允檢討向委員會成員和證人支付的酬金和津貼的相對價值,並答允向議
員匯報檢討結果。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