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境条例》提出的决议案 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7月6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厅

议程

  1. 与团体/人士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2. (下午4时30分至6时30分)

    团体/人士名单

    1.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陈弘毅教授

    2.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林峰博士

  3.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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