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现提交下述文件,供各位议员参考:
文件名称 | 行政会议的会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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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八年固定电讯服务检讨
暂停签发本地固定电讯网络服
务牌照措施及增发牌照予对外
电讯设施营办商 | 一九九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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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五月五日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
档号:ITBB CR 7/4/6 (99) XV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一九九八年固定电讯服务检讨
暂停签发本地固定电讯网络服务牌照措施及
增发牌照予对外电讯设施营办商
引言
在一九九九年五月四日的会议上,行政会议建议及行政长官指令我们为促进有
效竞爭及鼓励建设电讯设施,当局将采取下述措施:-
- 暂停就建设新本地固定有线电讯网络 1 签发新的本地固定电讯网络
服务(简称「固网服务」)牌照,该项暂停发牌措施将延长至二零零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惟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 2 必须作出
政府认为满意的承诺,在暂停发牌期內进一步扩建网络(请参阅第
12、22和23段);及
- 按下述措施逐步开放对外电讯设施市场(详情请参阅第20至23段) -
- 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可如
其固网服务牌照所载,营办各类对外电讯设施;
- 签发有关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营办利用电缆以外的科
技提供对外电讯设施 3 的牌照;
- 就营办海底或陆上电缆的对外电讯设施方面,只发牌予直
接投资于铺设香港与外地之间的电缆的机构,这些机构可
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营办有关设施;及
- 发牌予透过购买电缆的不可废除使用权 4 而获得对外通讯容
量的机构,以便这些机构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营办海
底或陆上电缆的对外电讯设施。
背景和论据
背景
2.当局在一九九五年六月发出三个新固网服务牌照时(当时所签发的牌照规定持
牌机构只可提供本地固网服务),答允暂停签发本地固网服务牌照,为期三年。
这项暂停发牌措施的期限经已届满,须予检讨。当局在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电讯
协议下,亦承诺会对该项暂停发牌措施作出检讨。再者,当局于一九九八年一
月二十日与香港电讯就香港国际电讯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香港国际电讯」)提
早交还经营若干对外线路和服务的牌照达成架构协议后所发表的政策声明(下文
简称「一九九八年政策声明」)內,亦承诺会就进一步开放对外电讯市场事宜咨
询公众意见。
3.继于一九九八年进行两轮公众咨询后,我们于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宣布
会按照市场需求,不限量地签发对外电讯服务牌照,让持牌机构由一九九九年
一月一日起提供服务。至于有关暂停签发本地固网服务牌照的措施及增发牌照
予对外电讯设施营办商两项事宜,我们曾与现有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商讨
其投资建议,及它们认为本港电讯市场应如何发展才可与其他地区竞爭。我们
亦曾与有意加入本地及对外电讯设施市场的新营办商进行磋商。
制定电讯政策的主要考虑因素
4.我们的电讯政策旨在:
- 向社会大众提供各式各样高质素的电讯服务,而收取的价格要合理
;
- 所提供的电讯服务,要符合最高经济效益;
- 现在以至下一世纪,香港应继续成为亚太区卓越的通讯枢纽;及
- 增强本港电讯业的竞爭力,从而提高我们的整体竞爭能力。
5.此外,我们一直沿用的政策原则行之有效,有助香港电讯业蓬勃发展。这些
原则包括:
- 倾向采取以市场为主导的政策方针,只在明显符合公众利益的情况
下,才会对市场的运作加以限制;
- 基于(a)项原则,除非存在某些实质限制,例如频谱不足或缺乏空间
,否则不应限制牌照的数目;
- 应该采取科技中立的发牌制度,由市场决定以哪种科技提供传送服
务最为适当;及
- 我们已向世界贸易组织作出以下两项具约束力的承诺:
- 不会对电讯公司实施外资拥有权限制;及
- 外国公司与「本地」公司获同等对待。
6.我们就一九九八年固定电讯服务检讨內两项尚未解决的事宜作出决定时,除考
虑上文第4及第5段所载的政策目标和原则外,亦顾及以下因素:
- 由于互联网及其他各类多媒体资讯服务(包括电子贸易)的迅速发展
,透过对外线路传送的数据量大幅增加。我们必须确保香港的对
外线路的容量能够应付迅速增加的需求,藉此维持香港作为区內
的电讯、广播和互联网中心的地位。因此,任何可以令香港对外
线路容量增加(而并非纯綷透过购买不可废除使用权来重新分配现
有容量)的建议,都特别值得考虑;
- 现时有多项新电讯设施和创新电讯服务(如铺设新海底光纤电缆及发
射新的卫星系统)的发展计划,将届决定阶段。这些计划均为高风险
的高科技投资项目,本地公司一般都不愿意或无能力参与。新卫星
系统的关口站如设于本港,必需有大量对外电讯的频宽,始能为整
个亚太地区提供服务。对于大部份营办商而言,假如他们不能拥有
有关设施,则他们都不会作出投资。香港要成为区內的电讯、广播
和互联网中心,我们必须及早开放对外设施市场。
- 我们已决定开放电视市场。为了落实这项决定,我们必须开放电讯设
施市场,以作配合。
I.暂停签发本地固网服务牌照的措施
7.现有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自一九九五年六月底获发牌至今,在本地固网
市场的占有率合计不足百分之三。出现这种情况,部分是由于这几家机构与香
港电讯的地区性回路作出互连安排上遇到困难,部分则是由于香港电讯的本地
服务收费因得到对外电讯市场收入补贴而得以定于低于成本的水平。我们的其
中一个重要考虑是如何能够更快速地在本地固网服务市场引入有效竞爭。
8.目前,现有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已完成铺设市区及伸展至赤𫚭角的光纤
基干网络,并正在新界区铺设类似的基干网络。继香港电讯与新世界电话最近
就第II类互连
5 安排达成协议后,我们相信香港电讯短期內亦将与和记及新电讯
签订类似的协议。此外,在电讯管理局局长的调停下,四家本地固网服务持牌
机构已就落实第II类互连的实际安排议定一套业务守则。基于以上发展,现有三
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将可在香港多处地方更有效地与香港电讯竞爭,加上本地
收费将由现在直至二零零二年逐步调整至收回成本,现有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
构将会因当局延长暂停发牌措施的期限而受惠,在此期间它们可从在本地提供的
基本及额外服务(以及提供对外服务)中得到足够的收入,以继续投资扩充本地网
络(包括宽频网络),及弥偿其过往在提供基础设施方面所作出的投资。
9.基于上述各种发展,我们认为延长暂停签发建造本地固定有线电讯网络牌照的
措施,是促使本地固网服务市场出现能与香港电讯作有效竞爭的电讯营办商的最
快方法。不过,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必须就扩展网络作出具约束力的承诺,
我们才会延长暂停发牌措施的期限。我们若要在电讯方面在区內保持竞爭优势,
便不可将暂停发牌措施的期限延长过久,而该项措施亦不应扼杀创新服务的发展
。就后者而言,我们注意到现时无线传送科技的崭新发展可用以提供固定电讯服
务。现有的几家固网服务持牌机构所持的牌照,容许这些机构采用这种科技提供
固定电讯服务,但直至目前为止,它们并无选择采用这类科技。当局并无理由禁
止其他营办商提供在固定地点使用的流动电话或数据终端机的服务。由于采用无
线电技术的成本与透过有线网络提供通讯服务的成本愈来愈接近,同时在短期內
更可采用无线电技术提供宽频服务,因此我们认为须推广采用这种通讯科技。此
外,透过以无线电技术提供固定电讯服务,目前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尚未提
供服务的地区(例如新界某些地区),可更快出现除香港电讯所提供的网络以外的
网络。一间表示有兴趣提供本地固网服务的公司所提交的建议乃采用上述的无线
电技术。
10.另外,我们收到由建造智慧型大厦及自备所有设施的发展项目的发展商所提
交的意见,他们认为这些发展项目不应受制于任何暂停签发本地固网服务牌照的
措施。我们同意不应窒碍有关把宽频网络扩展至覆盖个别楼宇或自备所有设施的
发展项目的建议。我们将会透过修订电讯条例,确保这些楼宇及发展项目內的用
戶,可以继续享有选用任何营办商所提供的电讯服务的自由及权利。
11.在一九九八年电视政策检讨进行期间,很多回应者表示支持有关准许收费电
视网络持牌机构提供电讯服务,以及准许电讯服务营办商提供收费电视服务的建
议。为了能更有效地利用九龙仓通讯网络有限公司的网络,我们决定准许现时的
收费电视持牌机构(即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有线电视」))透过混合光
纤同轴电缆网络,利用导线调解器科技提供电讯服务。我们会要求有线电视签订
一项具约束力的协议,订明该公司至少须将其电缆网络扩充至目前获得微波多点
分配系统服务的地区,并按议定的时间表交还微波多点分配系统频率(该公司早应
向电讯管理局局长交还微波多点分配系统频率,而这些频率亦是发展第三代流动
通讯服务及其他无线电通讯服务所必需的)。
12.我们就暂停签发本地固网服务牌照的措施作出以下决定:
- 暂停就建设及营办新的固定有线电讯网络签发新的本地固网服务牌
照,该措施将延长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二零零三年一
月一日起新获发牌的机构可建设固定有线电讯网络,与现有网络竞
爭,我们会在之前邀请业界申请有关牌照;
- 即时容许有线电视透过混合光纤同轴电缆网络,利用导线调解器科
技提供电讯服务,但有线电视必须作出具约束力的承诺,扩展其电
缆网络及按照议定的时间表交还微波多点分配系统频率;
- 因应申请签发牌照,以便在个别楼宇內或单一物业发展项目下的一
组楼宇铺设线路;及
- 签发采用无线电技术提供固定电讯服务的牌照。当局将分期邀请业
界申请这类牌照,首期的牌照申请邀请书会于本年內发出(请参阅
下文第24段)。
现有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必须就投资扩建网络作出具约束力的承诺,上述
决定始予执行。
II.签发牌照予对外电讯设施营办商
13.在一九九八年政策声明中,我们宣布现有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可由二零
零零年一月一日起,提供各类对外设施(包括卫星、新建的海底和陆上电缆及现
有电缆的不可能废除使用权)。这几家固网服务持牌机构无须另缴费用,即获扩
大其牌照的服务范围。该项措施旨在确保对外电讯设施市场在二零零零年一月
一日开放后,香港国际电讯即时须面对竞爭。
14.我们得悉,现有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的投资计划主要是购买现有的电缆
和卫星容量,及铺设陆上电缆至中国內地,以应付自身提供的直通国际电话服务
的预期需求。不过,如香港要应付对外通讯容量的预期需求,特别是数据和多媒
体应用方面预期将会激增的需求,我们须吸引更多投资以增加对外通讯容量。区
內其他地方正建设新电缆设施,以应付对外通讯容量的预期需求增长。例如,日
本与美国之间的线路容量将会增加十倍。至于香港未来的对外电讯设施容量,按
已承诺的发展计划来看,预期仅为现有容量的两倍,而增长的容量,主要来自香
港电讯的投资。香港如要维持其作为区內电讯、广播及互联网中心的地位,我们
必须鼓励商界作出投资,以增加香港对外电讯设施的容量。
15.海底/陆上光纤或无线科技(例如卫星)均可提供额外通讯容量。海底及陆上电
缆只可接驳至这些电䌫有登陆权的地方。电缆如要于香港登陆,必须由电缆营
办商或电缆集团的成员向香港特区政府申领对外设施牌照。目前,本港的对外
电缆只尚余少量可供使用的容量,而只有一个新电缆系统(香港国际电讯投资的
SEA-ME-WE3)有确实计划于香港登陆。因此,短期而言,准许大量营办商购买
这些电缆的不可能废除使用权,而又同时不鼓励于香港作直接投资以增设电缆设
施,将会导致这些不可能废除的使用权价格上升。鉴于对外电讯设施容量的预期
需求增长,我们应制订政策,积极鼓励营办商选择香港作为新铺设的电缆线路的
登陆点。假如我们能够吸引这些电缆来港登陆,我们便可以合理价格获得足够容
量,应付对外电讯容量的预期需求。
16.至于卫星方面,卫星的覆盖范围广阔,而卫星上的转发器通常可供租赁,为
该卫星覆盖范围內的任何地方提供通讯容量。这与跨境电缆的情况不同,我们
无必要特别发射一枚覆盖香港的卫星。由于我们开放卫星设施市场及让卫星设
施同时提供广播及电讯服务,我们将可更有效地利用那些覆盖范围包括香港的
卫星(尤其是七个在香港领有牌照的卫星)的通讯容量。此外,我们预计在未来
数年內,无线及卫星通讯科技会有更多新发展,所以我们必须确保不会窒碍这
些发展。
17.基于上述因素,我们决定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逐步开放对外电讯设施市
场。就利用无线技术的对外通讯服务(以卫星通讯服务为主,但亦包括地对空通
讯服务)而言,我们决定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开始全面开放市场。这将令香
港从新兴科技及创新服务中得益,亦可为对外电讯服务持牌机构提供另一种设
施,让其可以相宜价格为众多目的地(尤其是低通讯量的地点)提供直接通讯服务
。
18.就电缆设施而言,为鼓励在香港与其他地区之间铺设更多海底电缆和陆上电
缆,直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我们只会向打算铺设在香港登陆的
新电缆的公司发出对外设施牌照,而暂时不向那些只购买现有电缆不可废除使
用权的公司发出该类牌照。
19.当香港的对外通讯容量增多后,我们便毋需限制营办商购买海底或陆上电缆
的不可废除使用权。因此,我们决定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开始,全面开放对
外电讯市场。
20.总括来说,我们决定采取下列措施,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逐步开放对外
电讯设施市场:
- 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可如其固网服
务牌照所载,营办各类对外电讯设施;
- 签发有关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营办利用电缆以外的科技提供对
外电讯设施的牌照;
- 就营办海底或陆上电缆的对外电讯设施方面,只发牌予直接投资于
铺设香港与外地之间的电缆的机构,这些机构可由二零零零年一月
一日起营办有关设施。当局将分期邀请业界申请这类牌照及上文第
(ii)项的牌照,并会在本年內作出首次邀请。
- 发牌予透过购买电缆的不可废除使用权而获得对外通讯容量的机构,
以便这些机构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营办海底或陆上电缆的对外电
讯设施。我们会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前邀请各界申请有关的牌照,
让持牌机构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开始提供这类服务;
- 准许投资于本身设施以卫星传送或接收节目的香港持牌广播机构,利
用余下的通讯容量传送其他公司的广播节目及各类电讯服务。
21.为配合有关在香港建造固定有线电讯设施方面的决定,我们将规定所有对外
设施持牌机构直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须以本地固网服务营办商
的线路作为其电缆着陆点或卫星地球站与国际关口站连接的基干线路。现有三
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可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开始为对外设施持牌机构提供
这些基干线路。
发牌事宜
22.于稍后签发的本地固网服务牌照及对外设施牌照的格式,会以现有四家固网
服务营办商所持有的现行固网服务牌照为蓝本。上文第12和第20段所述将获发
牌的不同服务范围,将会在稍后签发的固网服务牌照內的牌照服务说明附表內
注明,以具体说明持牌机构获准提供服务的范围。
23.对于采用无线电技术提供本地固网服务的牌照及对外设施牌照,我们并不会
预先设定牌照的数目。不过,这并不表示我们会不限量地发牌予申请者。电讯
管理局局长在决定是否发出牌照时,会按照其一贯的发牌惯例,考虑各有关因
素,例如现有天然资源的限制(例如频谱、卫星轨道位置、适合设立卫星站和电
缆登陆站的地点、通行权等)、申请者所提出的建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申请者
在技术上是否有能力实施有关建议、建议的财务安排是否稳妥、申请者对建议
提供的服务所作的投资承担,及有关申请需避免对环境造成不适当的影响。一
般而言,电讯管理局局长会优先考虑可为本地电讯业、本地消费者及香港整体
经济带来显著得益的申请,例如有关申请将会引进新科技、提供崭新服务或改
善现有服务、拟为市民提供覆盖范围广泛的服务,或提早引入服务等。电讯管
理局局长在邀请业界提交就利用无线电技术提供固网服务的牌照申请和各类对
外设施牌照的申请时,将会发出详细的申请指南,列明对于申请的最低要求及
发牌准则。
下一步
24.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会有约四星期时间考虑载于第12 及第20段的政策决
定。如它们接纳有关决定,我们将会公布它们所作出的承诺。如它们不接纳有关
决定,我们将即时终止暂停签发本地固网服务牌照的措施,并在一九九九年六月
邀请业界申请新的本地固网服务牌照;同时,我们亦会在一九九九年六月邀请各
界申请利用各类传送模式提供服务的对外设施牌照,让持牌机构由二零零零年一
月一日起提供服务。
对财政和人手的影响
25.电讯管理局营运基金将会从牌照费中收回处理和监察增发电讯设施牌照的成
本。
对经济的影响
26.上述决定将会令电讯用戶及有赖电讯服务的商业活动得益。有关决定已平衡
各方面的意见,可为本地及对外电讯市场引入更有效的竞爭。国际社会将会欢
迎香港在对外设施市场鼓励投资的政策。由于本地电讯市场尚未立刻全面开放
,这可能会令本地电讯服务营办商在要求对等安排的海外市场中扩展投资的机
会减少。
对环境的影响
27.上述决定对环境的影响不大。这些决定将会令有线电视网络得到更有效的运
用,但亦由于本地固网营办商及有线电视须落实有关扩展其本地网络的承诺而
导致掘路工程增加。另一方面,新加入的对外电讯设施持牌机构将不能够在香
港街道敷设电缆。不过,为增加固定电讯网络的容量以连接对外设施这方面则
可能会令掘路工程稍有增加。电讯管理局局长将会继续协调一切掘路工程,以
尽量减少对环境造成滋扰。
公众咨询
28.当局曾就有关事宜进行两轮公众咨询。本参考资料摘要已反映我们所收到的
意见,并纳入可取的意见。
查询
29.如对本参考资料摘要有任何查询,请与下述人员联络 -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
首席助理局长胡瀚德先生
电话:2189 2210
传真:2511 1458
政府总部
资讯科技及广播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五日
1.本地固定有线电讯网络是指由光纤、铜线或相类的固定线路设施组成供营办电讯服务的网
络,但不包括运用无线电科技(例如流动无线电话技术或无线电地区性回路)的网络。
2.三家新固网服务持牌机构分别为和记电讯(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和记」)、香港新电讯有限
公司(简称「新电讯」)及新世界电话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界电话」)。
3.利用电缆以外的科技提供的外电讯设施是指并非透过海底或陆上电缆以提供对外电讯服务
的设施,这些设施包括卫星及其他无线电设施。
4.「不可废除使用权」是指由香港至某一中点的半回路电缆的其中部分容量的「拥有权」,
须配合就远端至某一中点的半回路电缆所取得的不可废除使用权,始能行使。要获得不可废
除使用权可透过两种途径:在二手市场向现有网络商购买,或直接参与投资新的海底电缆计
划。
5.第II类互连是指网络商透过另一家网络商的本地网络,联网接驳客戶一端的地区性回路,以
便为该客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