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号:SBCR 2/581/85/96(98) Pt. 20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表现指标
引言
在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二日的会议上,行政会议建议,行政长官指令消防处紧急救
护车服务应由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改以12分钟的召达时间,代替目前的十分
钟行车时间,作为服务目标。
背景和论据
救护车服务的顾问研究
2.一九八六年,当局就本港救护车服务进行顾问研究。顾问公司的其中一项建议,
是救护车在十分钟的目标行车时间內抵达现场的比率,应占紧急召喚总数的95%。
这项建议在一九八七年获得前行政局通过,并一直用作发展紧急救护车服务的基础。
3.消防处在一九九五年再次委托顾问公司进行研究,以更新一九八六年的研究结果
和进一步研究如何改善紧急救护车服务。这次研究提出的其中一项建议,是继续以
十分钟行车时间作为服务表现目标,直至消防处能恒常达到这个目标为止,但最终
应以召达时间代替行车时间作为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表现指标。
衡量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表现
4.召达时间指由接获召喚至救护车或救护电单车抵达现场街道的时间,由两个接续
的时间组成,分别是调度时间和行车时间。调度时间是指由接获召喚至完成车辆调
动程序的时间,行车时间则仅指救护车或救护电单车由出发至抵达现场街道的时间
。由于行车时间并未把调度时间计算在內,因此,一般认为召达时间是更实际的服
务表现指标-
行车时间方面的表现
5.紧急救护车服务的现有服务承诺目标,是有92.5%的召喚达到十分钟行车时间的水
平。过去三年的实际服务表现及紧急召喚数目的增长如下:
年份 | 紧急召喚数目 | 增长百分率 | 达到10分钟行车时间这一水平
的召喚所占百分率
|
---|
1996 | 347,607 | 9.39% | 89.7%
|
1997 | 367,064 | 5.60% | 89.64%
|
1998
(截至8月) | 264,534 | 7.33%* | 89.37%**
(以集束无线电系统测量)
|
附注* 与一九九七年同期比较。
**服务表现水平较低的原因如下:
- 在这期间紧急救护车服务需求大幅增长;及
- 在初步试验集束无线电系统期间,出现了一些技术上的问题。
6.我们一直实施一九九五年顾问研究提出的建议,以改善紧急救护车服务。已实施
的建议载于
附件A。我们取得额外资源,以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及一九九八至九九年
度分两期改善紧急救护车服务。下一批新增的人手会在本年十月完成训练加入服务
行列,而最后一批增加的人手则会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加入。如顾问所建议,我们现
正致力加建救护站,以增加紧急救护车服务在全港的覆盖范围。此外,消防处亦推
行其他改善措施,进一步提高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质素和效率。有关措施载于
附件B。
7.若以12分钟的召达时间为目标,我们预期在本年第四季达到这个水平的召喚会是
92%左右。当最后一批新增的人手在一九九九年第二季全面投入服务后,比率可再
增加约0.5%。
建议
8.消防处在一九九七年九月至一九九八年三月推行试验计划,利用新的集束无线电
系统来衡量紧急救护车服务在召达时间方面的表现。在此之前,旧的无线电系统由
于功能有限,未能自动衡量救护车在召达时间方面的表现。集束无线电系统的最大
优点,是再沒有过往遇到的无线电干扰和通讯黑点的问题。由于收集准确数据的技
术问题已经解决,消防处现建议改以召达时间作为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表现指标,以
便更有效地衡量服务表现。
9.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调度过程平均需时两分钟。鉴于现有的表现目标是十分钟的行
车时间,我们建议把召达时间定为12分钟,即调度时间两分钟,另加十分钟行车时
间。消防处建议达到新指标的紧急召喚所占比率,应维持在现行的92.5%。
10.我们建议采用的表现目标,即12分钟的召达时间,与海外标准不遑多让。例如在
新南威尔士州,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表现目标,以市区和郊区而言分别是15分钟和19
分钟召达时间。英国和新南威尔士州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调度时间为三分钟,而台湾
地区则是六分钟。据我们所知,在多个国家,如日本和新加坡等,并沒有为紧急救
护车服务订立服务承诺。
11.消防处紧急救护车服务在一九九七年十月至一九九八年八月按召达时间显示的实
际表现载于
附件C。达到拟议召达时间目标的召喚比率,由本年头六个月的88.6%增
加至七月和八月的91%以上。这正好反映我们的改善措施(包括
附件A 所列者)的成效
。此外,北区医院开设了急症室、今年夏季天气降雨量低及交通情况较良好,亦是
造成服务表现有所改善的其他因素。
12.由于本年十月及明年四月分别会有82和108名增聘的救护员加入服务行列,我们
预期在一九九九年第二季,紧急救护车服务可望实现有92.5%的召喚达到12分钟召
达时间的建议承诺。当紧急救护车服务能恒常达到这个水平,我们便会检讨可否把
服务承诺订定在95%的紧急召喚中达到12分钟召达时间或将召达时间缩短。
对财政和人手的影响
13.建议改用12分钟召达时间作为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表现目标,不会需要额外资源。
公众咨询
14.一九九五年的顾问研究建议,倘若能恒常达到行车时间方面的表现目标,我们
便应考虑最终以召达时间取代行车时间。虽然紧急救护车服务一直未能达到承诺
的目标,即有92.5%的召喚达到十分钟行车时间的水平,但政府帐目委员会曾在一
九九七年十二月研究《审计署署长第二十九号报告书》的听证会上,促请当局尽
快以召达时间来衡量服务表现。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亦对这项建议表赞同。我
们曾承诺会推行试验计划,测试采用新方法衡量服务表现的可行性,并于本年下
半年向立法会报告试验结果。
15.我们改用12分钟召达时间作为表现目标的建议,获得救护车服务策划小组的支
持。小组的成员包括来自保安局、卫生福利局、消防处、卫生署和医院管理局的
代表。
宣传安排
16.我们会在今天发出新闻稿。我们会在十一月一日改用召达时间前,向消防处救
护主任协会、消防处救护员会和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作简介。当局亦会安排发
言人回答传媒的查询。
其他
17.如有查询,请致电2810 3948与保安局助理局长杜永恒先生联络。
保安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五日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表现指标: 附件
附件A- | 消防处已实施的一九九五年顾问研究所提建议
|
附件B- | 消防处改善紧急救护车服务质素和效率的额外
措施
|
附件C- | 召达时间记录(%)
|
附件A
消防处已实施的一九九五年顾问研究所提建议
- 把紧急救护车的服务范围扩展至策略性地点的消防局。
已按照建议重新调配救护车。
- 把资源充足的消防局或救护站的救护车调配往需要额外人手的消
防局或救护站。
已根据顾问的建议,尽量重新调配资源。
- 把非紧急救护车服务移交其他机构负责。
所有非紧急个案已转交医院管理局和医疗辅助队处理。
- 在衡量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表现时,应把出动救护电单车的个案计
算在內。
在衡量紧急救护车服务的表现时,已把出动救护电单车的个案包括
在內。消防处会继续尽量利用救护电单车处理紧急个案。
- 精简调配救护车的运作程序,提高调动效率。
已实施的建议,包括更灵活动员流动和已抵医院的救护车和人员,采
用更合理和有效的"顶更"制度等。
附件B
消防处改善紧急救护车服务质素和效率的额外措施
- 所有救护车已于一九九八年年初安装自动心臟去纤震器,以加强救护人员
为心臟病人进行急救的能力。消防处亦开始使用第二辆流动伤者治疗车,
加强处理伤亡人数众多的事故的能力。该处并正计划购置第三辆流动伤者
治疗车,进一步改善服务。
- 消防处在一九九七年年底开始使用新的集束无线电系统,因而大大改善了
救护人员和消防通讯中心之间的沟通。除了现有的无线电话外,所有救护
车亦将装置手提无线电通话机。
- 消防处辅助医疗救护车服务发展计划的一个环节,是在一九九七年四月聘
请医生担任医学顾问,就推行辅助医疗训练计划提供意见和协助,包括为
辅助医疗服务制定质素保证计划。
- 消防处为属员开办复修或持续训练课程,以加强他们的专业技能及知识。
每年亦安排主任级人员到海外受训,使他们可以掌握最新的救护技术和科
技。
- 由一九九七年起,消防处展开了一项计划,以新款救护车取代旧式救护车
,令病人更加舒适,运作更有效率。
- 消防处经常检讨救护车上的医疗设备供应。除对救护车设备作出种种改良
外,亦已为前线救护车供应特别设计的烧伤敷料,为烧伤和烫伤的病人提
供最快捷和适当的护理,以稳定伤势。此外,消防处亦正购置新式氧气复
苏系统以取代救护车上现有的灌氧机,以跟上紧急服务的最新发展。
附件C
召达时间记录(%)
月份/
年份 | 紧急召喚 数目
| 召 达 时 间
|
---|
(6分钟)
360秒 | (8分钟)
480秒 | (10分钟)
600秒 | (11分钟)
660秒 | (12分钟)
720秒 | (12.5分钟)
750秒 | (13分钟)
780秒 | (14分钟)
840秒 | (15分钟)
900秒 | (16分钟)
960秒 | 平均召达
时间(秒)
|
---|
10/97 | 29773 | 29.83% | 57.23% | 78.07% | 84.80% | 89.28% | 91.05% | 92.43% | 94.39% | 95.79% | 96.83% | 479
|
11/97 | 29781 | 29.97% | 56.68% | 77.58% | 84.55% | 89.16% | 90.82% | 92.12% | 94.22% | 95.76% | 96.84% | 480
|
12/97 | 32788 | 28.81% | 55.79% | 76.85% | 83.36% | 88.30% | 89.97% | 91.47% | 93.57% | 95.20% | 96.38% | 487
|
1/98 | 32447 | 29.54% | 56.62% | 77.77% | 84.87% | 89.16% | 90.81% | 92.08% | 94.07% | 95.56% | 96.65% | 481
|
2/98 | 30963 | 28.57% | 55.42% | 76.42% | 83.45% | 88.18% | 89.97% | 91.35% | 93.52% | 95.13% | 96.31% | 489
|
3/98 | 34481 | 27.55% | 54.07% | 75.25% | 82.63% | 87.55% | 89.23% | 90.77% | 93.17% | 94.88% | 96.20% | 495
|
4/98 | 31294 | 28.47% | 55.63% | 77.07% | 84.09% | 88.68% | 90.28% | 91.70% | 93.77% | 95.32% | 96.35% | 489
|
5/98 | 33051 | 28.97% | 56.18% | 77.65% | 84.94% | 89.41% | 91.07% | 92.35% | 94.35% | 95.84% | 96.90% | 483
|
6/98 | 33406 | 28.24% | 55.87% | 76.87% | 83.90% | 88.41% | 90.07% | 91.61% | 93.74% | 95.30% | 96.47% | 487
|
7/98 | 35193 | 30.78% | 59.62% | 81.29% | 87.46% | 91.29% | 92.58% | 93.68% | 95.46% | 96.64% | 97.46% | 467
|
8/98 | 33290 | 31.36% | 60.09% | 82.00% | 88.38% | 92.58% | 93.76% | 94.70% | 96.20% | 97.25% | 97.95% | 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