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1999年12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時45分
在立法會會議廳舉行
文件編號 |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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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C(1999-2000)25 |
建議保留運輸署一個總工程師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為期六個月,由2000年1月1日起生效,以便出任人員完成與電子道路收費可行性研究有關的未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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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 |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運輸署副署長)
| 2 EC(1999-2000)26 |
建議在《提供市政服務(重組)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由2000年1月1日起設立一個新的架構,以提供市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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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員: | 重組市政服務專員/重組市政服務副專員/重組市政服務助理專員/民政事務局局長/民政事務局副局長/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市政總署署長/區域市政總署署長/漁農處助理處長/衞生署助理署長/副民事法律專員/律政司副政務專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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