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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環
昃臣道8號
立法會大樓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
梁智鴻議員, JP
梁議員:
審核條例草案的優先次序
我們曾於較早前討論上述事項,我們現希望立法會能夠考慮按以下次序優先處理下列條例草案:
(一) 《地下鐵路條例草案》;
(二) 《1999年區域法院(修訂)條例草案》;
(三) 《1999年危險藥物、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及警隊(修訂)條例草案》;以及
(四) 《1999年法律援助(修訂)條例草案》。
希望你能夠在下次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向議員轉達以上的建議,以供他們考慮。
行政署長尤曾家麗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